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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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市银行业紧紧围绕“保增长、防风险、促稳定”的总体要求,准
确把握经济金融运行形势,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促进了辖区经济金融的协
调健康发展。
积极引导银行业不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引导全市
银行业加大消费信贷投放力度,2009年年末,全市个人消费贷款、住房贷款、
汽车消费贷款分别比年初增长30.5%、18.01%和66.86%,有力地推动了居民
消费的升级。全力支持小企业发展,2009年年末,小企业贷款余额145.77亿
元,较年初增加28.53亿元,增长24.33%。不断改善小企业金融服务,济宁
银监分局被授予“山东银监局系统小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称号,工行、
农行、济宁银行、山东圣泰农村合作银行等4家银行业机构被评为“山东银
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切实加大信贷支农力度,全
市涉农贷款余额164.82亿元,较年初增加35.92亿元,增长27.87%,有力地促
进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切实加强信贷管理,持续提高盈利能力 积极落实审慎监管、审慎经营的各
项规定,及时跟进抓好风险管控,切实化解存量风险、防范新增风险。截止
2009年末,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占比7.4%,较年初下降0.97个百分点。引导
各行顶住“利差”收窄的压力,通过加大信贷投放、转变盈利模式持续提高
盈利水平。2009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盈利29.15亿元,同比增盈3.69亿
元,盈利水平创历史新高。
努力做好案件防控,有效化解集团客户风险 加大了不良贷款清收力度,成
功收回里能集团不良贷款4.7亿元,有效化解樱花集团授信风险4亿元。组织
开展大型银行“管内控、防案件”系列活动、邮政银行“合规管理年”活动、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三年案件防控治理”活动,全面提高了银行业案件防控
能力。联合政府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汶上部分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吸收存
款活动,全额收回非法集资款项,维护了社会公众利益。
加强法人机构资本监管,稳步提高风险抵补能力 督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持
续加大拨备计提力度,济宁银行资本充足率达12.09%,拨备覆盖率达220.49
%, 较年初提高21.86个百分点。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全市统算资本充足率达
3.61%,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达43.29%,较年初提高3.9个百分点。
全面深化银行业改革,着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支持济宁银行在县域新设立3家支行、中信银行设立1家支行;兖矿集团财务
公司获银监会批准筹建;兴业银行、恒丰银行济宁分行获山东银监局批准筹
建。积极推动“良好银行”创建工作,济宁工行、建行、交行、城商行、圣
泰合行五家银行获山东银监局“良好银行”称号;成立了济宁市银行业联合
会,建立起行业合作、协同发展的新机制。
(银监分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