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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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8年,市物价局紧紧围绕“两防”和“一保一控”的宏观调控
首要任务,突出“稳物价、调结构、安民生、务发展、促和谐”主题,加强
价格调控和民生价格监管,着力抓好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积极推进资源
环境价格改革,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规范,政府调控手段进一步增强,价格
总水平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
挥了价格杠杆作用。
【稳定市场价格有新举措】 有效处理稳物价与保增长的关系,建立价格过
快上涨应急反应机制,制定了《市场价格过快上涨应急预案》,明确职责任
务,实行专人值班,切实做好实施紧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临时
价格干预措施,对全市30家生产销售粮、油、肉、蛋、奶等食品及液化气的
大型企业实行了调价备案制度,并向社会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完善
市场价格监测预报。针对不同时期价格变化特点,专门编发印制了《济宁价
格信息》春节特刊、成品油专刊及奶粉专刊等,深入分析各类商品价格变化
情况,既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又为群众生活提供帮助。2008年全市居民消
费价格指数保持在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以内。
【价格调节基金有新突破】 理顺征缴关系,狠抓征收管理和使用,全年
累计入库8亿元,支出7000万元。其中,为解决因物价过快上涨给城乡低收入
居民带来的困难,启用价格调节基金49万元用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62
万元用于城镇低保群众一次性价格补贴,138万元用于储备粮油利息补贴。
为扶持金乡大蒜生产,减少蒜农损失,启用600万元建立了大蒜扶持基金。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为化解济宁市牛奶企业生产、销售危机,对奶牛
饲养户进行饲料补贴223万元。为应对煤炭价格居高不下造成的煤电矛盾、
煤热矛盾异常突出问题,启用600多万元对全市公用发电企业进行上网电价
补贴,启用3500万元用于供热企业补助。价格调节基金工作的开展,有效发
挥了平抑物价、稳定社会的作用,增强了政府调控市场的能力。
【价格改革有新进展】 积极推进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电价政策。认真抓
好超耗能加价、差别电价、降低小火电价格等政策的落实,取消了对电解铝、
氯碱、铁合金企业的电价优惠。切实做好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工作。为配
合做好全国范围内的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市物价局组织召开情况通报会,
第一时间传达国家有关通知精神,下发了《保证成品油市场供应维护正常市
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函》,同时加强价格执行情况的检查,检查成品油经营单
位53个,查出违价金额100多万元,规范了成品油价格秩序。稳妥推进城市公
用事业价格改革。为应对煤炭价格上涨给供热企业带来的困难,经成本监审
后,组织召开了城区居民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
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对城区居民集中供热价格进行了调整,市区持红
证、绿卡居民用户及特困户供暖价格不做调整。
【民生价格监管有新成效】 突出“安民生、促和谐”主题,加强民生价格
监管,大力查处价格违法案件,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问题,促
进和维护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08年,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30件,
查处价格违法所得2320万元,实施经济制裁579万元。进一步规范教育、医疗
收费行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减免学杂费政策;为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
在充分调查、认证、监审的基础上,对医院重点收费项目进行了整顿,取消
不合理医疗收费项目122项,年减轻患者负担1.2亿元。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定
价政策,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严格制定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并实行明
码标价,重新审核出台了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标准。“5·12”汶川特
大地震发生后,市物价局立即组织8个检查组开展市场价格巡查,重点检查
粮油等副食品和建材、药品等重要物资价格,确保了抗震救灾帐篷、过渡安
置房及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基本稳定和生产供应。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新思路】 市物价局结合职责特点, 向社会做出了
“增强价格服务职能,为跨越发展服务”的郑重承诺,严格落实各项收费减
免政策。会同市财政局、监察局对全市收费项目进行了再清理,共取消收费
项目23项,降低收费标准5项,年减轻企业负担7000多万元。认真执行农产品
流通环节各项收费减免政策,共督导减免农产品流通环节收费2182万元。集
中开展了中介、 社团组织清理整顿工作, 全市共取消各类中介、社团组织
615家,进一步规范了中介服务及社团收费行为。大力开展涉案财物价格鉴
定业务,全市共办理价格鉴定业务7710件,标的额81309万元。其中涉案物品
刑事案件1312件,标的额4928万元;非刑事案件6062件;标的额13972万元;
价格认证业务253件, 标的额62403万元,价格咨询服务及管理性的事务工作
80件。济宁市价格认证中心首批被授予“国家级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称号。
积极开展价格合法合理性认证工作。市物价部门先后承接了3项政府招商引
资工程及太白路东扩工程地上附着物的价格认证工作,涉及项目用地2160亩,
认证金额7150万元,为促进全市招商引资、保护失地农民利益发挥了应有作
用。
(胡超英 陈卫东 翟兴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