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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2个基层法院和1个派出机构(济宁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人民法院) 。 全市法院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1791名,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221名。 2010年,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18个职能庭(室、局),即办公室、立案 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 判第三庭、 民事审判第四庭、 民事审判第五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 (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和综合处)、研究室(与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技术室、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法警支队、信访处和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审判庭(简称 北湖新区审判庭)、政治部(下设组织人事处、教育培训处和法官管理处);另设离 退休干部处、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法官培训中心和机关工会。2010年,全 市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 三项重点工作,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 职责,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为重点,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 突破口,着力提高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 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 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2010年,全市法 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3882件, 审执结63002件,结案率为98.62%,诉讼标的额50.85亿 元。 其中, 市中级法院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13349件, 审执结13227件, 结案率为 99.09%,诉讼标的额11.56亿元。 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积极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市委作出的转方式调结 构、提增速扩总量、优布局谋长远、惠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法院《为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坚持能动司法,拓宽服务领域,稳妥 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服务经济发展。审结金融借款、购销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等 案件11809件,妥善审结涉及企业破产清算、重组与和解的案件48件,标的额30.85亿 元。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18件,涉外商事案件3件。审结一审婚姻家庭、财产继承、人 身损害、 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22485件。依法审理涉及“三农”案件,审结生产销售 “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坑农害农行为的案件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土地承 包、土地征用中损害农民利益的案件2642件。 化解涉诉信访难题,努力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2010年,全市法院接待处理人民群众 来信来访3899件(次),其中60件符合再审条件的申诉案件依法进入再审程序。认真 组织开展集中清理信访积案活动,新制定《信访工作流程》和《审委会研究信访案件 制度》,总结诉访分离、疏导分流、纠错化解、案件终结、积案清理“五步组合”调 判结合工作法,严格落实“四定一包”工作制度,集中清理信访积案93件。其中,中 央政法委交办的12起案件在2010年9月底前全部化解,26件5年以上的信访老户案件、 骨头案得以化解。 落实判后答疑工作责任制,初信、初访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6.7%。 积极开展“百万案件评查” 活动,2010年共评查案件230件,其中确有瑕疵的13件案 件已进入再审。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积极参与平安济宁建设,正确贯彻执行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共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2738件,判处犯罪分子4382人。 审结严重暴力犯罪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037件,判处犯罪分子1653 人。审结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85件,判处犯 罪分子179人。 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08件,判处犯罪分子178人。对认罪 服法、确有悔改表现的9007名在押服刑人员依法予以减刑、假释。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监督和支持行政管理。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412件,非诉执行 案件1099件。不断健全完善行政和解新机制,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妥善 化解大量行政纠纷, 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为83.09%。办理赔偿案件和赔偿确认案件6 件。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 院” 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执结各类案件9611件,标的额13.67亿元,1356 件重点疑难案件全部执结。实行执行审查权、执行实施权、财产处分权分离,有效解 决执行乱、执行慢的问题。兖州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清理积案先进集体”。 加强审判监督工作,维护公平正义。强化二审和审判监督职能,市中级法院审结二审 案件2998件,其中维持原判的占68.18%,改判和发回重审的占17.95%,调解撤诉的占 13.87%。 审结再审案件576件,其中维持原判、调解308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113 件,驳回155件。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28件,其中 依法改判、发回重审64件,维持原判28件,调解撤诉32件,终结4件。 加强审判执行管理,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审判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形成。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和相应管理部门,形成以审判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为中枢,以立案庭为审判流程龙头、业务部门为主干、主审法官为考核 对象的审判管理新模式。市中级法院为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执行效率、审判绩效 考评等工作,新出台《审判质量控制与考核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改发 案件及疑似问题案件评析办法》 等9项管理制度,制定审限跟踪监督表、审判事务日 更新台历,实行审判质量效率月通报、季分析等制度,实现以制度管案、管人、管事。 司法为民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认真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制定首问负责、文明接 待、办案公开、便民诉讼、立案调解、服务承诺等9项工作制度,建成具备诉讼引导、 立案审查、 咨询查询等6项功能的立案、信访大厅。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基层法院机 关巡回办案率在50%以上,部分派出法庭巡回办案率高达88.97%。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为1789起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322.87万元,保障有经济困难的和社会弱 势群体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201 0年1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 书记周永康在济宁考察时,对中区法院司法便民、利民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诉讼调解工作取得新突破。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积极做好诉前、诉 中、庭后调解和执行和解工作。2010年,全市法院调解案件29108件,调解率为65.85 %,其中,民事案件调解率为68.54%,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为93.8%。积极争取党 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努力构建“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加强与行政调解、人民 调解、司法调解等调解组织的沟通协调,推动建立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 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建设进一步深化。积极推行司法公开制度,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 度。认真组织开展司法公开宣传和新闻发布会,与媒体合办宣传栏目,发表各类稿件 920件。 组织开展了案件回访和向社会征求意见活动,共回访当事人1260人(次), 发放征求意见函880件(次) 。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举 工作, 新选任593名人民陪审员,达到现任法官数量的50%以上,参与审理案件13227 件,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54.81%。 围绕公正廉洁司法目标, 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以开展创 建齐鲁先锋党支部,争做齐鲁先锋共产党员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争创优秀法院、争 做模范法官、争当“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法官等活动。2010年,全市法院共有 107个单位(部门)和254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感动济宁十佳人物王 爱新、大山里的守护者臧华和用生命诠释忠诚的朱志等先进人物。 思想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假如我是 一名当事人”、“假如我的父母兄弟姐妹到法院打官司”大讨论;开展“廉政之声” 演讲会、机关运动会等活动;开展争当“学习型法官”、“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 活动。 司法作风和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认真开展“转变作风谋发展”建言献策、“公正廉 洁司法”教育等活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公正廉洁司法承诺书》, 组织干警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强化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员领导干部四项监督制度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贯彻落实。推行司法巡查制度, 对巡查中发现的两起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新聘任18名执法执纪监督员,自 觉接受社会监督。 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组织举办侵权责任法、劳动争议、商事审判和量刑规范化改革 等培训班32期,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培训班51期,培训人员1069人(次)。鼓励支持 年轻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国家司法考试,全市法院2010年共有40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25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深入开展法官教法官、岗位练兵,实行法官双向挂职锻炼。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基层基础和人民法庭建设迈出新步伐。进一 步完善院长、庭长联系点制度,完善审级监督指导机制和业务指导机制,加强了对基 层法院业务培训和疑难案件的专题研讨。健全基层法院审判工作、队伍管理、参与综 合治理等规章制度,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指导机制,规范法庭的受案范围、受案程序、 诉讼收费和执行职能,促进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平衡发展。 法院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新提升。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通过软硬件更新,基 本实现审判信息网上录入、审判流程网上管理。圆满完成全市两级法院电视电话会议 系统施工建设,并投入使用,全市法院科技法庭达到16处,实现证据展示、远程作证、 庭审同步直播。中院审判综合办公大楼顺利开工建设,主体工程现已完工。邹城法院 的新审判综合楼已经投入使用, 兖州、金乡和梁山3个基层法院的新审判综合楼正在 施工建设中。 法院安全保卫工作得到新加强。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配好配强警力和装备,落 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实行严格的安检、巡查制度。加强庭审和外出执行公务 人员的安全保障,认真落实人民法庭驻警制度,对当事人多、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事 前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预案,明确警力分配、责任分担和安全防范措施,全年没有发 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 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全市法院牢固树立党的领导观念, 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重大部署、重要工作和重点敏感案件及时向 党委汇报,依靠党委解决法院工作和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牢固树立人大监督意 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及时向人大报告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 员的联络,实行院领导联系代表、委员制度,到各县市区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 工作, 征求意见建议。2010年,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9件,处理代 表、 委员来信、来访、来电132人(件)次,邀请和组织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审理34 次。召开特邀监督员座谈会,加强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络,为法院工作创 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刘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