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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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济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是管理全市安
全生产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是市政府安委会的办事机构,与市政府安委
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内设七个职能科室,下辖济宁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
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共有工作人员48人。2009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
故1268起、死亡323人、受伤966人、直接经济损失743.8万元,同比分别下降
13.1%、2.4%、11.3%和13.9%,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市安监局被省政府
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广泛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 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要求,结合济
宁实际,以济政办发明电[2009]115号制定印发了市政府《关于开展打非治
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道路交通、公众聚
集场所、水上运输、地方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特种设备、城市燃
气、建筑施工、民用航空等10个重点领域开展了专项整治。根据每个时段的
特点,先后组织开展了“两会”期间安全大检查、夏季汛期专项检查、“迎
国庆保全运” 安全大检查、 百日安全生产冬季战役等系列监督检查活动。
2009年, 全市共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1325起,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
36000余条,明确了全市143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
首次进行安全现状调研评估 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务虚会暨市委理论学习
中心组读书会要求,9月上旬,市政府安委会组织14个调研评估组,分别做
出了实事求是的评估结论。评估结论由所调研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签
字。本次调研评估共抽查56个乡镇、部门及45家企业,提出80余条整改意见,
摸清了各县(市、区)的安全生产现状,查清了存在的主要问题。
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针对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结合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抓住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17号文件的有利
时机,突出创新,强力突破,集中出台了14项带有创新性的工作制度和规范。
以市政府名义制订了《济宁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定量确
认了各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 以市政府安委会文件印发了
《关于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监管制度的规定》《济宁市生产经营
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建立了对企业的定量考核体系。同时,
在安全培训、新技术推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责任险等方面,都
依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由市安监局发文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发文,出台了
一些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如《济宁市安全生产采用新技术、
新工艺、新设备项目管理办法》《济宁市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办法》
等,有效破解了制约全市安全监管的突出问题。
强化安全监管队伍能力建设 为提高安监队伍的履职能力,市安监局始终把
安监干部的学习培训当做一件大事,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8月份,召集各
县(市、区)安监局领导班子,举办了新法规、规章学习研讨班,充实了新
业务知识。10~11月份,在浙江大学举办了两期100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专题培训班,在全国首创了市级安监部门到知名高等学府进行高层次培训
的先例。12月上旬,举办了全市安监干部执法资格培训班,聘请省局领导和
专家,对全市300名安监干部进行了再教育、再培训。
强力推进安全生产行业自律活动 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履行企业主体责
任,充分发挥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作用,全市大力推行了安全生产行
业自律工作。2009年,制定了《济宁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业自律工作
的意见》,按照生产经营活动相似或关联的原则,划分了机械、电子、发电、
纺织、建材、冶金、非煤矿山和采掘、化工、医药、造纸等十个行业自律工
作组,明确了组长、副组长单位及联络员。各行业自律组充分利用这一平台,
加强沟通交流,主动开展活动,初步建立了互相交流、互相促进的机制。年
内,各组召开会议10余次,制定制度近50项,开展了互查、培训、新技术推
广、标准化考评等活动100余次。
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12月12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安
全生产工作,原则同意市安监局汇报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情况及贯彻省
委、省政府17号文件精神的建议。会议强调,要清醒认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面临的形势,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意识;要严格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巩固和发展全市安全生产的平稳
态势。会议决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与经
济发展、 社会稳定等工作同步部署、 同步推进、同步总结、同步考核。从
2010年开始,把安全生产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体系。
严肃查处“7·21”煤矿冒顶事故 7月21日,位于嘉祥县梁宝寺镇的肥矿集团
梁宝寺煤矿发生冒顶事故,当场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煤矿
方面隐瞒事实,存在瞒报、谎报行为。在接到事故举报后,市安监局根据国
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等法规、规章,对该
煤矿瞒报事故一案进行了立案查处,当夜收集有关资料,查清了违法事实,
依法进行了300万元的处罚。
妥善处置三起较大以上事故 1月13日,微山县一渔船私自载人由塘湖码头驶
向微山岛,中途发生倾覆,造成8人死亡。6月29日,在日东高速泗水段,一
辆郑州籍客车与一辆安阳籍货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8人死亡、32人受伤。12
月29日,在济宁开发区崇文大道与王黄路交叉路口,一辆商丘籍客车与一辆
兖州籍重型半挂车发生相撞,造成16人死亡、11人受伤的重大事故。三起事
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市有关部门迅速组织救援,处置措施妥当,
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取得了良好的救援效果,积累了丰
富的应急救援经验。
(张培川〓岳跃平〓尹〓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