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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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有干部职工79人,党员57人。内设办
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科、综合科、监督检查
科7个科室。在全市12个县市区及兖矿集团设立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分支
机构,其中分中心4个、管理部9个。2008年,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
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
显著成绩。先后获得市“五一劳动奖状单位”、“济宁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理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双评”活动
满意单位,在通过200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复查的基础上,被评为2008年度“省
级文明单位”,计财科还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全市当年归集住房公
积金140743万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64881万元,实现增值收益4127万
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6%、8%和105%。截至2008年12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
余额为434354万元,贷款余额为169665万元,贷款逾期率为0.15‰(国家规
定为1.5‰)。
【抓内部建设 夯实中心发展基础】 为适应房地产形势发展变化,中心结合
实际不断推进机制、体制创新提供了方便。一是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制定下
发学习方案,在中心内部掀起学习十七大精神的高潮。二是完成了机关科室
负责人的岗位轮换、分支机构负责人和中层空缺岗位的竞争上岗工作,进一
步稳定了干部队伍。三是为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制定了领导包保责任制、
定期按业务增幅排出名次通报、召开调度会进行面上督导等措施,加强工作
督导和业务指导。四是根据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对业务工作态势进行深入分
析,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明确了重点,完善了奖惩措施。五是经市政府批
准,通过政府招标购置了办公楼,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供了方便。
六是完善《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通过市法制办等10个部门汇签形
成《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草案)提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抓措施落实 归集工作取得新突破】 中心与机关科室和各分支机构签订目
标责任书,下达分项考核计划,同时利用银行掌握单位经营状况的有利条件,
将住房公积金的归、贷任务量化到业务承办银行,并为调动其积极性,对各
业务承办银行相应出台了奖惩措施,为全年任务的完成打下基础。为加大依
法归集力度,中心机关对内部进行了优化,指定专人对面上住房公积金缴存
情况进行督察,设置了工作权限和执法流程,并组织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分批
参加市法制部门举办的执法培训班。依据市政府批准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对全市有能力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而抵制不缴的单位,采取多次上门催缴和
宣传,对无故中断缴存的睡眠户进行了督导。通过聘请的法律顾问向单位发
律师函、下达《住房公积金催缴通知书》,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2008年,
兖州、邹城、汶上、泗水、梁山5个县市的乡镇已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部分县市还将乡镇教师和乡镇卫生院纳入缴存范围。
【抓制度管理 促进个贷工作健康发展】 面对个贷下滑压力,从规范制度入
手,真抓实干,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一是在3月份市政府出台《济宁市个
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后,中心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贷审会,出台了
《住房公积金个贷办法实施细则》,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了全市住房公积金
贷款管理。二是根据当地购房者的迫切需求,通过人员培训、部门配合、担
保联动,在微山、曲阜、金乡分支机构中相继开展了个贷业务,使这项工作
在12个县市区中全面展开,为改善当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居住环境创造了
条件。三是两次调整了贷款的最高限额和期限,分别由15万调高到30万,15
年延长到25年。各县市区贷款最高额度也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5万元,最高
年限提高到2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到期日,由截止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第
二年延长到第五年。同时,降低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购买商品
房的首付款由30%调整为20%, 购买二手房、集资建房等首付款比例降低为
30%。四是采取限时服务,压缩周转时间、节点传递审查等手段,确保在法
定时间内办结个人贷款。五是主动出击,深入房地产市场,捕捉房源信息。
对散户采取发放明白纸进行宣传,对团购单位靠上不放。六是及时掌握个贷
逾期情况,加大催收力度,多数分支机构的个贷逾期率为零。七是进一步强
化风险意识,积极稳妥地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实行了银行账户收支两条线。
八是联合各受托银行专职信贷工作人员专门成立了检查小组,对全市各分支
机构和担保公司的公积金贷款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极大地规范了住房公积
金贷款管理工作。
【抓工作创新 推动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008年7月,中心针对国内经济形势
转变,房地产市场销量下滑,住房公积金业
务受阻等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住房公积金业务“百日竞赛”活动,这
是中心与各受托银行首次开展的一次大型合作活动,在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
战线也是一次创举。活动期间,全市共新开和启动断缴户162个,涉及职工
人数达1.8万余名, 并且有一些乡镇和单位陆续准备开户或续缴; 实现归集
32185万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1649万元,归集资金和发放贷款分别比上年
同期增长43%和11%,比正常计划进度高出8和10个百分点。在“百日竞赛”
活动中,中心全体人员和3家受托银行的业务人员紧密配合,紧张工作,用
行政手段和营销模式相结合的办法,通过行政执法和优质服务推动了住房公
积金扩面工作。
【抓机构调整 完成兖矿分中心上划工作】 经各方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兖
矿集团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整体上划工作。总计接收兖矿集团公司及其下属
分公司、 子公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70余个, 缴存职工94000余人, 资金
94768万元,贷款职工5040人,金额46202万元,接收增值收益1500万元。兖
矿集团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移交济宁市人民政府管理后,更名为济宁市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兖矿分中心,是市中心内设的全额副处级事业单位,共有编
制9名,隶属市政府直接领导,专门为兖矿服务。至此,全市住房公积金管
理机构的调整工作全面完成。
(高 军 闫学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