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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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济宁市统计局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综合统计科、
国民经济核算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工业交通统计科、能源资源统计科、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贸易外经统计科、社会科技统计科11个职能科室;设
有5个地方事业单位:济宁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副处级)、济宁市统计
普查中心(副处级)、济宁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副处级)、济宁市统计信
息中心(科级)、济宁市统计局高新区统计工作处(科级)。2009年全局在
职人员58人,其中高级统计师10人。
普查工作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圆满完成。在全市各级统计部门和近4万名普
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方案制定、普查试点、单位清查、
填报登记、审核查询、质量抽查等各项工作,普查工作和数据质量顺利通过
国家、省两级质量验收,受到检查组的肯定和好评。市统计局被授予“全国
经济普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全市普查数据公报已经发布,普查资料开发
应用工作顺利启动。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准备工作扎实推进。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工作
进展顺利。1%人口抽样调查、城镇劳动力调查、群众安全感调查、城镇居民
低收入户住房状况调查、旅游业调查、乡(镇、街道)统计基本情况调查等
专项调查和各项常规统计调查任务圆满完成。
统计数据质量管理 全市统计系统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紧迫性和重要性的意识
进一步增强,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者的基本职责,把搞准统计
数据摆在统计工作的中心位置,进一步强化对数据生产过程的管理和控制,
着力加强对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完善制度保障。市
县统计部门进一步修订完善统计数据“下管一级”、GDP数据联审、专业统
计数据审核等制度,对主要统计数据实施严格的审核评估管理。二是落实责
任制。在统计系统内部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在统计登记、数据录入与汇
总、质量抽查等各个阶段,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确保数据准确
可靠。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统计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
决制止和纠正统计违法现象,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升。四是加强规范化
建设。开展基层统计人员和专业人员业务培训,加强乡镇综合统计能力建设,
推进企业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经过全市统
计人员的积极努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各项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任务,多项
专业在全省专业评比中获得最高奖励。
统计服务 全市统计系统不断优化服务产品、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
积极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统计信息,开展分析研究。一是加强对经济运行情
况的监测分析。市统计局建立了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对经济运行态势和
重点关注的问题作出分析判断,及时、准确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信息。结
合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点工作,市统计局完成了践行科学发展观系列调研、
金融危机对济宁经济的影响等重点课题。全市县级以上统计机构共报送各类
统计信息和分析报告1000余篇,其中市委书记孙守刚批示12篇,多篇文章在
《中国信息报》、《济宁通讯》、《济宁日报》上刊发。二是积极发挥统计
信息咨询作用。为提高党委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认识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增
加了主要经济数据的环比分析,及时提供各类综合性资料。市统计局编辑出
版了《数说60年辉煌·济宁区域发展统计摘要》 , 与济宁电视台联合推出
《数说60年》专题栏目。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统计信息。贯彻《中华人民共
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开通统计信息外网,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三是积极扩充统计调查内容。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统计,做好劳
动工资统计等民生统计监测,开展文化产业统计和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工
作。妇女儿童监测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
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保增长、扩内需,加快经济战略
转型的任务目标,不断推进统计改革与创新,及时建立适应地方发展要求的
统计指标体系和评价监测体系。建立投资过亿元项目通报制度和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信息抄送制度,建立服务业三大载体统计监测制度,制发了《济宁市
能源统计电子化报表推广使用实施方案》。按照“建设一流社情民意调查中
心”的目标,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孙守刚视察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时的重要指示
精神,积极推进建设“一条主线,一个平台,三项制度,三个保证”的工作
机制。省统计局在济宁市召开了山东省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场会议,对济
宁市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统计法制建设 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后的《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
纪行为处分规定》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大统计普法和执法力度,依法统计能
力不断提升。 一是开展 《统计法》 等法律规定的宣传工作。 以济纪办发
[2009]8号文件转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
通知》,对做好实施工作进行安排。按照市委书记孙守刚对《5月1日施行》呈阅件的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统计违
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先后举办了统计系统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两期法制
培训班,组织了学习《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考试。印制《统计法》宣
传册5000册,向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机关企事业单
位负责人发放宣传。全系统组织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日和“我与《统计法》”
征文演讲等规模大、影响广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邹城市组织各街镇、重点
单位和企业开展统计法制集中宣传活动,五大班子领导上街宣传统计法律法
规。二是加强统计执法。开展经济普查、统计专业执法检查,加大对统计违
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市共检查企事业单位600余家,查出存在统计违
法行为的单位126家,立案88件,结案60件,其中罚款16家,通报批评32家。
三是实施统计工作巡查。按照计划开展了对中区、鱼台、汶上、兖州市的统
计巡查,完成了省局对济宁市的统计巡查工作。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对嘉祥经验作出的重要
批示精神,认真总结县级统计机构对乡镇统计垂直管理的经验,进一步巩固
和深化乡镇统计改革。制发了《济宁市关于加强乡镇统计能力建设的意见》、
《济宁市乡镇(街办)统计数据管理办法》,加大对乡镇统计数据质量的管
理。组织举办乡镇(街办)统计人员统计分析培训班,开展文明乡镇统计站
创建活动,推动全市乡镇统计能力达到新的水平。国家统计局设管司专程来
济宁考察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高度评价济宁取得的成绩。济宁被省局推荐上
报为全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先进市。
统计信息化建设 市统计局机房一期、二期工程建设完成,信息化技术、网
络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形成了不间断电源配电、高标准设备机柜、多
通道集中控制、安全监控等先进管理系统。进行局内外网网站改版,重新设
置网页栏目,扩大信息容量。不断强化网络安全意识,狠抓安全管理,构筑
多层次、全方位的网络安全体系,确保网络设备及网络信息安全。实施市县
间视频会议系统升级规划和建设,信息化基础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统计队伍建设 不断加强各级统计机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
对部分中层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调整交流,增强了机关工作活力。完善岗位
目标考核制度,加大日常工作督查力度,机关建设管理更加科学规范。相继
开展“比奉献,看表现,树统计干部新形象”“改革创新上水平,服务发展
做表率”“五四”青年演讲、《统计信誉在我心中》征文、诚信统计宣誓、
“七一” 赠言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 为庆祝建国60周年,举办了全系统
《统计礼赞》文艺汇演。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强化制度落实监督。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认真完成
专项治理和“小金库”清理等工作。深入推进文明系统创建工作,济宁市统
计局被授予省级文明机关、全省统计系统文明单位称号。国家统计局济宁调
查队、邹城市统计局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全市已有11个县市区统计局
进入市级文明单位行列,12个县市区统计局全部成为全省统计系统文明单位。
市统计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连
续四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县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连续六年被
省统计局评为先进市统计局。统计系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统
计学会圆满换届。《济宁统计志》顺利发行。统计科研、统计教育、驻村帮
扶、城乡联建等其他各项工作也都取得了可喜成绩。
(徐〓冰〓郑〓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