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驾庄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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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驾庄遗址,又名汶阳城遗址。位于岱岳区大汶口镇送驾庄村西,侯村以东。北纬35°57′46″,东经117°3′25″,海拔91米。战国至汉代遗址。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民国《重修泰安县志》卷三《舆地志胜概》载:“……汶阳城,县南七十里许。”《泰山道里记》载:“汶水经汶阳城南。”汶阳城又名西城子,系对应东距3公里的“东城子”——文姜城而言。遗址大致为方形,文化堆积层高出地面0.5~1米,边长200余米,总面积约5000平方米。有汉代特征的陶豆、罐片夹于土层中。城池周围,破瓦残砖甚多,陶豆柄每平方米中就有两个。据文物专家分析,只有在城池中,遗物才会这么集中。
该遗址于1978年农民挖土时发现,挖出青铜器二件。一是铜簠:呈元宝型,上口直径30厘米,簠底直径15厘米。一是铜熨斗:头呈圆形,直径10厘米,高5厘米;熨斗底平,头部及中间空芯,用于置放木炭;头周边梅花缠绕,形像逼真;把长20厘米,有一龙缠绕,龙尾贴在熨斗上,龙头作把手。整个做工十分精细。
2003年,大汶河大堤加固工程中,在汶阳城遗址附近取土,下挖3米处又出土陶罐、陶豆等文物。
在送驾庄村委中心西北约500米处,汶阳城遗址西边,有一片墓地,地势北高南低,南靠大汶河,东西长30米,南北宽20米,占地600平方米。1981年村民搞农田基本建设时,挖出汉代石室墓1座。墓穴呈南北方向,南北长4.5米,宽3米,深1.3~1.4米。穴底铺有石灰,墓室盖石刻有几何纹、叶子等图案。出土随葬物汉陶罐1件、汉五铢钱5枚,采集到汉代豆柄、陶土罐口沿等物,墓主身份无据确定。文物部门鉴定为汉代遗址。
1957年7月4日,泰安县人民委员会公布第一批应保护文物古迹,在送驾庄为两处:其一为“文(汶)阳城,战国时代遗址”,即现在的送驾庄遗址;其二为“尧王墓”,现已湮灭无考。1989年,郊区人民政府将送驾庄遗址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6月,郊区人民政府又将送驾庄遗址公布为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