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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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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
【概述】 根据《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 施意见》(济发〔2009〕24号),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9年12月31 日整合组建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市外国专家局牌子。根据《济宁市人民政 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市外国专家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济政办发〔2010〕29号),设20个职能科室,行政编 制73名; 直属事业单位13个,其中正县级建制1个(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县级建 制8个(市劳动监察支队、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人才服务中心、市人事考试中 心、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市人才市场、市就业办公室、市职工教育办公室)、科级 建制4个(市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办公室、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职业技术培训教研 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就业工作 2010年, 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1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5万 人, 高校毕业生就业5.3万人,困难群体就业788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 内。一是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全面掌 握2005年以来高校毕业生人员的数量、分布、专业结构、就业情况、择业意向,利用 春节期间毕业生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会同统计、教育、公安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全市 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大普查, 历时两个月,全市共普查登记高校毕业生11.67万人, 其中大学专科7.17万人、 占61.44%,大学本科4.18万人、占35.8%,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3216人、 占2.76%;传统就业7.54万人,灵活就业1.15万人,就业率74.44%。在普 查的基础上, 制定出台了《关于济宁市201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涉及8 个方面29项条款,其中创新突破的条款14条。认真落实农民工进城务工和返乡创业的 扶持政策,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合理转移流动。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 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开发公益性岗位3767个,确保了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 就业。实施援企稳岗,增加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436万元。二是国家级创 业型试点城市创建工作。济宁市是人社部确定的首批84个创业型试点城市之一,为确 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了“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创业培训、 创业服务和工作考核”五大体系,大力实施创业助推“1+3”行动,重点突破“资金、 场地、政策”三大制约。健全创业政策,降低小额担保贷款门槛,强化创业培训指导, 开通了济宁创业网,充实完善创业项目和创业典型资源库,为创业人才搭建了项目信 息平台。组建了101个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认定了60个创业就业培训基地, 重点扶持和培植大型创业企业及企业集团14个, 创办创业示范企业145个,征集创业 项目1876个, 培养选拔“创业人才”和“创业小老板”972人。全市实现新增创业劳 动者3.13万人,带动社会就业13.2万人。三是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全年举办各类招聘 洽谈会718场,提供就业岗位58万个次。推行高校毕业生“1+1”技能培训和“订单式” 培训,共培训6200人。定期发布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行情和薪酬分析报告, 为就业群体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统筹开展各类就业专项服务活动。组织开展了“高 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系列活动,针对城乡有创业愿望和 能力的劳动者开展了创业助推“1+3” 行动,针对农民工开展了“春风行动”、“农 民工权益维护计划”,针对城乡“双零家庭”开展了“就业援助月”等帮扶活动,为 各类群体就业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公共就业服务。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扩面征缴任务提前超额完成,全市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4万人、199.8万人、60.14万人、76.3万人、54万人,各 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68.97亿元。 一是健全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提请市政府把推 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列入全年为民所办十件实事之一,全市设立企业退休 人员退管工作站265处,12.56万人全部纳入社会化管理。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由20%降为19%, 年减轻企业负担80 00万元;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 24元提高到1100元, 年增加养老基金支出1.3亿元。建立养老金发放预警机制,积极 开展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做法在全国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抓好新农保试 点工作,继嘉祥之后,金乡(含济宁高新区、北湖新区)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试点县, 兖州被确定为全省第一批试点县。鱼台、汶上、梁山等也按照政策自行开展了试点。 全市新农保参保人数59.35万人,征缴保险基金2.2亿元,发放保险费8 434.85万元。 二是健全完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 6月份从八个方面全面调整医疗保险待遇,预计年 增加医保基金支出4840万元。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把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 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医疗保险范围,把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和未参保城镇居民纳入医疗 保险范围。根据基金结余情况调整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医疗费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 额。参保人员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最高报销由4万元提高到5万元,统筹金和大额 医疗金报销由16万元提高到20万元。部署推行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城镇居民门诊医 疗费用统筹制度。选择市县55家医疗保险综合定点医院实施了医疗保险“一证通”。 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了医疗、 工伤、失业保险市级统筹。三是加大社保基金监管 力度。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发放制作规范的社会保障卡,对系统建设和卡内资源实行统 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建立非现场监督电子平台,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做 到了依法征收、 严格监管、 有效使用。四是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积极落实 “援企稳岗”扶持政策,为困难中小企业“降压减负”。2010年全市共支付84家企业 8618人社保补贴1600万元, 支付28户企业3511人岗位补贴560万元,减收2170户企业 15万名职工的失业保险费1182万元, 缓缴33户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214万元。同时, 积极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将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基金与企业失业 保险基金统一管理、 合并使用, 全市提取8079万元用于扩大支出范围, 惠及职工 13.47万名。 五是做好破产企业欠缴社会保险问题后续处理。将破产企业职工陆续纳 入失业保险,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积极争取省里核销全市破产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 1.28亿元,争取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医疗补助费1.73亿元。 人才工作 一是调整完善人才政策。 编制完成了 《济宁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引进的 若干规定》 (济发〔2010〕 4号)、《关于实施海外人才引进“511”计划的意见》 (济发〔2010〕 5号),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流程。通过中央 电视台、央视网、《中国人事报》等国家级媒体,加强了政策宣传推介,有效提升了 济宁市的人才工作品牌。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围绕济宁“四大千亿级”产业集群、 六大优势产业和“三新”产业的人才需求,认真研究和分析现有人才的数量、素质和 结构,编制并发布了人才需求目录。由市领导带队实施了赴美国、加拿大海外人才招 聘活动,建立了4处海外引才联系点,聘任了7名引才专员,现场达成20余个项目合作 意向。 组织开展了首批市海外人才“511”计划人选评审工作,确定领军科研型人才 13名, 领头创业型、 领办项目型人才8名, 1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4人入选省 “万人计划”第一层次。依托中国孔子人才网,设立了人才服务专网,实现引才工作 的网上申报、常年受理、分类招聘。启动实施清华大学研究生实践基地共建活动,共 有11名清华大学博士在济宁市企业开展了科技与项目合作。推进实施“百名博士引进 工程”、“千名人才引进计划”,全年共引进硕士以上学历人才1424人,其中博士66 人、海外人才164人。全市实施外国专家引进项目21项,聘请各类外国专家185人次。 评选表彰了第三届“孔子友谊奖” ,获奖专家6位,聘请的意大利专家卡塔尼奥荣获 省政府颁发的“齐鲁友谊奖”。三是搭建人才平台。强化人才平台建设,为鲁南工程 技术研究院、鲁南煤化工研究院等研发机构提供优质高效人才服务。加快建立各类专 家库、考官库、试题库和专家评审委员会。组建了济宁市专家咨询委员会、人力资源 服务协会和海外人才联谊会。四是强化人才培训。与中国传媒大学、浙江大学、山东 大学签订了人才培训合作协议。建立了人社部门联系企业制度,开通“人才直通车” 服务,实施了“订单式”、“储备式”人才培训,共培训公务员4860人、专业技术人 员45813人、高技能人才6963人。 劳动关系构建 着眼优化用工环境,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规 范企业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一是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行劳动用工 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的动态管 理,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二是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巩固扩大劳动 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成果,12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大力推行 劳动争议仲裁巡回庭制度,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92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9.3%。 三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积极推进劳动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体制建 设,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整顿人力资源市场、整治非法用工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专 项检查,集中开展了2009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共为4.24万人补签劳动合同, 补缴社会保险费9840万元,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894.51万元。 人事制度改革 一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面向社会考录587名公务员。推进市直机关 公务员信用管理,进一步完善了信用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市直部门竞争上岗工作的指 导,规范了全市行政奖励表彰工作,配合做好了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开 展了全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表彰活动,隆重表彰了2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1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二是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完善了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和程序,加大了岗位设置工作推进力度,全市5098家事业单位完 成岗位设置,有3225家实施了竞聘上岗,促进了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身 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三是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 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管理。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分别 提高到760元、600元。四是加强军转安置工作。修订完善了军转安置办法,探索实行 岗位安置与货币化安置相结合,改进了随军家属安置政策,圆满完成了年度军转安置 任务。进一步加强了军转培训和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积极稳妥地做好了困难 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自身建设 一是加快机构职能和人员的融合。 本着“业务熟悉、保持工作连续,职能 相近、便于管理协调,监管分离、加强监督制约,工作平衡、适当进行交叉”的原则, 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分工,实施了工作补位制度。同时,对中层干部实行交叉任 职、合理搭配。以“提升作风标杆、打造效能人社”为抓手,大力加强作风建设,积 极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了工作和谐有序运转。二是强化干部培训。针对机构整合带来 的业务盲点问题,进一步强化业务知识培训,坚持一周一次办公会、两周一次大讲堂、 一月一次局务会,让每一名干部熟悉新职能,精通新业务。同时,选派10名中青年干 部赴浙江大学进行了为期5个月的“双高双强”干部培训,选派7名市局干部、11名县 市区局干部组织开展了系统内“双向锻炼”活动。三是严格内部监管。制定了工作制 度规范和业务工作流程,成立执法执纪纠察大队,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工作行为。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班子议事规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具体工作分工负 责、分头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组统一领导、业务科室(单 位)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一岗双责” 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 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 的52个“不准”,规范八小时以外的交往圈和行为,有效避免了各种违纪行为发生。 2010年,局所属市人才市场、市社会医疗保险处被评为济宁市首批“十佳服务窗口”, 市人事考试中心、 市中区社会医疗保险处、兖州市社会保险处等7家单位被评为全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 (蒋红星 郭召利 杜长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