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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济宁市环境保护局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人事科、科技与 辐射安全管理科、污染防治与应急管理科、环境影响评价科、自然生态保护 科8个职能科室,下设济宁市环境监察支队、济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济宁 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中心、济宁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济宁市南四湖 人工湿地管理处、济宁市环境宣传与信息中心、济宁市环科所7个事业单位。 有干部职工145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22人,事业人员 98人。 2010年,全市环保工作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 发展”三条工作主线,实施“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两大 平台建设,以环保百日会战行动为突破口,以淮河治污迎查为总抓手,分工 把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全速推进,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迎查工作取得 显著成效,全市污染负荷持续降低;环南四湖大生态带工程扎实推进。2010 年以来,全市主要入湖河流水质出现明显改善,和2009年同期相比,污染物 浓度平均降低了17.5%。南四湖已基本达到三类水质标准,梁济运河、洸府 河等7条河流入湖断面水质达到或基本达到四类水质标准,老运河入湖断面 达到了五类水质标准,提前完成了省政府提出的“河河都有鱼”的水质目标。 全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列全省之首,济宁市环保局被省政府授予流域治污 先进市称号,有1名干部荣立省政府一等功。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 硕果,市环保局被省文明办评为“2010年度山东省百姓口碑最佳荣誉单位”, 连续两年荣获网上民生“济宁十大爱民部门”称号。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为迎接2011年济宁市代表山东省接受国 家对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检查,省委、省政府对济宁市提出了“确保第一 名,夺取五连冠”的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委 书记和市长共同任指挥长,5位市级领导为副指挥长,2名市级领导担纲主抓, 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济宁市淮河流域 水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从市委、市政府20个部门单位 抽调52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为着力打造高效运转指挥部,一是严格人员管 理。指挥部办公室下设10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由县级领导任组长,明确了 工作职责和要求,对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实行“领导、组织、制度、办公、考 评”五个统一管理。二是积极开展协调、指导、督导服务工作。为使迎查工 作做到有章可循,印制了《济宁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汇编》,明 确了重点项目环境管理工作要点,下发到各迎查指挥部、部门和重点企业, 指导各级、各部门全面、规范地做好迎查准备工作。对项目进展和考核断面 水质情况进行周调度、月通报;制作大型图板挂图作战,在新闻媒体开设宣 传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布工作进展情况。三是逐级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由 16位市级领导分别包保全市14个县市区及迎查宣传和环境综合整治两项专题 工作,明确相关市直部门为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市级包保领导在县市区 的视察、督导活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包保领导视察或现场督导。明确县市 区环保(分)局领导干部包保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县市区建设局领导干部 包保城市污水处理厂,一人包保一家单位,如出现超标排污或污染事故必须 在24小时解决,超过24小时没有解决的,立即启动问责机制,对包保干部进 行责任追究。四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进一步细化了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责 任和要求,同时市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分组负责督导县市区和市直部门, 督查工作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谁督查的工程、谁负责的工作要负责到底, 出现问题实行责任倒查。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全市列入国家淮河流域治污 规划的44个项目和南水北调治污方案的119个项目,都已按时间节点全部完成 任务,国控水质断面达标率达到100%。“十一五”期间,在全市经济总量翻 番的情况下,南四湖及14个主要入湖河流断面水质COD下降28.1%、氨氮下 降55.4%,提前实现省政府提出的“河河有鱼”水质改善目标,水质改善幅 度列全省第一位。 总量减排工作圆满完成 根据省政府下达的《济宁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 全市要在2010年12月30日前将COD和SO2总量分别控制在3.93万吨和12.17万 吨以下, 与2005年相比,分别下降19.1%和21.94%,需要减排COD9276吨、 SO23.42万吨。 为确保完成“十一五” 减排任务,市政府2010年2月下达了 《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 并与13个县(市、区)政府签订 《济宁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确定了“COD削减5%、 二氧化硫削减2%”的年度任务目标,将总量减排任务落实到各县(市、区)、 企业和具体责任人。制定实施了《济宁市2010年度环保主要任务目标责任书 执行情况考核办法》,将减排完成情况列为县市区绩效考核和县域经济发展 考评的重要指标,严格考核奖惩。2010年5月份,市政府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 区污染减排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减排工程进展较慢的邹城、金乡、 汶上三个县(市)下达了督办函。鉴于全市减排工作的严峻形势,市委、市 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 总量减排目标的通知》(济发〔2010〕15号文),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多 管齐下抓减排,确保实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从2010年7月 份开始,对各县市区环保主要任务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 结果通过市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进度较慢的微山县、金乡县涉及废水排 放的新建项目进行了限批。对重点减排项目加强了检查、调度和督促,确保 尽快发挥减排效益;同时深入挖掘减排潜力,增补一批新的减排项目。对济 宁今日煤炭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焦炭生产线,张山水泥厂4条、运河水泥厂2 条立窑水泥生产线进行爆破拆除,对太阳纸业、华金集团、曲阜造纸厂3家 企业17万吨的麦草制浆生产线进行关停。经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确认,济宁市 “十一五” COD累计削减了21.76%,二氧化硫累计削减了23.1%,累计减排 COD10572.14吨; 减排二氧化硫3.61万吨,分别完成了“十一五”任务量的 114%和105.49%。 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为全面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深入实施《济 宁市2009-2011年城区大气污染深化治理工作意见》,全面开展以治理“三尘 两气”(烟尘、粉尘、扬尘、异味气体、汽车尾气)为主要内容的“蓝天保 卫战”行动。集中开展城区内6吨以下小型燃煤炉具取缔或置换行动,已经 拆除小型燃煤炉具或完成改造206台(套)。加强电厂脱硫设施监管,全面 启动对全市火电企业34台机组、57个脱硫设施旁路烟道挡板铅封工作,减少 了主要污染物排放。对金威煤电、济二电厂等10家火电厂完成了燃煤锅炉脱 硫设施技改工程。对2009年已经完成异味污染治理的企业加强监管,确保治 理设施正常运行;对尚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严格落实限产、停产措施, 2010年有6家企业完成异味气体治理并通过环保验收。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 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的通知》,对工业企业内部的物料贮存场所、运输装 卸、基建施工等环节提出严格的扬尘控制要求。截止2010年11月30日,工业 企业物料贮存场所基本都配备了扬尘防治设施,30家煤矿企业建成了进出矿 车辆洗车台。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积极协调公安和交通管理部门, 采取机动车排气检测与安全检验同时进行的措施,大力推进机动车污染检测 和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加快机动车污染检测站建设工作,全市已建成机动车 检测站12处。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对夏季出现秸秆焚烧的乡镇负责人进 行责任追究。在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中,全市未被国家卫星监测到一处秸秆焚 烧火点。 市域大生态体系建设步伐加快 以“北湖生态新城”为核心,以“环南四湖 大生态带”为主体,以国省干道和河道为生态廊道,以生态湿地、森林公园 为节点,推进市域大生态体系建设。2010年全市施工建设老运河、小沙河、 泉河、老万福河、西支河、大沙河、洸府河7处人工湿地工程,涉及鱼台、 微山、汶上、金乡、任城、北湖等6个县区。2010年全省共安排人工湿地工程 建设资金2.64亿元,济宁市争取到资金1.63亿元,占全省资金总额的62%。 截至20 10年12月31日,金乡县、鱼台县、汶上县等7处湿地工程已基本完成 工程土建任务,计划开展植物种植、工程调试等工作。7处人工湿地净化工 程全部建成后,将新增人工湿地3万亩。全市已经种植、修复的人工湿地面 积达15万亩。积极开展系列生态创建活动,全市已创建各级环境优美乡镇46 个、绿色学校128所、绿色社区68家、环境教育基地10 处。大力推进清洁生 产审核工作,完成了21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全市开展清洁生产 审核工作位居全省前列。积极推广清洁发展机制(CDM),重点培育兖矿国 际焦化有限公司、济宁碳素工业总公司等8家企业,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济宁碳素工业总公司分别与瑞典碳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英国伦敦公司签订了《CDM减排量购买协议》,达成了二氧化碳项目的 交易协议。按照国际履约的要求,坚决淘汰破坏臭氧层物质,为6家符合淘 汰替代产品的生产企业争取国际补偿资金316万美元。济宁市荣获联合国工 业发展组织与山东省联合推进的环境友好技术项目推广奖和第四届绿色产业 国际博览会优秀组织奖。 环保宣传力度加大 在市新闻媒体开办了“党政领导谈环保”、“治污迎查 市直部门在行动” 系列专栏, 取得了较大的社会反响。在济宁日报开设了 “济宁环保在行动”专栏;在济宁广播电台开设了“保护环境促和谐发展” 栏目;在济宁电视台《济宁新闻联播》栏目中开辟了“环保追踪”专栏。中 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瞭望》、《大众日报》、《中国环境报》、山 东电视台等中央、省新闻媒体对济宁市的环保工作分别作了专题报道。配合 省、市人大组织开展“齐鲁环保世纪行”和“济宁环保世纪行”活动,将人 大法律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群众监督有机结合。在“六五”世界环境 日期间,举办了“济宁市环境保护工作成就”大型图片展,社会反响热烈; 举行了环保知识竞赛问答、万人环保签名、放飞环保心愿气球、环保文艺表 演、发送环保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生活的大型宣传活动。济宁市环保 宣传工作相继获得“齐鲁环保世纪行”优秀组织奖、“济宁环保世纪行”组 织奖、山东省首届环境摄影大赛组织奖、《中国环境报》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等荣誉称号。 【集中开展环保百日会战专项行动】 在2010年开展的全市“环保百日会战”、 “环境安全月”、“蓝天保卫战”等环保专项行动中,共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活动1976次,出动执法人员7163人(次)、各类执法车辆2021辆(次),摸 底排查重金属企业149家(次)、危化品企业326家(次)、污水处理厂68家 (次)。对重点环境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并建立了后督察制度,督促各项措 施的落实。将环保违法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 于不能如期完成整改任务的, 由市纪委、 监察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2010年市纪检部门集中查处问责突出环境违法案件5件,对17件突出环境问题 进行挂牌督办,责任追究失职、渎职干部及企业负责人36人。严把环境准入 门槛,按照“先算、后审、再批”的程序,行使好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 否决”权。2010年全市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153个。强化辐射安全环境 管理,全市各级环保系统设置了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岗位,配齐了具备辐射 防护安全监督管理资质的专职工作人员。完成了43枚各类放射源的收贮入库, 有效解决了破产、改制、转产企业放射源入库的问题,及时消除了环境安全 隐患。启动运行了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和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 安全申报系统,对核技术利用项目的实时动态全程无缝隙监管,实现了连续 六年无事故。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组织开展了城市、县城、典型乡 镇、典型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规划和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 修订完善了数据库,为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政策与对策提供了参考和 依据。 (刘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