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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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也是济宁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实施
的第一年。市规划局全局144人,局机关18人,4个科室,3个分局,3个事业单位。围
绕建设“经济强市、 文化名市、 组群结构大城市”的战略目标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
“实现城区建设新突破”的重大决策,积极完善规划管理体制,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健全规划编制体系,加大规划实施力度,圆满完成了各项年度工作任务目标。
【城市总体规划的宣传和实施】
2月24日,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获山东省政府批复。济宁市规
划局以庆祝城市规划法实施十六周年为契机, 4月份开展“城市规划宣传月”系列宣
传活动。采取在文化广场进行现场规划展示、在新世纪广场电子屏幕播放三维图像技
术制作的规划专题片、在《济宁日报》刊发市政府领导同志讲话和规划局长访谈、举
行城市总体规划新闻发布会、印制分发城市总体规划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
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政策和法规,宣传城
市规划工作的成果和新思路、新举措,增强广大市民群众的城市规划意识,推进公众
了解和参与城市规划的热情, 为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9月30日,
市规划局受市政府的委托,就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
了汇报。
【各类城市规划编制再添新意】
围绕孔孟之乡、运河之都、水城风貌、生态宜居城市的定位,通过东拓、西跨、南联、
北延,跨河道、跨矿区大范围展开城市空间布局,按照“明年拉开框架打好基础,三
年出模样,五年大变样”的城市建设目标,放开规划设计市场,引进一流的设计队伍
和先进的设计理念,超前编制城区各项规划,努力实现中心城区建设新突破。一是进
一步充实城市总体规划内容。增加教育功能区规划、京杭运河沿岸规划、滨湖片区规
划,为总体规划的优化调整打好了基础。二是着手编制《京杭运河两岸概念性规划》,
开展区域地形图测绘工作,完成太白楼路西延与嘉祥呈祥路对接的初步方案,为城市
向西跨河发展奠定基础。三是编制《滨湖地区概念性规划》,结合火炬路、小北湖路、
环城西路三条道路的南延和荷花路改造等工程,着力推进城市向南发展与北湖联接。
四是编制《城北片区中心区城市设计》,结合济安桥路、古槐路、琵琶山路三条道路
的北延,金宇路整治和周边改造,积极促进城市向北延伸。五是规划济宁高新区煤电
化基地,结合《光府河滨河绿地景观规划》《蓼沟河片区概念性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
划》和太白楼东路(诗仙路)东延工程,促进城市向东拓展。六是完成济宁市大外环
(二环线)的道路初步选线方案,拉开济宁城区的城市发展框架。七是根据城市发展
定位,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着手编制《济宁市城市风貌规划设计》,塑造城市特
色。
【强化规划调控引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引导城市
各项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大力推进土地的节约和集约使用。我们认真执行建设部
等四部委《关于清理和控制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建设的通知》《山
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和山东省产业政策规划用地,加强
了土地投资强度的控制。坚持堵疏结合,有保有压,对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项目、
高新技术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工业技改项目和解决“住房难”建设项目优先提
供规划选址和用地服务;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消耗大、污染严重、低水平重复建设项
目坚决不予规划审批,有力地推进了全市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同时,
积极完善和落实推进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鼓励政策措施,对建筑高度、容积率没有特
别限制的区域,在不破坏城市天际线和城市景观的前提下,适度放宽建筑容积率和建
筑高度,鼓励建设项目向空中发展,鼓励合理利用地下空间。二是努力促进住房结构
优化和调整。按照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省
建设厅文件精神,对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规划设计及审查提出了具体
实施意见:自2006年6月1日起,在住房建设规划公布前,济宁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凡
新审批开工的商品住房规划,按90平方米以下住房所占比重大于规划建筑面积70%以
上的原则总体控制其套型建筑面积;对6月1日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
房项目重新进行规划审查,调整套型结构比例,重新报建规划许可和施工图审查;对
拟新建或改造住房建设项目的居住用地明确提出住宅建筑套密度、住宅面积净密度两
项强制性指标,指标的确定必须符合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
【严格城市规划管理】〓一是抓好项目规划审批。2006年,共办理《建设项目选址
意见书》 101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24件,规划用地面积591公顷;《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 239件,建筑面积410万平方米;临建工程项目149项;《建设工程规
划竣工验收合格证》46件。二是强化机构设置。依据市政府《关于理顺济宁市城区规
划管理体制的意见》(济政发〔2006〕40号)和市编委《关于设立济宁市规划局市中
区分局和济宁市规划局任城区分局的批复》,成立市中区分局和任城区分局,均为副
县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实行双重领导,以市规划局管理为主。三是完善工作机
制。切实执行集体会审、分级审批制度和城市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深化实施“阳光
规划”制度,修订完善《济宁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和《济宁市城市规划(简明)技
术规定(2006年版)》,研究出台《济宁市城市规划行政执法责任制文本汇编》。
【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按照市政府安排,借鉴外地经验,在同市中区、任
城区及有关部门充分座谈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出台《济宁市人民
政府关于加快济宁城区“城中村”改造的意见》(济政发〔2006〕26号文件),为全
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提供了指导。同时指导市中区、任城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
组做好村居改造规划方案的组织编制工作,并批准一大批村居改造规划。自“城中村”
改造工作启动截至2006年底,共批准“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21个,规划总建筑面积
550余万平方米。
(贾庆华〓袁宪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