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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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济宁市地震局是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是济宁市负责
防震减灾工作的职能机构,同时又是济宁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
构。主要负责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制定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
法规及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全市的防震减灾工作。人员编制15人,内设办公
室、科技监测科、综合防御科、应急救援科、计划财务科。代管省属嘉祥、
邹城两个地震台。
2009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地震局的正确领导下,坚
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
展观活动,健全和完善了“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应急救援”三大工作
体系,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防震减灾工作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
全省防震减灾40周年总结表彰大会上,市地震局荣获全省“先进单位”。地
震监测预报工作荣获全省综合评比“先进单位”。
地震监测预报 建成了济宁市地震台网中心。承担着全市7个测震台,周边地
市2个测震台的数据传输、记录,设备维护和地震速报任务。5月30日开通了
济宁市地震信息平台,向领导及地震系统全体人员发送重要地震震情信息。
地震台站建设。一是推进嘉祥地震监测中心台新台址建设。8月25日举行了
开工奠基仪式,12月底主体工程基本完成。二是推进兖州嵫山、金乡羊山地
震台和鱼台强震台建设。完成了地震台的选址、勘测、现场测试等前期工作。
群测群防工作效能全面提升。转发了省地震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社会地
震观测员补助标准的通知》。在4~8月间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规范优化地震
宏观观测点建设活动。印发了《开展规范优化宏观观测点活动的通知》,7
月举办了一次宏观观测业务培训班,9~10月对各县(市、区)宏观观测点
进行了抽查,对宏观点工作开展好的县市区进行了表彰,并对较差的单位给
予了通报批评。
做好震情应急和落实异常等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全运安保震情应急工作。制
定了《济宁市2009年震情跟踪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加强震情监视工作
的紧急通知》,要求强化震情值班,24小时人员在岗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反应迅速。二是及时落实各项宏观异常。对3月10日梁山县马营乡柯庄村水
井出现冒泡现象,6月24日,任城区李营镇耿南村出现地裂缝异常现象,市
地震局都派出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排除了地震前兆异常。
地震综合防御 加强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与监督。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价
工作,全年完成了曲阜热电厂、泗水小海螺水泥厂等6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
作,与济北新区建设项目单位签订了安评合同,与济宁运河家园、欧隆房地
项目等5家单位达成了地震安评意向。
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3月份签订了兖州市新城区50平方公里、梁山县城区30
平方公里地震小区划合同。12月底完成兖州市新城区地震小区划工作。梁山
县城区地震小区划,将于2010年上半年完成。
加快推进了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1月,印
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活动的通知》。为推进创建活
动的开展,11月19日,在邹城市召开了全市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暨农村民居地
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现场会。各县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参照邹城创建省级地
震安全示范社区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启动市、县级示范社区建设。
加强地方地震法制建设。转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中
进一步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地震局、建设厅、发改委、
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震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工作的意见》,要求
市、县地震部门全部进入行政审批大厅工作,发挥地震行政审批窗口的作用。
加强了地震安评的专项执法检查,使济宁市重大工程的安评率达到了95%以
上。加大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实现了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
明执法、确保了全市地震法制工作健康发展。
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了济宁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安装了视
频会议系统,与省地震局应急指挥中心视频会议系统连接,实现了会议联网。
修订了《济宁市地震系统内部应急预案》。结合“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管理
示范县”创建活动,重点抓好了教育、卫生、社区、中小学和医院等人口密
集场所的地震应急预案建设。认真做好地震应急预案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使
用,完成济宁市和12个县市区地震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等相关资料的录入和
微机管理工作。
落实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重新修订了《济宁市地震应急工作检查制度》。
6月份,市检查组对邹城市、曲阜市等县市区地震应急工作进行了检查,进
一步促进了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落实。9月9~10日,省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组对
济宁市地震应急工作进行了检查。听取了济宁市、邹城市政府工作情况汇报,
现场抽查了济宁市、邹城市的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装备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情况。检查组对济宁市地震应急工作比较满意。
加快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济宁市应急避
难场所建设的意见》要求,在济宁市城区建成了5处应急避险场所。
5月份开通了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热线, 并在市中区电视台及时报道了
12322防震减灾热线开通情况,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12322热线各功能使用情
况。
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抓好常规宣传活
动。利用防震减灾法颁布日、“7·28”唐山大地震纪念日、11月1日《突发
事件应对法》两周年纪念日,组织全市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二是重点做
好了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地震宣传活动。5·12期间,市地震局联合
市应急办、红十字会、民政局、民防局在济宁文化广场举办了大型防震减灾
科普知识展览,参加观看展览的群众有上万人之多;与县市区地震局联合制
作了1 2部宣传车,在济宁市城区、县市区主要街道,进行巡游宣传;在济
宁电视台播出了副市长陈颖题为“吸取汶川地震教训,做好我市防震减灾工
作”的电视讲话;组织防震减灾宣传团,在邹城市第八中学、嘉祥县大张楼
乡中心小学举办了地震科普讲座;组织全市中小学学生,参加全省防震减灾
知识竞赛答题活动等。
(刘凤伯)

2009年济宁市旅游十件大事(一)

一是市委、市政府出台一系列文件加快发展旅游业。2月18日,市政府出台
《济宁市旅游奖励暂行办法》,市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资金,对组织外地
游客通过包机、专列、大巴车队、自驾车游车队来济宁旅游的企业给予奖励。
2月18日,市政府出台《济宁市旅游奖励暂行办法》,市财政每年拿出100万
元资金,对组织外地游客通过包机、专列、大巴车队、自驾车游车队来济宁
旅游的企业给予奖励。 8月14日,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
《关于贯彻鲁发〔2009〕9号文件精神促进旅游业跨越发展任务责任分工的通
知》,将责任和分工细化到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等30多个相
关的部门单位。这些文件的出台,对促进济宁市旅游业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
义。
二是济宁市通过“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验收。11月19—21日,国家、省
旅游局复核组对济宁市优秀旅游城市进行复核,复核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
检查、抽样调查和暗访等形式,全面考核济宁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
复核组认为,济宁市的各项复核内容总成绩达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标准,顺
利通过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验收。
三是曲阜游客服务(集散)中心落成启用。8月6日,全国最大的游客服务中
心——曲阜游客服务中心正式启用。曲阜游客服务中心的建成使用,对于有
效整合旅游资源、为游客提供更优质服务,提升济宁旅游形象,拓展文化旅
游产业发展空间,实现全市旅游经济跨越发展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四是旅游“一卡通”加盟景区扩至28个。济宁旅游“一卡通”加盟景区由12
个扩大到28个,基本涵盖了济宁市主要旅游景区。同时与建行合作推出旅游
龙卡通,兼具旅游“一卡通”及建行龙卡存取款、转账、结算等功能,进一
步扩大了旅游“一卡通”使用者的范围。
五是A级景区创建工作取得新突破,五级联创成果丰硕。微山湖风景区、宝
相寺景区顺利通过国家4A级景区验收,兖矿集团兴隆煤矿、顺河东大寺、曲
阜石门山、邹城博物馆、荒王陵景区等5家景区通过国家3A级景区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