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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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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经济管理
【概述】 2011年,全市农业经济管理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农业增效、农民 增收、农村稳定为目标,以加强土地承包管理、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管、深化农村财 务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为重点,开拓创新、积极作为,农 经管理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抓好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认真贯彻落实《农 村土地承包法》、《山东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 纷调解仲裁法》 等法规政策,加大法规宣传力度。4月份在全市开展了普法宣传月活 动。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要求,加强县级仲裁机构的建设, 建立仲裁委员会的县市区8个,聘任仲裁员45人。受理纠纷72件,裁决纠纷3件,调解 纠纷60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认真贯彻《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和《济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规范管理和服务实施意见》。全市有7个县市区、135个乡镇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 中心,占应建乡镇(152个)的90%。5315个村设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站,占总村数的81 %。 全市共流转土地面积84.71万亩,占土地承包面积的11.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证换发补发工作继续进行。按照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落实到位的要求, 实现承包地块、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证和基本农田“五到户”,坚持稳定土 地承包关系不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先确权、后发证的原则, 积极推进和提升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水平。 全市有9个县市区实行了农村土地承 包信息化管理,6个县市区为70.5万户已经换发补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减轻 农民负担工作目标责任制,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制、基层 干部包保制和“一票否决”制,确保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力度不减。二是严格执行政策 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把各项涉农补贴落实到户,加大财政支农力度,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村级经费补助的比例不低于20%。 三是认真执行“五 项制度”。落实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义务教育 学杂费免除制,乡、村公费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等。四是加大监 督检查力度。着眼于进一步巩固税费改革成果,有效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不断加大检 查监督工作力度。五是积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2011年财 政奖补工作涉及116个乡镇、1581个村兴建公益事业项目1517个,受益人口200多万, 共投资5.1亿元,争取省级补贴资金1.3亿元。 创新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模式,加强农村财务管理 以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 下发了《关于创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模式的实施意见》,全市“三资” 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村级会计账薄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规范,完善村会计 持证上岗人数达到95%以上。 二是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全面推行。全市已实行村级会计 委托代理的乡镇114个, 占乡镇总数的75.5%,代理村数4690个,占总村数的72.8%。 代理村资产总额26.79亿元。三是“三资”管理更加民主和公平。全市95%的村建立了 民主理财小组, 98%的村实行财务公开。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招投标 的58个乡镇、519个村,涉及招投标项目459个,金额10.05亿元。任城区8个乡镇(街 办)已全面实行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和微机化管理。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 促进健康发展 一是搞好宣传,强化培训。各县市区采取 宣传车、黑板报、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利用广播喇叭、报纸、电视等多种媒体,广 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法律的基本精神进村入户,使广大农民群众有所了 解。二是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帮助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内部 管理制度和经济核算方法,促进专业合作社民主管理、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三是开 展示范社建设工作, 全市有12个合作社已被农业部等12个部委认定为部级示范社,9 个合作社被省农业厅认定为省级示范社。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2096个, 入社成员总数18.5万,占全市总农户的10.1%。按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行业 划分,种植业908个,林业164个,畜牧业560个,渔业12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上交国 家税金1938.7万元,拥有注册商标265个,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123个。 (孙德强 朱守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