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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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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行政
【概述】 济宁市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59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政治部 (警务处) 主任1名(副处级) 、监狱管理处(监狱煤矿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1名 (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4名(含政治部副主任2名、监狱管理处副主任1名)、 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内设办公室、监狱管理处(挂监狱煤矿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科、法制宣传科、律师管理科、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挂市社 区矫正与帮教安置办公室牌子)、政策法规科、装备财务科(挂审计科牌子)、组织 人事科(挂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牌子)、督察科、离退休人员服务科等12个职能科 室和政治部(警务处),局属单位包括济宁监狱、市劳教所、市诚信公证处、市法律 援助中心、 市“148”中心和13个直属律师事务所。2011年,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全市 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在持续发展中取得了 突出成绩。济宁市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市局 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先进集体”。2010、 2011年度,连续两年赢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综合考核第一名,连续两年荣获市委、市 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和全市“‘双评’活动满意单位”称号。2011年 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以社会矛盾化解为重点,推动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 继续开展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 制定下发《济宁市示范司法所动态管理办法》,实行摘挂牌制度,年内有12个示范所 考核优秀, 6个司法所完成改扩建任务。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三百三千”矛盾纠纷排 查化解专项行动。 2011年累计化解矛盾纠纷36000余件,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 率达到98%以上。 在医患、道路交通、消协等行业成立调委会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 成立了人身损害纠纷调委会,实现行业调解专业化。矛盾化解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建 立突发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快速反应机制,实现应急调解机动化。实现了纠纷信息网上 录入、调解流程网上管理、调解活动网上监督、调解质量网上考核的信息化建设目标。 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制度,加大争取财政支持力度,全面落实“以案定补”, 共发放资金150余万元。 狠抓社会管理创新, 维护社会稳定改造开创新局面 突出罪犯劳教人员减刑(期)、 假释、监(所)外执行等重点环节,细化执法标准,加强了监督检查,防止执法随意 性和执法不规范。开展“学儒育警年”活动,全力推进个性化监区文化品牌建设。将 “学儒育新”和“学儒强警”紧密有机结合,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济宁监狱连续20年 无罪犯脱逃,市劳教所安全生产12周年,狱所各项工作走上了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轨 道。积极推进监所教育改造与社会安置帮教无缝对接工作,2011年3次集中衔接800余 名刑释人员, 无一脱管、漏管。投资200余万元,建成全市视频帮教系统,实现了济 宁监狱、市劳教所与各县市区视频会议系统联网。积极协调成员单位为刑释解教人员 减免税费400余万元、 提供创业资金500余万元、办理各类保险和低保700多人次、深 入监所和家庭帮教1千余人次,全市衔接率、帮教率、安置率达分别达到98%、100%、 90%, 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2%以下,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探索精细化 管理模式,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全面推行审前社会调查,探索诉前和捕前社 会调查制度, 全市办理审前调查案件165件,采信率98%以上。对4名社区服刑人员宣 告适用禁止令。 研发社区矫正终端及应用管理系统,投资300余万元,对社区服刑人 员施行GPS手机定位跟踪管理, 并把计分考核作为日常管理、监督考察的重要手段和 实施奖惩的基本依据。至2011年底,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059人,已解除矫正 5262人,在矫人员重新犯罪率不到0.33‰。 贴近社会民生, 积极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 继续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 用, 指派律师为政府的决策行为提供法律服务。2011年为300多个项目建设提供法律 咨询2200余人次, 出席法律论证100余件。继续开展“百名律师进千家企业”活动, 为1500余家企业提供“五送五帮” 法律服务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出台《关于加强 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律师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矛盾纠纷排查 和化解工作, 共参与调解各类涉法信访案件30余件,民间纠纷200余起,有力维护了 社会稳定。不断完善涉农公证服务网络,积极为农村改革和发展服务,办理 “三农” 业务2000多件。加强内部机制改革,不断扩大业务领域,办证数量和业务收费实现了 翻番。 将公证纳入法律援助事项,办理各类公证法律援助案件300件,减免公证服务 收费20余万元。 确定中昊等8家律师事务所为山东省首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点,将非 诉讼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月”活动,充分发挥联络站点和 志愿者作用,扩宽受援申请渠道。启动了“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进村居”工程,设立 公示牌4021个。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035件,结案3394件,同比增长18%。 大力推进法治济宁建设, 法制宣传取得新业绩 积极做好“六五”普法启动,调整充 实了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 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 深入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济宁市2011-2015年依法治市规划》 和决议。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首次将交通秩序、环境秩序以及道路设施 整治等工作纳入依法治理的重点内容。争取出台了《关于明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 标准的通知》 ,确定市级经费为每人0.3元,县级经费不低于市级标准,并不断加大 投入。出台了关于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推动在各地建设法治文化广场。 狠抓班子队伍建设, 司法行政队伍展示新形象 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 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纪念建党90周年各项活动。将“双援”活动作为主题教 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组织干警职工与困难对象结对帮扶,全系统确定1800名特殊 群体受援对象,筹集救助资金近200万元,通过落实法律帮扶、经济帮扶、就业帮扶、 就学帮扶等措施,解决问题155个,办实事173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 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系统没有发生违法违纪 事件。局党委班子始终坚持以身作则,按照“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标准,坚 持廉洁从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杜绝以权谋 私现象的发生。 (李 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