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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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济宁市司法局行政编制59名,工勤人员编制6名。内设办公室、监狱管理处
(挂监狱煤矿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处、法制宣传处、律师管理
处、公证管理处、基层工作处(挂安置帮教办公室牌子)、法规教育处(挂法学教育
处牌子) 、装备财务处等9个职能处室和政治部及离退休干部处。局属单位包括济宁
监狱、 济宁市劳教所、济宁市公证处、济宁市“148”指挥中心、济宁市法律援助中
心和7个直属律师事务所、3个直属法律服务所。
2006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总目标,以邓小
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法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
法治理念教育,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年初确定的强化“六项工程”、
实现“六新目标”的工作思路,解放思想,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和目
标。
【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质量】 济宁监狱和市劳教所牢固树立“稳定压
倒一切”的思想,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全面落实安
全责任制和各项监管改造制度,积极探索和构建安全稳定长效机制。济宁监狱大力整
顿监管秩序,全力抓好监管安全,不断提高人防、物防和技防水平,连续15年无罪犯
脱逃和3年无罪犯自杀。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狠抓现场管理、直接管理及隐患排查工作,菜园煤矿、金桥煤矿顺利实现安全生
产2186天和986天,全年原煤产量达到116万吨,完成销售收入4.7亿元,实现利润1.3
亿元。市劳教所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不断改革创新教育方法,进一步
加强对劳教人员学习、生活、劳动“三大现场”的直接管理,提高了改造质量,确保
了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劳教人员的违纪率控制在3%以下,劳教人员改好率保持在97
%以上。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突破】 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机构在建设和谐设会中
的重要作用,狠抓了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各县市区采取各种措施,配齐配强司法
所长,同时加强了基层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基层司法所逐步向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方向发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逐渐减少并呈下降趋势。
大部分县市区成立了矛盾纠纷指导委员会, 全市共成立乡镇调解中心156个,建设基
层调解组织7000多个, 全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866起,其中重点矛盾纠纷315
起, 调处296起,成功率92%,通过调处防止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167件,涉及2827
人,防止民转刑185起,涉及705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各类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平
均下降35%;民转刑案件下降66%。各级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中有
效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努力提高全市法治化管理水平】 以“建设平安济宁、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深
入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活动。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筹建了全市青少年法制教
育宣讲团,统一部署制作了36块展板,拍摄了反映宣讲团整体工作的电视专题片,组
织5名宣讲员制作了小学、 初中版法制教育讲座光盘,组织宣讲组深入学校开展了20
多场法制讲座。组织开展了“全市遵纪守法光荣校”评选活动和“民主法制示范村”
创建活动。积极推行城乡基层普法新“五个一工程”建设,多层次、全方位推进法律
“五进”活动。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基层
依法治理,全面实行“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加快农村的民主化、法治
化进程;加强城市街道社区的依法治理,促进街道社区管理法治化;深入开展依法治
企活动,依法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依法治村、治厂、治校、治理社区等基层依法治理
的深度和力度不断加大;“民主法治村”达到60%以上,逐步实现了地方各项管理工作
的法治化。
【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工作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和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突出抓好规范、业务、品
牌、诚信四项建设,从执业纪律、职业道德、执业形象、执业流程、业务素质等方面,
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建立科学有效的法律服务工作管理体系,优化法律服
务的外部环境,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建立良好的法律服务秩序,全市执业律师共办理
各类业务案件1.6万件,同比增长11.4%,业务收费完成2092万元,同比增长9.8%;全
市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66万件, 业务收费390万元。认真贯彻《法律援助条例》,
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法律援助机构与
相关部门之间建立了经常性协作机制,积极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有力地推动了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开展,全市共办理法
律援助案件1190件。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认真贯彻
落实市局制定的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深入开展了以“四卡”为载
体涉农法律服务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法律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帮助
企业依法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推动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 建立司法鉴定新体制】 保持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较快发
展的势头,进一步完善适应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需要的法学教育机制,继续推进干部
法律专业学历教育,扩大远程网络教育规模,确保先进位次。坚持为实施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服务的方向,深入研究在社会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实践中出现
的现实法律问题。加强对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按照全国人大
《决定》的职能划分和职责要求,逐步理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统一管理,逐步创建司
法鉴定管理网络,积极筹建济宁司法鉴定网站,建立健全鉴定机构资质管理、鉴定人
执业资格、司法鉴定责任等制度,逐步建立起结构合理、管理有序、统一独立的司法
鉴定新体制。大力发展多种类型的鉴定机构,基本形成门类齐全、自成体系的鉴定格
局。加强内部法制建设和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法制制度工作体系,建
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规范抽象行政行为,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认真学习领会《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指导县市区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的开展。加强复议机构和队伍建
设,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依法行政。
【全面提高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干警,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坚持开展理想信念、
政治理论、时事政策等教育,认真开展学习《党章》的活动,使干警牢固树立马克思
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广泛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
辱观教育,按照省、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市局积极开展了“三学三创”教育活动,比照先进地
区和先进单位找出差距,积极整改,各方面工作稳步提高;开展了创建高绩效机关活
动,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决策能
力、驾驭能力、组织能力和创新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干警培训工作,
完善系统化、规范化的教育培训制度和体系;完善督察制度,完善服务措施,形成有
诉必接、接案必查的督察工作机制,整顿警容风纪;坚持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在全
系统形成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同时加大了对活动场所和硬件设施的投入。
同时,后勤保障工作、工会和团的工作以及计划生育工作等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毕德冠 赵惠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