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2个基层法院和一个派出机构(济宁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40处派出法庭,内设18个职能庭(室、局)和政治部、离
退休干部处、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法官培训中心、机关工会,其中18个职
能庭(室、局)为: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
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行
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和综合处)、研究室(与
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技术室、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法警支队、信访处和北
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审判庭(简称北湖新区审判庭),政治部下设组织人事处、教育培
训处和法官管理处。
2011年,全市法院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深化社会
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和切入点,狠抓执法
办案第一要务,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发展。
认真履行司法职责, 全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全年 受理各类案件62534件,审执
结62579件, 结案率98.68%。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3398件,结案13416件,结案
率为99.22%,审判执行总体态势趋稳向好。一是加强刑事审判工作。认真贯彻宽严相
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审结各
类一审刑事案件3057件, 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犯罪分子715人。中院对金乡
申进才等7人重大涉黑案作出终审判决, 判处首犯申进才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
人民币200万元, 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促进了社会稳定。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工作
的意见》,落实《刑法修正案(八)》关于禁止令的有关规定,对判处管制、缓刑的
犯罪分子,有针对性地适用禁止令,取得良好效果。二是加强民商事审判。依法调节
市场经济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注重发挥商事审判化解经营风险、推动结构
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独特作用,妥善应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引导全
市法院强化商事审判理念,组织开展了商事案件座谈会和专题调研等活动,进一步规
范商事审判工作。 审结各类一审商事案件10924件, 审结二审商事案591件,标的额
17.75亿元。 加强与民生关系密切案件的审理,积极服务保障民生,依法审结各类一
审民事纠纷23706件, 审结二审民事案件1811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审结
著作权、 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案件178件,促进了企业自主创新。加强调解工作,民事
一审案件调解率达到67.06%。三是加强行政和审判监督工作。积极构建司法行政良性
互动机制, 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审结一审行政案件3530件,二审行政案件234件。依
法审结各类二审案件2905件, 再审案件297件,赔偿案件12件。四是加强执行案件的
清理工作。中院深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和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
采取召开调度会、分阶段汇总、通报、督查等措施加强督导,兖州、泗水、微山、梁
山、高新区法院被省法院命名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数量居全省法院前列。
全市法院共执结9074件,中院共执结各类案件203件,标的额11.39亿元,实际执行率
达到86.86%。五是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研究制定了《社会稳定诉
讼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有责信访职务悬挂实施办法》,开展了“涉法涉诉信访问
题集中排查化解月”活动。通过院领导带队、进京值班、属地稳控等措施,圆满完成
了全国、 省“两会”等敏感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2011年,中院领导共接访256次,
接待来访群众855人次。中央政法委交办的163起进京重复访案件已于上半年全部办结。
加强司法机制建设, 司法管理和法院改革进一步推进 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
题,坚持以改革总揽全局,把加强审判管理作为重中之重,积极构建审判质效评估、
流程管理、质量监督、层级管理、信息保障“五个体系”,初步实现了从粗放式管理
向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转变。一是抓审限管理。运用审判管理综合系统和审限监督
跟踪表,落实案件审理结点管理制度,中院机关对所有案件建立庭、合议庭及主审法
官三级台账,对案件审限实行周提示、月通报,对临近审限案件及时进行预警,严格
审限延长审批手续,避免超审限案件和隐性超审限案件产生。二是抓案件质量监督。
中院组织审委会委员庭审观摩,共计15件次,进行现场打分,综合评议,庭下指导,
进一步规范了庭审秩序,提高了庭审质量。积极开展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在全省法院
“第十届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中院参评裁判文书,获得商事类一等奖、民事
类二等奖、刑事类三等奖各一件。三是抓机制创新。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和规范化建设,
创造了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建设、规范化量刑、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纠纷解决机制、
商事审判“四统一”体系、行政诉讼圆桌式审理模式、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等改革经
验。特别是在刑事审判中推行“两书一表”制度,即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的同时,
送达法庭审理程序告知书、量刑情节提示书,审结时由承办人填写的量刑报告表,进
一步增强了量刑规范化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四是抓积案清理工作。全市法院共清
理长期未结积案52 3件,其中中院28件,基层法院495件。妥善及时办理党委、人大、
上级法院及有关方面交办督办的案件103件,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队伍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紧紧围绕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
法核心价值观,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法院队
伍为目标,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
践活动为载体,法院队伍建设取得了新进步。一是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按照中央、
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大会精神,深入开展
庆祝建党90周年、“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
实践活动,开展“争创满意机关、争当高效庭室、争做优秀中层干部”和“三个想一
想”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赴井冈山进行红色教育,举办了“唱红歌、
读党史、诵经典”竞赛和庆祝建党90周年文艺汇演等活动,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
在全省政法系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上,中院作了题为《牢牢把握执法
为民要求,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典型发言,受到与会领导的高度赞扬。积
极开展两个联系活动,结对帮扶困难群众,2011年中院机关走访群众1360人(次),
结对帮扶群众61人, 为困难群众捐款42100元,解决实际困难17件。二是开展教育培
训活动。 2011年,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班27期,培训人员167人次。加强与大专院
校、研究机构的合作交流,与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达成合作协议,在中院建立了
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实践科研基地。三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以党建带队建,
加强先进典型培树工作,宣传推广“全国优秀法官”王爱新、被省法院追记一等功的
朱志等法官的先进事迹。开展了第四届全市优秀法院优秀法官评选活动,进一步营造
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在第二届全省法院办案能手评选中,济宁有3名法官获“全省
法院办案能手”荣誉称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文明城市和
“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加大作风纪律整顿力度,队伍形象进一步改善。四是加强
法院文化建设。中院高度重视法院文化在促进法院工作,提升法院形象方面的重要作
用,成立了法院文化领导小组,健全了法院文化工作机制。中院积极开展书画摄影展,
4名干警的作品在全省法院组织的第四届书画摄影比赛中获奖, 在全国法院组织的司
法技术辅助工作论文评选中有4篇论文获奖, 在全省法院组织党建理论研讨征文、环
翠杯征文活动中有5篇文章获奖。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坚持精力下移、重心下移的工作方针,将工
作的注意力和着力点放在抓基层、打基础上,扎实推进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协调发展。
一是改进办公办案条件,抓好中院审判大楼建设。把中院审判楼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
程、形象工程、精品工程来抓,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二是坚持重心下移,加大对基层
法院的指导力度。市中区法院实行法官进社区,任城法院建立礼让调解室,金乡法院
全面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汶上法院实行小额速裁,邹城法院开展审判精细化
管理,兖州法院实施反规避执行与委托执行专项行动,鱼台法院推行便民诉讼,泗水
法院建立司法确认机制,微山法院建立环湖稳定机制,曲阜法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高新区法院尽力实施服务大局工程,梁山法院大力开展的司法建议工作等各具特色,
各县区法院司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坚持“科技强院”的方
针,基本实现了庭审记录、流程管理、司法统计、文书制作的计算机网络化。2011年,
中院利用内部局域网两次成功协助上级法院进行远程提讯。四是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中院制订并下发了《法警支队刑事开庭考核办法》,做好规范化值庭工作;以岗位大
练兵活动为抓手,搞好司法警察业务技能训练;及时制订完善了应对突发事件预案,
有效提升了应对复杂局面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 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牢固树立党的领导观念,始终坚
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部署、
重点工作和重要案件及时向党委汇报。市委领导多次听取法院工作情况汇报,进一步
解决法院干部配备、审判办公综合楼建设等实际问题,从各方面切实加强对法院工作
的领导。牢固树立人大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及时向人大报告工
作。市人大领导多次到法院视察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商事审判情况的工作汇报;
实行院领导联系代表、委员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法院工作和旁听案件
审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2011年,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
案9件,处理代表、委员来信、来访、来电132人(件)次;邀请和组织代表、委员旁
听案件34次。 中院先后2次向驻济全国、全省、全市人大代表通报工作、征求意见。
及时主动地向政府、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络,为
法院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注重扩大司法民主,2011年人民陪审员共参与
审理案件13478件,占全部普通程序案件的53.1%,落实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津
贴。
(朱瑞旭)
审判
视图
【概述】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2个基层法院和一个派出机构(济宁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40处派出法庭,内设18个职能庭(室、局)和政治部、离
退休干部处、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法官培训中心、机关工会,其中18个职
能庭(室、局)为: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
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行
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和综合处)、研究室(与
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技术室、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法警支队、信访处和北
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审判庭(简称北湖新区审判庭),政治部下设组织人事处、教育培
训处和法官管理处。
2011年,全市法院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深化社会
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和切入点,狠抓执法
办案第一要务,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发展。
认真履行司法职责, 全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全年 受理各类案件62534件,审执
结62579件, 结案率98.68%。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3398件,结案13416件,结案
率为99.22%,审判执行总体态势趋稳向好。一是加强刑事审判工作。认真贯彻宽严相
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审结各
类一审刑事案件3057件, 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犯罪分子715人。中院对金乡
申进才等7人重大涉黑案作出终审判决, 判处首犯申进才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
人民币200万元, 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促进了社会稳定。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工作
的意见》,落实《刑法修正案(八)》关于禁止令的有关规定,对判处管制、缓刑的
犯罪分子,有针对性地适用禁止令,取得良好效果。二是加强民商事审判。依法调节
市场经济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注重发挥商事审判化解经营风险、推动结构
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独特作用,妥善应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引导全
市法院强化商事审判理念,组织开展了商事案件座谈会和专题调研等活动,进一步规
范商事审判工作。 审结各类一审商事案件10924件, 审结二审商事案591件,标的额
17.75亿元。 加强与民生关系密切案件的审理,积极服务保障民生,依法审结各类一
审民事纠纷23706件, 审结二审民事案件1811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审结
著作权、 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案件178件,促进了企业自主创新。加强调解工作,民事
一审案件调解率达到67.06%。三是加强行政和审判监督工作。积极构建司法行政良性
互动机制, 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审结一审行政案件3530件,二审行政案件234件。依
法审结各类二审案件2905件, 再审案件297件,赔偿案件12件。四是加强执行案件的
清理工作。中院深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和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
采取召开调度会、分阶段汇总、通报、督查等措施加强督导,兖州、泗水、微山、梁
山、高新区法院被省法院命名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数量居全省法院前列。
全市法院共执结9074件,中院共执结各类案件203件,标的额11.39亿元,实际执行率
达到86.86%。五是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研究制定了《社会稳定诉
讼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有责信访职务悬挂实施办法》,开展了“涉法涉诉信访问
题集中排查化解月”活动。通过院领导带队、进京值班、属地稳控等措施,圆满完成
了全国、 省“两会”等敏感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2011年,中院领导共接访256次,
接待来访群众855人次。中央政法委交办的163起进京重复访案件已于上半年全部办结。
加强司法机制建设, 司法管理和法院改革进一步推进 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
题,坚持以改革总揽全局,把加强审判管理作为重中之重,积极构建审判质效评估、
流程管理、质量监督、层级管理、信息保障“五个体系”,初步实现了从粗放式管理
向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转变。一是抓审限管理。运用审判管理综合系统和审限监督
跟踪表,落实案件审理结点管理制度,中院机关对所有案件建立庭、合议庭及主审法
官三级台账,对案件审限实行周提示、月通报,对临近审限案件及时进行预警,严格
审限延长审批手续,避免超审限案件和隐性超审限案件产生。二是抓案件质量监督。
中院组织审委会委员庭审观摩,共计15件次,进行现场打分,综合评议,庭下指导,
进一步规范了庭审秩序,提高了庭审质量。积极开展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在全省法院
“第十届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中院参评裁判文书,获得商事类一等奖、民事
类二等奖、刑事类三等奖各一件。三是抓机制创新。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和规范化建设,
创造了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建设、规范化量刑、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纠纷解决机制、
商事审判“四统一”体系、行政诉讼圆桌式审理模式、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等改革经
验。特别是在刑事审判中推行“两书一表”制度,即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的同时,
送达法庭审理程序告知书、量刑情节提示书,审结时由承办人填写的量刑报告表,进
一步增强了量刑规范化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四是抓积案清理工作。全市法院共清
理长期未结积案52 3件,其中中院28件,基层法院495件。妥善及时办理党委、人大、
上级法院及有关方面交办督办的案件103件,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队伍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紧紧围绕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
法核心价值观,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法院队
伍为目标,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
践活动为载体,法院队伍建设取得了新进步。一是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按照中央、
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大会精神,深入开展
庆祝建党90周年、“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
实践活动,开展“争创满意机关、争当高效庭室、争做优秀中层干部”和“三个想一
想”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赴井冈山进行红色教育,举办了“唱红歌、
读党史、诵经典”竞赛和庆祝建党90周年文艺汇演等活动,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
在全省政法系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上,中院作了题为《牢牢把握执法
为民要求,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典型发言,受到与会领导的高度赞扬。积
极开展两个联系活动,结对帮扶困难群众,2011年中院机关走访群众1360人(次),
结对帮扶群众61人, 为困难群众捐款42100元,解决实际困难17件。二是开展教育培
训活动。 2011年,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班27期,培训人员167人次。加强与大专院
校、研究机构的合作交流,与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达成合作协议,在中院建立了
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实践科研基地。三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以党建带队建,
加强先进典型培树工作,宣传推广“全国优秀法官”王爱新、被省法院追记一等功的
朱志等法官的先进事迹。开展了第四届全市优秀法院优秀法官评选活动,进一步营造
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在第二届全省法院办案能手评选中,济宁有3名法官获“全省
法院办案能手”荣誉称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文明城市和
“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加大作风纪律整顿力度,队伍形象进一步改善。四是加强
法院文化建设。中院高度重视法院文化在促进法院工作,提升法院形象方面的重要作
用,成立了法院文化领导小组,健全了法院文化工作机制。中院积极开展书画摄影展,
4名干警的作品在全省法院组织的第四届书画摄影比赛中获奖, 在全国法院组织的司
法技术辅助工作论文评选中有4篇论文获奖, 在全省法院组织党建理论研讨征文、环
翠杯征文活动中有5篇文章获奖。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坚持精力下移、重心下移的工作方针,将工
作的注意力和着力点放在抓基层、打基础上,扎实推进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协调发展。
一是改进办公办案条件,抓好中院审判大楼建设。把中院审判楼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
程、形象工程、精品工程来抓,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二是坚持重心下移,加大对基层
法院的指导力度。市中区法院实行法官进社区,任城法院建立礼让调解室,金乡法院
全面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汶上法院实行小额速裁,邹城法院开展审判精细化
管理,兖州法院实施反规避执行与委托执行专项行动,鱼台法院推行便民诉讼,泗水
法院建立司法确认机制,微山法院建立环湖稳定机制,曲阜法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高新区法院尽力实施服务大局工程,梁山法院大力开展的司法建议工作等各具特色,
各县区法院司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坚持“科技强院”的方
针,基本实现了庭审记录、流程管理、司法统计、文书制作的计算机网络化。2011年,
中院利用内部局域网两次成功协助上级法院进行远程提讯。四是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中院制订并下发了《法警支队刑事开庭考核办法》,做好规范化值庭工作;以岗位大
练兵活动为抓手,搞好司法警察业务技能训练;及时制订完善了应对突发事件预案,
有效提升了应对复杂局面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 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牢固树立党的领导观念,始终坚
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部署、
重点工作和重要案件及时向党委汇报。市委领导多次听取法院工作情况汇报,进一步
解决法院干部配备、审判办公综合楼建设等实际问题,从各方面切实加强对法院工作
的领导。牢固树立人大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及时向人大报告工
作。市人大领导多次到法院视察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商事审判情况的工作汇报;
实行院领导联系代表、委员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法院工作和旁听案件
审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2011年,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
案9件,处理代表、委员来信、来访、来电132人(件)次;邀请和组织代表、委员旁
听案件34次。 中院先后2次向驻济全国、全省、全市人大代表通报工作、征求意见。
及时主动地向政府、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络,为
法院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注重扩大司法民主,2011年人民陪审员共参与
审理案件13478件,占全部普通程序案件的53.1%,落实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津
贴。
(朱瑞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