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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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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和计划生育
【概述】 济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与 行政许可科、发展规划科、宣传教育科、科学技术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 理科、信访科等8个职能科室,下设计划生育指导中心、抽样调查队、宣传 教育中心、药具站等4个事业单位,共有干部职工85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 参公编制3人,事业编制58人。2010年,全市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深入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出生性别比的中心任 务,多措并举,综合施治,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全市合法生育率较上年同期提高9.1个百分点,出生性别比较上年同期下降10 个比值,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8%以上,其他各项工作质量指标都有较 大改善。 抓违法生育控制,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 一是抓好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查体工作。 各乡镇普遍应用查体指纹机,严格把好了入口关、查验关、签字关、出口关, 生殖健康查体本与育龄妇女档案逐一核对,逐一销号。将生殖健康查体工作 纳入目标考核,对不查体的育龄妇女与漏管妇女同分值扣分。二是加大长效 节育措施落实力度。建立了节育措施“月月清”制度,每月层层下达节育措 施任务,逐人进行落实,逐一销号,对确实不适宜落实长效措施的,全部由 县级技术鉴定小组进行鉴定。三是从严治理特殊人群。民政、公安、劳动、 人口计生、工青妇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共同加大对非婚生育、非 法抱养、假离婚以及城市特殊人群的专项治理力度,对非婚同居的,采取果 断措施令其分居,对拒不分居和非婚生育的全部纳入管理;对非法抱养的, 令其将婴儿退回或妥善安置;对假离婚的全部进行界定;对城市特殊人群进 行集中清理整顿,对发现的漏管育龄妇女全部纳入管理。四是加大对违法生 育的查处力度。全年开展有奖举报,对查实的超生对象,足额征收社会抚养 费,对拒不缴纳的,法院强制执行。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全部由市纪委 牵头,人口计生、组织、人事等部门配合,逐一进行查处;对名人、富人违 法生育的,经济处罚全部按上限从高从严掌握。 抓出生性别比治理,着力改善出生人口结构 在保持遏制违法生育的各项措 施的同时,突出抓了五个关键:一是强化协作。市委、市政府将这项工作纳 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分管领导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协商、部署性别比治理工 作,市人口计生委联合卫生、药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出台了多个文件,开 展了联合行动。二是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基层、社区党组织的作用,大力开 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制定完善有利于女孩和妇 女健康发展的政策,对计划生育女儿户予以倾斜,在全社会营造了关注、关 心、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三是完善制度。人口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共 同建立了B超检查、人工终止妊娠登记、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管理等制度,加 大对流引产药物市场的监管力度,对流引产药物和促排卵药品实行严格的处 方管理。建立“终止妊娠、分娩接生、环情孕情监测”三定点制度,对医院 流引产的资格准入实行严格的监控和管理。四是孕情随访。2009年11月,成 立了“济宁市终止妊娠鉴定检测中心”,对所有政策内怀孕终止终止妊娠的 妇女进行检验,发现149例私自终止妊娠行为,全部进行了处罚。五是联合 执法。2010年6月份,联合卫生局、药监局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从事计划 生育技术服务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检查的工作方案》,对全市所有医疗卫生 保健机构和药店进行了专项检查。 抓基层基础工作,真正实现工作重心下移 大力加强基层班子、队伍、制度和 阵地建设,把计生宣传服务阵地建设纳入区域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基层 设施建设总体规划,在农村综合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中,确保人口计生机构 的稳定性,全市所有乡镇均保留了计生办和服务站,所有村级单位均配备了 计生专职主任,并建立了乡聘、村用、县备案、工资由县级统筹发放的管理 制度,工资标准不低于村支部书记的80%,确保了人员、职责、报酬“三落 实”。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于2010年2月制订出台了《关于进 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意见》(济计生组字〔2010〕3号),从权利和 义务、优先和优惠、移风易俗、奖励和处罚四个方面规范了村规民约。2010 年8月份,将村规民约修订情况纳入半年考核,进行了专门检查,并根据检 查情况再次进行了规范。至2010年底全市绝大多数村居已按照规定标准完成 了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 抓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弘扬新型生育文化 2010年8月份,市委、市政府出台 了《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婚育文化建设的意见》,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 的新型婚育文化建设领导小组,以倡导婚育文明,推进移风易俗,促进男女 平等,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为主要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和制度的 落实,搞好结合和创新,不断将婚育文化建设引向深入。利用多种形式形成 社会化大宣传格局。全市已建成6600多所人口学校和4200多个人口文化大院, 村村都有计划生育宣传一条街、宣传栏、阅报栏、黑板报等。各级每年出动 计划生育宣传车6000多辆次,深入各村居进行巡回宣传,每年印制图文并茂 的宣传资料3000多万份,发放到育龄群众手中。同时,运用报纸、电视、电 台、网络和手机短信等多种舆论宣传媒体,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仅手机 短信一项每年就投入20多万元。利用多种活动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工作。2010年,全市累计组织计划生育文艺演出1000多场次,送计划生育电 影下乡1000多场次,参与群众达100多万人次。在纪念《公开信》发表30周年 系列活动中,济宁市举办了以《和谐计生》为主题的表彰大会暨文艺汇演启 动仪式。会议隆重表彰了30年来涌现出来的40个“和谐发展村”和60个“幸 福之家”。同时举办了展板总长度达130余米的纪念《公开信》发表30周年人 口和计划生育成就展。 抓奖扶政策落实,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为切实把《济宁市完善计划生育利 益导向机制规定》落到实处,2010年7月份,市委、市政府在梁山县召开了计 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现场会,在政策衔接、政策制定、政策落实等方面进行 了全面部署,制定了一系列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同时,对利益导向机制落实 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对县市区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一 周一通报制度,并将政策落实情况纳入人口目标考核。2010年全市各级共投 入1.2亿元落实各项利益导向政策。 (张明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