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山东省政府迁驻泰安,设泰安古
物董事会,专管岱庙文物。翌年山东省政府迁回济南,泰安县成立中山市场、
中山公园保管委员会,负责保管岱庙文物古迹。1931年在五贤祠成立五贤
祠保管会。同时成立泰安县政府保管会,管理岱庙及附近庙宇。其他祠庙也单
独成立了保管会。
1947年泰城解放后,设泰安县古物保管委员会。1949年8月成立
泰山古代文物管理委员会,1950年7月改称泰安专区古代文物管理委员会
。1951年10月成立山东省古代文物管理委员会泰安分会,1955年5
月改称泰安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同年底成立泰山整修委员会,负责全面整修泰
山。
1956年撤销泰安县文物保管所,建立山东省泰山管理处,由泰安专署
代管。1958年10月,处改为局,业务归济南市领导。1959年,泰山
工作委员会成立,领导泰山管理局、泰山林场和泰山宾馆经理处。
1968年,泰山管理处被“文化大革命”中的毛泽东思想大型影展办公
室接管。1970年5月,建立泰山管理委员会。1972年,历城县在四门
塔设四门塔文物保护管理所;翌年,长清县在灵岩寺建灵岩寺文物保护管理所
,后改称灵岩寺旅游区管理委员会。1976年4月建立泰山管理局,197
8年10月建立泰安行署文物管理局,两者合署,负责全区文物的保护、管理
工作。1980年10月,泰山风景管理局成立,受泰安行署与山东省基本建
设委员会双重领导,主管泰山。1982年3月,泰山风景管理局、泰安地区
文物管理局下放到泰安市(县级),改名为泰安市园林局、泰安市文物管理局
,两者合署。1984年5月,两局合并成立泰安市泰山文物风景管理局,负
责泰山文物风景的管理、保护、规划、建设。1985年泰安地区撤区建地级
市后,原泰安地区文物局与原泰山文物风景管理局、泰山林场合署成立泰安市
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1.文物风景管理机构
视图
1928年,山东省政府迁驻泰安,设泰安古
物董事会,专管岱庙文物。翌年山东省政府迁回济南,泰安县成立中山市场、
中山公园保管委员会,负责保管岱庙文物古迹。1931年在五贤祠成立五贤
祠保管会。同时成立泰安县政府保管会,管理岱庙及附近庙宇。其他祠庙也单
独成立了保管会。
1947年泰城解放后,设泰安县古物保管委员会。1949年8月成立
泰山古代文物管理委员会,1950年7月改称泰安专区古代文物管理委员会
。1951年10月成立山东省古代文物管理委员会泰安分会,1955年5
月改称泰安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同年底成立泰山整修委员会,负责全面整修泰
山。
1956年撤销泰安县文物保管所,建立山东省泰山管理处,由泰安专署
代管。1958年10月,处改为局,业务归济南市领导。1959年,泰山
工作委员会成立,领导泰山管理局、泰山林场和泰山宾馆经理处。
1968年,泰山管理处被“文化大革命”中的毛泽东思想大型影展办公
室接管。1970年5月,建立泰山管理委员会。1972年,历城县在四门
塔设四门塔文物保护管理所;翌年,长清县在灵岩寺建灵岩寺文物保护管理所
,后改称灵岩寺旅游区管理委员会。1976年4月建立泰山管理局,197
8年10月建立泰安行署文物管理局,两者合署,负责全区文物的保护、管理
工作。1980年10月,泰山风景管理局成立,受泰安行署与山东省基本建
设委员会双重领导,主管泰山。1982年3月,泰山风景管理局、泰安地区
文物管理局下放到泰安市(县级),改名为泰安市园林局、泰安市文物管理局
,两者合署。1984年5月,两局合并成立泰安市泰山文物风景管理局,负
责泰山文物风景的管理、保护、规划、建设。1985年泰安地区撤区建地级
市后,原泰安地区文物局与原泰山文物风景管理局、泰山林场合署成立泰安市
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