古城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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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遗址,位于宁阳县城南7.5公里的泗店镇古城村,因临近古城村而得名。东经116°46′42.5″,北纬35°41′19″。其东邻济兖公路,南与兖州接壤,宁阳沟南北穿过遗址。该遗址上层为汉代文化层,下层为新石器时代北辛文化至大汶口文化的遗存。1979年,此遗址被宁阳县革命委员会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12月31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清咸丰《宁阳县志·艺文·宁阳龚丘两故城说》云:“县南十五里之古城当是宁阳故城。汉高祖七年(前200)始设宁阳县,治所即此。”汉代文化层主要集中在遗址的村中和村南一带,东西长600米,南北长1000米,遗址面积约60公顷,文化层厚1~3米。地面已不见城垣痕迹,唯在地表散布有丰富的汉代残砖瓦。1971年在村东发现了大批口径80厘米的陶圈井,1974年还曾在同类的井内出土了一件汉代的五铢钱铜母范。村的西南部原有一高5米、直径30多米的夯土台,俗称“吉宝山”,拟为汉宁阳古城的重点建筑遗址,1948年被铲平。上述迹象表明,该遗址定为汉代宁阳县故城似应有可能。
前些年在清挖宁阳沟时,曾在村东南200米处的1.5米地表以下,发现有新石器时代文化堆积层,文化层厚达1.5米以上,从宁阳沟两岸的断面看有遗物暴露的长度约450米,东西宽200米。现场采集到多件各色陶器,石器有铲、斧、纺轮、网坠、族等,骨器有管、矛、匕等,还有部分鹿角。宁阳沟西岸的北部还清理了一座古墓葬,出土陶鼎二件,灰陶手镯七只,束发器一对,绿松石耳坠二只,石铲一件。后来,还征集到玉石镯、白陶手镯各一只。1986年春,国家文物局黄景略处长和山东省考古研究所郑笑梅研究员到宁阳鉴定各遗址采集的标本时,发现古城遗址的标本中有属于北辛文化中含蚌末的黄褐陶鼎足等,判定古城遗址的下层应属于北辛文化至大汶口文化早期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