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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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
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科、监督检查科、信息科等7个科室及1个城区综合服
务大厅。在全市12个县市区及兖矿集团设立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分支机构,
其中分中心4个、管理部7个。2009年10月9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启
用综合服务大楼暨城区综合服务大厅,进一步方便了城区广大职工办理住房
公积金相关业务。2009年,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委员会的决策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
实的工作作风,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通过全市各级中
心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都取得显著成绩。中心在通过2009年度市
级文明机关和文明单位复查的基础上,连续第二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计
财科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在省建设厅、财政厅等七部门组织的考核
评比中,被评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截止2009年12月底,全
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84.8亿元,归集余额56.5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
房公积金贷款额38.1亿元, 贷款余额26.7亿元。 全市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
179575万元,支取住房公积金48658万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37639万
元, 实现增值收益8491万元。分别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年计划的
119%、93%、212%和195%,比上年同期增长28%、49%、112%和106%。
个贷逾期率为0.07‰,大大低于国家规定的1.5‰。2009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
益包括购置办公楼在内共提取管理机构经费4578万元(其中兖矿分中心1500
万元),其余3913万元(其中兖矿分中心604万元)全部作为城市廉租住房建
设补充资金。
强化宣传,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社会认知度 为更好地推动面上的工作,
全市各级中心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一是
抓住《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的有利时机,以市委常委、常
务副市长崔洪刚《纪念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讲
话为开端,在全市上下迅速掀起宣传热潮。各级中心利用街头横幅、楼盘小
区定点及上街发放明白纸等措施进行宣传。受托银行发挥营业网点多的优势,
通过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显示和在营业厅摆放宣传展板进行宣传;二是以市政
府济政发〔2009〕17号文《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出台为契机,市里
召开大会进行动员,县区各自召开会议或转发文件进行贯彻;三是利用综合
办公楼搬迁举行庆典仪式,邀请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领导和
市区企事业单位领导到中心参观指导工作,并通过电视台专访、电台、报纸
和简报发布住房公积金信息等进行宣传;四是更新充实中心网站版面内容,
设置业务专栏,公开业务办理程序,完善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的网上查询系
统,方便群众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业务发展情况;五是通过参与中央文明
办举办的“道德的力量-中国好人”颁奖仪式、市“行风热线”和“双评”等
活动,广泛向群众进行宣传。
多措并举,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中心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
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一是年初充分利用银行掌握单
位经营状况的有利条件,将归集指标分解到各承办银行,加强对其考核和奖
惩,双方联动共同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二是《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办法》出台后,崔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县市政府签订了《县(市、区)人民政
府2009年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工作目标责任书》,中心适时调度,重
点督导,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情况,争取支持,使有条件的乡镇
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三是为了进一步摸清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情
况,注重与市县劳动、财政、税务部门衔接,对全市参加养老保险的范围进
行摸底,并形成了数字详实的调研报告,为扩面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依据;
四是下发了《关于调整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的通知》,在做好面上
调整基数工作的同时,针对部分县区几年没有调整基数的情况,中心多次协
商,促使完成调整工作;五是根据中心掌握的情况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据
《条例》和市政府批准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对无故中断缴存和未建立住房
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执行了法定执法程序。其中反映比较强烈的曲阜裕隆集团、
曲阜保安公司、兖州中铁十四局五处等单位为6500余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市区新开户单位(含1年以上断缴激活)113家,涉及职工6880人,进一步扩
大了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拓展个贷,不断提高职工购建房能力 中心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济宁市个
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认真分析贷款各个环节时间点,加快对符合
规定的贷款申请的审批,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间。一是为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
业务,防范资金风险,加强了对贷款受托银行和担保公司的考核,出台了系
列规范性文件;二是与担保公司协商降低担保费用,从2009年3月1日起,1~
10年的担保费由贷款额度的2‰调整为1‰, 11~20年的由1‰调整为0.5‰,
21~25年的由0.5‰调整为0.25‰,减轻了借款人的负担,提高了职工贷款积
极性;三是针对全市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购买单位定向开发房的情况,联
合银行、担保公司上门提供优质配套服务,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已为市审计局、地税局、里能集团等单位700余户职工办理了贷款。兖矿分
中心专程到贵州为50余名兖矿职工办理个人贷款,曲阜分中心针对曲师大在
日照校区买房的教职工,因无法提供本地房产抵押而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问题, 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 积极研究解决方案, 为近90户职工发放贷款
1300多万元;四是多次召开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查会,分别对一些单位职工申
请贷款的特殊情况进行研究解决,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及时解决了群众的
需求;五是各地加强与承办银行间的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掌握个贷逾期情况,
加大催收力度,多数分支机构的个贷逾期率为零。
加强管理,提高支持廉租住房建设能力 为了进一步实现资金的增值,提高
住房公积金支持市廉租住房建设能力。一是积极做好资金管理,在认真研究、
测算银行存款利率变化的基础上,将活期存款有计划的转存定期,即保证了
资金安全又实现了增值;二是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精神
要求,与财政、建设等部门联合下发了《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支
机构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的使用意见》,从分支机构上交增值收益中
按比例返还廉租住房配套资金1228万元,真正使住房公积金为当地政府推动
廉租住房建设发挥效用。
夯实基础,切实增强服务手段 按照市委、市政府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总
体要求,中心着眼于科学发展,从解决办公“软、硬”环境入手,经市政府
分管领导同意和主要领导批准,在洸河路繁华地段购置了集服务、管理于一
体的综合办公大楼。在此基础上,设立了城区综合服务大厅,配置了查询机、
叫号机等设施,引进了三家有资质能力的担保公司,入住了工、农、中、建
4家专业银行网点,连接了市纪委电子监控设施,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各种
业务真正实现“一站式”办理,为广大职工提供了更加高效、快捷的服务。
服务大厅自10月9日正式运行以来,共受理各种服务事项9423件,办结9236件,
受理来人、电话咨询3800余人次,均予以满意解答。
(陈 通 文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