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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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政府法制建设的工
作部门。内设秘书科、法规科、监督协调科、备案审查科、复议应诉科和法
制研究中心。2008年,全市政府法制机构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
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重点,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
大精神,深入开展“三学三创”和“学苏北精神、促跨越发展”活动,克服
人员少、任务重、经费不足、工作难度大等困难,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加
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在一些方
面创出了新路子,积累了新经验,实现了新突破,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和法
律顾问作用,依法行政工作呈现出新的局面。政府法制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党政机关年度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全市法制建
设先进单位,多名同志获得各级各种荣誉称号并受到表彰。
【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逐步完善】 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制
度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围绕跨越发展、优化环境、节能减排、改善
民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不断创新机制,完善制度,为全市经济社
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市政府成立了法制咨询委员会,在全省范围内选聘著
名专家、学者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在作出重大决策前,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
和建议,确保了政府决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各级政府都十分注重发挥法制
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凡是做出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或出台征地拆
迁、价格调整、企业改制、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
章制度,都责成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论证和预测性评估。同时,大胆推进法
制创新和政策创新,在遵循法律规定、把握政策变化、吃透上级精神的前提
下,敢于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只要是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或党委、
政府领导亲自抓的大项目合同签订,政府法制机构都全力参与论证,依法严
格把关。2008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创新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意见》、《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规范涉企检查收费罚款行为若干规定》、《关于实施更加
积极就业政策的若干意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抚恤定补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试行办法》、《行政效
能投诉工作试行办法》、《关于推行新型乡镇建设试点的意见》等规范性、
政策性文件176件;各县市区政府也出台了一大批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的
发布实施,对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产生了重大作用。济
宁市还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三级政府二级监督” 的备案审查体制, 做到了
“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08年,共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
部门上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08件,审查纠错33件,备案审查数量有了大幅度
提升,纠错力度明显加强,确保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一步深化】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导未成立
领导小组的县市区政府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二是依法界定执法职
责。梳理执法依据,认定市级执法部门共执行法律法规570部,具体行政行
为3720项。各部门都将梳理结果编印成册,发给每个执法人员,并向社会公
布。分解执法职权,将法定职权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人,使所有执法人员都
明确了自己的执法任务、权限、标准和程序。三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
核机制。督促所有县市区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目标,
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考核。完善了考核指标,强化了考核措
施,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重要意义的认识和加快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进
一步提高。
【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高】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坚持不断地对行政执法人
员进行了执法宗旨、法律知识、公正执法、党纪政纪和转变作风等教育。二
是严格审查执法人员资格,坚持培训考试、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2008
年,市县共举办培训班52期,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复议应诉人员、行政处罚
听证主持人员10980名。对全市170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吊销37名不具备资格人员的执法证件,坚持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三
是开发启用行政执法信息采集和管理系统,实现了全市执法人员信息网上公
开查询,成功搭建起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新平台,加强了社会监督,提高了
队伍素质。四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市多数行
政执法机关初步实现了执法责任、执法程序、信息公开、内部制约、文明执
法、证件管理六个方面的规范化管理,行政执法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
程序化轨道。五是针对基层执法问题较多的实际,在全市组织了200多支行
政执法服务队,深入基层,“查、促、帮、带”,积极开展执法服务活动,
协助执法单位健全制度,完善程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 一是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在
清理公布535项行政许可项目的基础上,对市级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
审批项目进行了第六次全面审查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坚决撤消;
凡擅自设定的,坚决废止;凡外地取消的,坚决取消;凡能够合并的,坚决
合并。最大限度地减少许可项目,简化许可程序,为经济发展提供高效优质
服务。经清理,保留行政许可项目308项,减少227项,减幅达42.4%;保留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68项,减少232项,减幅达76%;特别是对各部门上报新
增加的72项行政许可项目,依法审查后全部取消,三项合计共取消531项,清
理压减幅度居全省前列。二是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为有效监督执法行
为,防止权力滥用,优化发展环境,在全市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
将市级50个行政执法部门执行的570部法律法规规章中3334条行政处罚条款分
解细化为9046条。处罚幅度“由面到线,由线到点”,明确界限,严格控制,
大大压缩了执法“弹性空间”,堵住了权力寻租之门。各执法机关在梳理执
法依据、细化处罚标准的同时,抓好配套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实施行政处
罚过程中的调查、检查、听证、审核、批准等法定程序。三是相对集中行政
处罚权工作深入开展。市县综合执法工作有了新的推进,部分县市已在重点
镇和中心镇进行了延伸试点,各级城市管理和湖区管理执法机构紧密联系工
作实际,大胆创新管理机制,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四是大力推行“首违
不罚”制度。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第一批“首违不罚”的单位和
项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市质监局等11个行政执法部门已对123
个处罚项目按照“首违不罚”制度进行操作。
【行政复议工作有了新发展】 一是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把畅通行政复
议渠道、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通过多种方式,
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复议途径解决行政争议。二是严格依法公正办案,努力
提高行政复议的社会公信力。2008年,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72件,其中
市法制办受理93件。通过复议,纠正了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化解了社会
矛盾,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大力创新工作机制,
积极探索行政复议的新途径。通过运用和解调解结案、建立简易程序、加强
实地调查、公开听证、引入专家咨询机制、组建行政复议委员会等多种形式,
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特别是采用“调
解”方式审理复议案件,实现了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满意”的最佳效果。
四是建立健全复议工作制度和程序。制定了《行政复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规
定》等34项行政复议应诉制度,进一步促进了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
化。五是定期举办培训班,召开案例研讨会。深入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的热
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行政复议的新途径,不断开创行政复议工作的新机
制。同时,以会代训,对全市981名行政复议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更新教育,
定期不定期与法院交流经验,组织政府及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应诉或旁听,推
广先进经验,促进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市共发生诉政
府行政及经济案件69起,其中诉市政府案件21起,都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出庭
应诉, 妥善进行处理, 为市政府及其部门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00多万元。
2008年,济宁市被评为“全省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先进单位”并受到表彰奖励。
【仲裁工作跨上新台阶】 一是狠抓宣传推广,提高《仲裁法》认知度。利
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仲裁法》。2008年,共举办座谈会60余次,
培训班20余期,2000多名仲裁员、仲裁联络员、企业负责人和合同管理人员
听取了辅导。在《济宁日报》开辟专栏,登载仲裁法律知识20余期,连续在
济宁图文电视频道滚动播出宣传仲裁制度和济宁仲裁情况的信息,与市广播
电台联合举办济宁仲裁专题节目。利用节假日、《仲裁法》颁布纪念日和各
种交易会、展览会定点宣传《仲裁法》。共组织活动2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
260多人次,散发宣传材料6400余份,扩大了仲裁法律的社会普及度。二是狠
抓规范合同文本,夯实仲裁工作基础。对各系统各行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
逐一检查、清理,规范合同文本。全市示范合同文本普及率达到80%,合同
明确约定仲裁率达到70%。三是狠抓案件审理,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健全仲
裁流程管理、首席仲裁员负责、庭前证据交换、临界提示、案件评查等一整
套规章制度,切实把好受案关、组庭关、审理关、裁决关、执行关。发挥案
件评查和专家咨询的作用,通过自查、互查、综合评查和整改,增强了责任,
杜绝了错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仲裁的高效、廉洁、公正。
四是健全仲裁机构,完善工作网络。注重发挥13个办事处和37个联络处及300
多名仲裁联络员的作用,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仲裁网络。五是狠抓队伍建
设,树立良好形象。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
感。实行全员竞争上岗,优化组合,建立工作奖惩激励机制,激发了工作人
员的积极性。六是建成启用济宁仲裁委新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进一步科技
化、现代化,新增设了立案厅、监察室、仲裁员工作室、专家咨询委员工作
室、仲裁庭等,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仲裁和仲裁员办案提供了方便,
给公正、高效、快捷审理案件、及时解决经济纠纷和社会矛盾提供了保障,
有力地推动了仲裁事业更好更快发展。2008年,全市共受理仲裁案件890件,
标的额达5.87亿元,有效化解了大量经济纠纷和社会矛盾,维护了市场经济
秩序,促进了经济健康发展。
(满人源 金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