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济宁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与服务的职能
部门,机关行政编制42人。内设办公室、优抚科、安置科、救灾科、社会救
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社会事务科、规划财务科、人事科、市民间组织管理局12个科(室、局);
下设市荣复军人医院、市第一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市第二军队离休退
休干部休养所、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市社会福利中心、市第一救助管理站、
市第二救助管理站、市盲人按摩医院、市聋儿语言听力康复中心、市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济宁军人接待站、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12个局属事业单位。
2010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惠民生、保稳定”这一主线,突出民
生保障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两个重点,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
理、民政公共服务三项工作,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夯实基础,提升效能,
全市民政事业实现了新的发展和突破。
重点抓好民生保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政策创新。注重对重点工
作、重大问题的制度创新,提请市政府或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十几个文件,
进一步健全了民生保障的政策制度体系。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城乡低保和农
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现了救助保障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
长。市政府颁布了《济宁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并制定了一系列
配套文件。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孤儿、城镇“三无”人员福利补助制度,大幅
度提高了孤儿和城镇“三无”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也
相继出台了一批政策措施。落实资金保障。一方面,积极争取扩大财政投入。
全市全年支出民生保障救助资金9.7亿元,较上年增长24%。争取上级支持资
金3.78亿元,较上年增长18.9%,其中基本建设项目资金2680万元,较上年
增长95%。落实医疗救助资金预算保障机制,支出救助资金3782.4万元,救
助患病群众7627人,分别比上年增长44.6%和37.6%。针对物价上涨情况,及
时向救助对象发放价格补贴3459万元。广泛动员扩大社会投入。全市福彩销
量达到6.87亿元,比上年增长30.6%。慈善组织募集善款4600万元,新设立
慈善冠名基金7个,新增基金总额4700万元,投入慈善款物3586万元,救助困
难群众3.6万人。在支援青海玉树、甘肃舟曲、鲁北灾区救灾工作中,接收捐
助款物1635万元。加强工作规范。开展了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在全省
率先出台了《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效解决了“错保、漏保、
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开展了乡镇敬老院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提
升了乡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在市中区、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北湖度假
区和嘉祥县开展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试点,实现了救助对象
出院即时救助。进一步健全了市、县、乡、村四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4个
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提升保障水平。全市城市低保标准
提高到每人每月220-29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1500元;农
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700元、1680元,集中
供养率达到80.2%,居全省前列。人均医疗救助金额达到4154.6元,居全省
首位。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956.4万元,救助临时困难家庭9599户、破产企业
困难职工6680人、低保家庭大学新生357名。投入资金9000万元,资助4400户
农村贫困家庭新建住房1.3万间,济宁市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荣获全国
“社会救助工作探索创新奖”。机构养育孤儿、散居孤儿和城镇散居“三无”
老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600元和500元。以政府购
买服务的方式,为1600名城镇特困、高龄老人提供了居家养老服务,惠及人
数比上年翻了一番。积极做好面向优抚群体的民生保障工作,优抚政务公开
制度全面建立,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规范运行,“关爱革命功臣活动”成
效显著。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继续深化,安置任务圆满完成。争创全国双拥模
范城“六连冠”迎查工作得到省检查组高度评价。
统筹做好三项工作,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社区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
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积极稳妥,启动市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317
个, 建成91个, 制定出台了《济宁市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管理运行办法
(试行)》。城市社区建设继续深化,建立各类社区服务中心(站)169个,
各类服务站点13000多个,社区服务专兼职人员发展到7.5万人,志愿者2万多
人。深入开展了“党的光辉映社区”等十大和谐社区创建活动,16个社区被
评为省级示范社区。基层民主建设扎实推进,济宁市村务公开和“难点村”
治理工作经验受到民政部的充分肯定并刊发推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
加强。市县两级成立了社会组织党工委,理顺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和管
理体制,310个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了党组织,指导社会组织开展了创
先争优活动。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严禁社会团体强制企业入会执法检查和
“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加强对卡晚婚、搭
车乱收费问题的督查,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92427对,离婚登记9330对,收养
登记192件,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实现“零投诉”。开展“殡葬优质月”
活动,火化尸体51178具。实行殡葬惠民政策,对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
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90岁以上老年人免除了殡葬基本费用。市民政局被
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十一五’贡献突出单位”和“全国殡葬改
革先进单位”。出台了《济宁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完成了市中区、
任城区勘界和15个撤乡设镇、12个撤镇设办等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打基础利长远,努力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可持续发展 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市社会福利中心全面建成,并确定为副县级事业建制,将投入运营。“县级
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计划”顺利推进,嘉祥、梁山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工程已经
竣工投入使用,正在准备二期建设,兖州、泗水、微山、汶上社会福利中心
已开工建设。积极推进市社会救助和福彩管理中心,市流浪儿保中心、市第
一和第二救助管理站、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迁建,济宁军供站危房改造等项
目建设。金乡县羊山烈士陵园改扩建工程基本竣工,梁山县烈士陵园完成了
更新改造。任城区殡仪馆改扩建、兖州市和金乡县殡仪馆搬迁项目均完成了
规划立项、土地预审等工作。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根据新的机构改革方案,
市民政局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得到加强,增设了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办公
室,增加了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圆满完成了市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科
级干部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选调充实了部分年轻干部,市慈善总会被评为
市“十佳窗口”单位,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荣誉称号。
民政法制、人事教育、信息调研、党建工作、计划财务、后勤保障等各项工
作全面推进。作风形象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相继开展了“转变作
风、提升效能”、“民生民政、为民民政、阳光民政、廉洁民政”集中教育
和“满意民政”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的保障改善民生的10件
实事如期完成。建立了联系困难群众制度,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联系121
个村、102个乡镇敬老院、322户困难群众。开设了“民政干部大讲堂”,开
展了“日读千字、月读一书、季写一文”活动。坚持把廉政建设作为民政工
作的生命线来抓,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民政资金的监管,对局属事业
单位和全市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检查,有效预防了为政不
廉行为的发生。2010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荣获省以上荣誉132项。
(杨殿生 谷金龙)
民政
视图
【概述】 济宁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与服务的职能
部门,机关行政编制42人。内设办公室、优抚科、安置科、救灾科、社会救
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社会事务科、规划财务科、人事科、市民间组织管理局12个科(室、局);
下设市荣复军人医院、市第一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市第二军队离休退
休干部休养所、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市社会福利中心、市第一救助管理站、
市第二救助管理站、市盲人按摩医院、市聋儿语言听力康复中心、市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济宁军人接待站、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12个局属事业单位。
2010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惠民生、保稳定”这一主线,突出民
生保障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两个重点,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
理、民政公共服务三项工作,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夯实基础,提升效能,
全市民政事业实现了新的发展和突破。
重点抓好民生保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政策创新。注重对重点工
作、重大问题的制度创新,提请市政府或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十几个文件,
进一步健全了民生保障的政策制度体系。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城乡低保和农
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现了救助保障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
长。市政府颁布了《济宁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并制定了一系列
配套文件。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孤儿、城镇“三无”人员福利补助制度,大幅
度提高了孤儿和城镇“三无”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也
相继出台了一批政策措施。落实资金保障。一方面,积极争取扩大财政投入。
全市全年支出民生保障救助资金9.7亿元,较上年增长24%。争取上级支持资
金3.78亿元,较上年增长18.9%,其中基本建设项目资金2680万元,较上年
增长95%。落实医疗救助资金预算保障机制,支出救助资金3782.4万元,救
助患病群众7627人,分别比上年增长44.6%和37.6%。针对物价上涨情况,及
时向救助对象发放价格补贴3459万元。广泛动员扩大社会投入。全市福彩销
量达到6.87亿元,比上年增长30.6%。慈善组织募集善款4600万元,新设立
慈善冠名基金7个,新增基金总额4700万元,投入慈善款物3586万元,救助困
难群众3.6万人。在支援青海玉树、甘肃舟曲、鲁北灾区救灾工作中,接收捐
助款物1635万元。加强工作规范。开展了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在全省
率先出台了《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效解决了“错保、漏保、
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开展了乡镇敬老院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提
升了乡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在市中区、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北湖度假
区和嘉祥县开展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试点,实现了救助对象
出院即时救助。进一步健全了市、县、乡、村四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4个
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提升保障水平。全市城市低保标准
提高到每人每月220-29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1500元;农
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700元、1680元,集中
供养率达到80.2%,居全省前列。人均医疗救助金额达到4154.6元,居全省
首位。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956.4万元,救助临时困难家庭9599户、破产企业
困难职工6680人、低保家庭大学新生357名。投入资金9000万元,资助4400户
农村贫困家庭新建住房1.3万间,济宁市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荣获全国
“社会救助工作探索创新奖”。机构养育孤儿、散居孤儿和城镇散居“三无”
老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600元和500元。以政府购
买服务的方式,为1600名城镇特困、高龄老人提供了居家养老服务,惠及人
数比上年翻了一番。积极做好面向优抚群体的民生保障工作,优抚政务公开
制度全面建立,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规范运行,“关爱革命功臣活动”成
效显著。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继续深化,安置任务圆满完成。争创全国双拥模
范城“六连冠”迎查工作得到省检查组高度评价。
统筹做好三项工作,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社区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
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积极稳妥,启动市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317
个, 建成91个, 制定出台了《济宁市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管理运行办法
(试行)》。城市社区建设继续深化,建立各类社区服务中心(站)169个,
各类服务站点13000多个,社区服务专兼职人员发展到7.5万人,志愿者2万多
人。深入开展了“党的光辉映社区”等十大和谐社区创建活动,16个社区被
评为省级示范社区。基层民主建设扎实推进,济宁市村务公开和“难点村”
治理工作经验受到民政部的充分肯定并刊发推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
加强。市县两级成立了社会组织党工委,理顺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和管
理体制,310个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了党组织,指导社会组织开展了创
先争优活动。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严禁社会团体强制企业入会执法检查和
“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加强对卡晚婚、搭
车乱收费问题的督查,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92427对,离婚登记9330对,收养
登记192件,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实现“零投诉”。开展“殡葬优质月”
活动,火化尸体51178具。实行殡葬惠民政策,对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
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90岁以上老年人免除了殡葬基本费用。市民政局被
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十一五’贡献突出单位”和“全国殡葬改
革先进单位”。出台了《济宁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完成了市中区、
任城区勘界和15个撤乡设镇、12个撤镇设办等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打基础利长远,努力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可持续发展 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市社会福利中心全面建成,并确定为副县级事业建制,将投入运营。“县级
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计划”顺利推进,嘉祥、梁山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工程已经
竣工投入使用,正在准备二期建设,兖州、泗水、微山、汶上社会福利中心
已开工建设。积极推进市社会救助和福彩管理中心,市流浪儿保中心、市第
一和第二救助管理站、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迁建,济宁军供站危房改造等项
目建设。金乡县羊山烈士陵园改扩建工程基本竣工,梁山县烈士陵园完成了
更新改造。任城区殡仪馆改扩建、兖州市和金乡县殡仪馆搬迁项目均完成了
规划立项、土地预审等工作。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根据新的机构改革方案,
市民政局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得到加强,增设了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办公
室,增加了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圆满完成了市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科
级干部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选调充实了部分年轻干部,市慈善总会被评为
市“十佳窗口”单位,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荣誉称号。
民政法制、人事教育、信息调研、党建工作、计划财务、后勤保障等各项工
作全面推进。作风形象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相继开展了“转变作
风、提升效能”、“民生民政、为民民政、阳光民政、廉洁民政”集中教育
和“满意民政”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的保障改善民生的10件
实事如期完成。建立了联系困难群众制度,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联系121
个村、102个乡镇敬老院、322户困难群众。开设了“民政干部大讲堂”,开
展了“日读千字、月读一书、季写一文”活动。坚持把廉政建设作为民政工
作的生命线来抓,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民政资金的监管,对局属事业
单位和全市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检查,有效预防了为政不
廉行为的发生。2010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荣获省以上荣誉132项。
(杨殿生 谷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