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8&A=7&rec=50&run=13

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政府法制建设的工作部门。内
设秘书科(挂人事科牌子)、法规与备案审查科、监督协调科、复议应诉科
和法制研究中心。2009年,全市政府法制机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
工作,克服困难,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全
市依法行政工作呈现出新的局面,政府法制建设走在了全省前列,省政府法
制办领导多次表扬济宁的依法行政工作,称赞为“济宁现象”。市法制办先
后被省政府法制办、市委、市政府评定为全省行政复议先进单位、全省仲裁
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制宣传先进单位、全市党政机关年度综合考核先进单
位、全市法制建设先进单位,有多名干部获得各级各种荣誉称号并受到表彰。
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制度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切实提高制度建设
质量。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中心工作,更加突出保障和改
善民生、支持和促进节能减排、巩固和增强农业基础地位,为经济社会发展
保驾护航。2009年,审查出台了《中小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实
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意见》《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引进的若干规定》
《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办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经济适用
住房管理办法》《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医疗
纠纷防范处置办法》等规范性、政策性文件187件;各县市区也制定了一大
批规范性文件。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建设机制。凡是出台征地、拆迁、价格调
整、企业改制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或者涉及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社会治
安等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规范性文件,都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
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发布公告等方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听取
专家学者建议。2009年,市政府出台的文件中,有97项采纳了征求的意见。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原则、时
限和范围,“三级政府二级监督”的备案审查体制不断健全完善。2009年,
全市共报备规范性文件433件,其中,上报省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8件,审
查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备案的文件85件,审查乡(镇)政府和县市区政
府部门文件330件,纠正存在问题的文件33件。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
度改革。对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第7次审查清理,凡
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坚决撤消;凡擅自设定的,坚决废止;凡外地取消的,
坚决取消; 凡能够合并的, 坚决合并。经过清理,减少市级行政许可项目
125项,减幅达40.58%;减少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7项,减幅达25%。行
政审批项目由949项压减到235项,在全省清理力度最大、保留项目最少,为
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更加良好的环境。二是大力推行“首违不罚”制度。
市法制办与市纪检、监察部门配合联动,在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
大胆推行“首违不罚”制度,指导11个行政执法部门将123个行政处罚项目纳
入“首违不罚”范围。三是不断加大政府法制监督力度。严格规范行政处罚
裁量权,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督促各执法部门依照细化、量化
后的9046项裁量标准严格执法。四是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2009
年,全市审核并新办行政执法证件18060人次,驳回不合格申请170人次,收
回行政执法证件320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文书档案和电子档案,全面
启用行政执法信息采集和管理系统,实现了全市执法人员信息网上公开查询,
成功搭建起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新平台。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
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探索创新审理工作新机制,在全省率先采用“调解”
方式审理案件。2009年,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03件,审结367件,审结
率达到91%。其中市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3件,审结95件,审结率达到92
%。撤销、变更、认定违法44件,占42.7%。代市政府出庭应诉35件,确保
了合法有理的具体行政行为能够胜诉,避免了80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二是
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市法制办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
监察局、市信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
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将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
年活动纳入市政府年度总体目标考核。健全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程序
规定》《行政复议听证(质证)办法》《行政复议调解规则》等43项制度,
促进了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全力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
工作。制定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行政复议委员会规则》
等相关制度。同时,积极着手充实复议机构,配备工作人员,集中办理案件,
稳步推进各项试点工作。省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检查组和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
议工作检查组分别到济宁检查指导工作,对全市的行政复议工作特别是试点
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要求在全省推广济宁的经验。
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仲裁工作跨上新的台阶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坚持
仲裁为民。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耐心向当事人解释法律法规、说明仲
裁程序,最大限度的依据当事人意愿安排庭审时间,就近组织庭审活动,为
当事人节省时间,节约成本,提供方便。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坚持思想政治教育,培养高尚道德操守,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实行全员竞争上岗,优化组合,完善奖惩激励机制,严格仲裁员聘任、解聘
和除名制度,充分调动仲裁队伍的积极性。三是狠抓案件审理,提高办案质
量。建立健全了仲裁流程管理、首席仲裁员负责、庭前证据交换、临界提示、
案件评查等一整套规章制度,充分发挥案件评查和专家咨询的作用,确保了
仲裁工作高效、廉洁、公正。2009年全市共受理案件482件,受案标的21763
万元,已结案312件,其中调解251件,裁决61件,在审案件93件,结案率达
到64%、调解和解结案率达到78%。
推进政府法制文化建设,全面优化政府法制机构队伍素质
一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
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法制工
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法制保障能力。科学分析新
形势、新任务给依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挑战和新要求,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
性和预测性,推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二是进一步增强政府法制机
构职能。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领导对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凡是做出重大决策,都责成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论证和预测性评估;凡
是涉法疑难问题,都委托政府法制机构参与处理、解决;凡是党委、政府领
导亲自抓的大项目合同,都要求政府法制机构参与起草论证,严格审查把关,
从而确保了政府行为的合法性、正确性。
(满人源〓金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