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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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办公室、民族工作科、宗教工作科;行政编制12
人、工勤编制5人。2009年,在民族宗教工作大事多、难事多的复杂形势下,
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党
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工作以发展民族经济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
宗教工作以规范化管理为主线,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切实
维护了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实现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
贡献。
民族经济和民族教育事业平稳发展 2009年初召开了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
传达贯彻了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表彰了2008年度全市民族宗教系统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了2009年民族宗教工作任务。第一季度,在全市
范围内进行了民族工作大调研,对2008年度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
认真检查,考察确定了2009年少数民族发展扶持项目上报到省民委。为深化
民族村(居)新农村建设,争取到省拨民族发展资金78万元、民族教育发展
经费20万元;市拨民族发展资金30万元,帮助7个民族村(居)解决了基础设
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目,重点扶持了1所民族小学教育发展项目。全市民族
村(居)养牛1900头,养羊3800只,养鱼4000亩。
广泛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 开展了全市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利用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全市民族工作干部、民族工作重点乡(镇)和民
族村(居)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了民族宗教工作基本知识和现
行理论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市、
县两级分别在电视台连续播放了民族团结进步字幕、标语,全市发放宣传材
料3万份,民族村(居)办墙报100块。同时搞好民族团结进步和谐乡(镇)
村(居)社区表彰活动,全市3个民族村(居)被省民委授予民族团结进步
和谐乡(镇)村(居)社区荣誉称号。积极搞好少数民族新型农民培训活动,
全市民族村(居)举办政策法规培训班25期、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班30期,教
育培训少数民族群众1500人。市、县两级坚持了民族情况“双月报告制度”,
加强了与兄弟部门的联系,突发性事件都在规定时间内得到妥善处置。重大
节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清真食品执法大检查,及时解决了清真食品
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清真食品不清真问题。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按照国家和省宗教事务局的工作部署,以宗教团体为主
体、宗教工作部门为主导,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宗教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暨创
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全市78处寺观教堂及456个宗教固定处所均取
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各县(市、区)的推荐,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考评验收,
评出和谐寺观教堂26处、固定处所37处。为把宗教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市、
县两级民宗局长签订了《2009年度济宁市宗教行政执法责任书》。市民族宗
教事务局与市级各宗教团体签订了 《2009年度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 , 对
2008年工作进行了考核评比。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积极做好东大寺开放工作。1月3日,市委
书记孙守刚、副书记张术平,市委常委、副市长侯端敏等深入市区清真东大
寺现场办公,并研究确定该寺于“五·一”期间作为旅游景点对外开放。经
过市、区两级政府及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努力筹备,这座清真寺如期开放,
现已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建立好市佛教协会,市委统战部、市
民族宗教事务局及有关方面,在佛教协会班子人选物色考察、会务服务等方
面,协助市佛教界做了大量的筹备工作。2009年11月21日,济宁市佛教第一
次代表会议在市中区中兴宾舍隆重举行,省佛教协会会长明哲及市统战、宗
教等工作部门负责人应邀莅临了会议。会长明哲和市委常委、副市长侯端敏
偕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亲切接见了新当选的市佛教协会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并合
影留念。大会选举产生了市佛教协会会长1人、副会长5人,提名通过市佛教
协会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聘请了名誉会长1人、顾问3人。
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开展了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全机关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学习了党的
现行民族宗教政策及宗教法律法规,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工作能力进一
步提高。2009年,办理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5件,有关的市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均比较满意。蹲点包村工作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为所包驻的汶上县
美化村筹措资金,修缮了村办公楼、安装了路灯,发展了村办企业,拓宽了
群众的致富门路。2009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被评为全市“双评”活动满意
单位。该局宗教工作科科长铁玉良被授予2009年平安济宁建设先进个人(记
三等功)。
(王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