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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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2个基层法院,共有39个派出法庭,全市法院共
有法官和其它工作人员1890名, 其中中级法院221名。全市法院每年共受理刑事、民
事、 行政和执行等各类案件约4万件,其中中级法院每年受理3500余件。2006年,济
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27个职能部门,其中17个职能庭(室、局、队、处)为:办公
室、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
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
行局(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处)、研究室(与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技术室、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法警支队、信访处。政治部下设组织人事处、教育培训
处、法官管理处。中级法院除受理济宁市行政辖区内的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
外,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对菏泽涉外民商事案件拥有司法管辖权。2006年,
全市法院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为党和
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
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针,以
“公正和效率”为主题,以审判执行工作、班子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和基层基础为重
点,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和谐型、节约型、文明型”法院为目标,认真践行社
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快自身建设步伐,各项工
作迈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认真履行审判职责】 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
认真履行审判职责,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全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共受理各类案件
39807件,审执结38554件,同比分别上升1.59%和1.84%,诉讼标的额达45.7亿余元。
其中,市中级法院审理和执行案件3185件,办理减刑、假释案件7773件。
一是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积极参与平安济宁建设,坚持“严打”
方针不动摇。 共审理各类一审刑事案件2900件,判处犯罪分子4537人,其中判处5年
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480人。 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
财犯罪,审结案件1663件2712人。对社会危害极大、罪行特别严重、人民群众关注的
刑事案件,适时进行公开宣判,共召开宣判大会17次,宣判182案365人,扩大了办案
的社会效果。依法惩处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犯罪,审结案件63件89人。严厉打击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
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案件134件196人。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原则,共
对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宣告无罪。
二是依法调节经济关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与经济发展关系密切案件的审理,
审结借款、购销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等一审商事案件8326件,
诉讼标的额18.9亿元, 涉外商事案件2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利益,维护了市场
经济秩序。贴紧中心,服务大局,制定出台了为实施“十一五”规划、建设社会主义
新农村、发展县域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指导全市法
院依法审理涉及全市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案件,自觉做到审判不忘发展,执行考
虑稳定。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专门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
59件。
三是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审结一审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债
权债务、 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14960件,同比增长10.69%,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和谐。
依法审理好涉及“三农”案件,严厉惩处生产销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坑
农害农行为, 共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中损害农民利益案件624件,依法保护
了农民利益,维护了农村稳定,促进了农业发展。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全市法院
涉诉信访案件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普遍建立了信访案件预警和防范机制,着力做好
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采取院长预约接访、联合处访、公开接访等方式,共接待
处理人民来信来访1490件次,办结信访督办和上访老户案件90件,64件符合再审条件
的案件依法进入再审程序,化解了一批缠诉多年的上访案件,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四是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共审结涉及土地、
城建、 工商、劳动、税务等行政案件3566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40件,办理赔
偿确认案件13件、 国家赔偿案件3件,其中决定赔偿2件,赔偿金额共计16.97万元,
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依法得到赔偿,在省法院年度考核中行政审判工作位居第
二。省法院在济宁召开了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中院被评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
先进单位。
五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法律权威。采用提级执行、交叉执行、指定执行、委托
执行等多种方式,共执结各类案件8590件,标的额10亿余元。大力开展集中清理积案
活动,共执结各类积案6331件,标的额8亿余元,未结执行积案减少73.6%,有力地缓
解了“执行难”问题。建立健全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全部与《全国法院执行
威慑信息网》联网,有力地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执行工作连续两年走在全省法院
前列。
六是加强审判监督指导,提高司法水平。建立完善案件质量和效率评估体系,一审、
二审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到92.3%。 共审结二审案件1973件,其中维持原判的占
61.23%,改判和发回重审的占24.94%;审理再审案件342件,其中维持原判151件,依
法改判、 发回重审135件。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共审结检察机关提起抗诉
的案件149件,其中抗诉理由成立依法予以改判的56件,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与统一。
【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深入推进法院改革】 一是深入推进执行工作机制改革。与
公安、房管、金融、工商等14个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执行工作社会联动机制的
实施意见》,市纪委和市委政法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严肃查处抗拒、干扰、阻碍人民
法院执行工作违法违纪行为的通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将法院执行工作纳
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执行威慑和联动机制稳步推进,初步形成了党委
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方配合、法院主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
社会格局。二是建立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新机制。设立“立案大厅”、“执行大厅”,
健全完善便民诉讼网络,实行上门立案、巡回办案、休息日办案、诉讼指引、裁判文
书公开查阅等制度,在立案、审理、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为当事人提供实实在在的
便利。推行审务进乡村、法官进社区活动,在全市建立了23个审判工作站,进一步方
便群众诉讼。 全市人民陪审员共参与了438起案件的审理,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作
为“审判员、监督员、联络员、宣传员、调解员”的作用,省人大内司委视察了市人
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对济宁法院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依法为1592起案件的当事人缓、 减、免诉讼费479万元,最大限度地彰显社会主义司
法制度的人文关怀,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三是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
制。理顺了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庭长、审判长、合议庭、独任审判员之间的关系,
建立了审委会办公室; 配备2名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走在了全省法院前列;在审委
会内部设立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专门委员会,对拟讨论的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提
高了研究讨论案件的水平;落实审委会委员旁听庭审制度,开展案例指导、评选优秀
裁判文书活动, 全年共组织4次旁听庭审活动,评选出50篇优秀裁判文书,充分发挥
了审委会作为最高审判组织的作用。四是积极探索诉讼调解新机制。加强对诉讼调解
工作的督促指导,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建立了诉调对接
新机制,全市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结案率达到52.16%,同比增长14个百分点,
实现了“定纷止争、胜败皆服、案结事了”的目标。执行和解案件3721件,和解率达
43.32%,同比增长16个百分点,行政案件协调和解1269件,和解率达35.6%。
【围绕增强法官司法能力 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 以开展“司法素质提升年”活动
为载体,在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了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和谐型、文明型、节约型”
法院活动,努力提高班子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水平,为法院工作的全面开展注入了生
机与活力。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加强作风纪律建设。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自觉
把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召开研讨会、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
知识竞赛、 演讲比赛、文艺汇演,弘扬司法正气,提升司法形象。全市法院共有193
个单位和48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中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
称号,中院办公室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办公室,任城法院法官许莉被授予全国优秀法
官称号,邵继军等4名法官被授予济宁市第五届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称号。
二是强化政治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积极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考察选任领导干部,
共为8个基层法院调整充实班子成员24名, 各级党委均尊重和听取了法院的意见。公
开公正公平选拔晋升干部,中院机关通过竞争上岗,共晋升36名干部,23名优秀法官
走上领导岗位,同时,还对44名同志进行了岗位轮换,进一步优化了干部结构。加强
后备干部的选拔、 培养和使用,中级法院共选派5名优秀法官到上级法院或基层法院
锻炼。经过积极争取,筹建设立了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为开发区的
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法律支撑。在市委组织的年度工作考核中,市中院首次跨入市直
机关年度考核先进单位行列,有些单项工作逐渐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有了一定位次。
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加强队伍业务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举办优秀中青年法官、
法庭庭长等培训班26期,培训各类人员1735人次;鼓励法官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共
有33名法官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法官已达到76%;深入推进
人才强院战略,建立了中院机关和全市法院“后备干部库”、“优秀人才库”、“先
进典型库” 和部门及工作人员业绩档案,选调6名应届本科生充实到基层法院工作,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书记员、 法警129人,为法院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增添了后劲。在应
用法学研究、法制宣传方面也取得了新成就。创办了《运河司法》,共发表各种理论
调研文章56篇,宣传报道稿件1287篇。
【坚持重心下移 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 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要高度重
视法院基层建设的要求,加大基层基础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法院基层建设协调发展。
一是加快物资装备建设步伐。全市法院用于基层建设的投资达1100万元,新建、改建
审判办公用房8000余平方米,有效缓解了审判办公场所不足问题。解决了一批基层法
院队伍编制、法庭庭长职级、法官工资、生活福利等问题,激发了基层法官工作的积
极性, 全市有93.9%的基层法院达到“六无”要求。二是提高办案办公科技含量。全
市法院新增微机298台, 办案法官基本能达到人手一台;加强法院内部局域网建设,
12个基层法院与中院建立了局域网,并与省法院互联互通,开通了视频会议系统,基
本实现了无纸化办公;为适应死刑二审开庭的需要,安装了录音、录像设备,共为13
起死刑二审案件开庭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全市法院均安装了安检门、监控器等安全
防范设施,增加了审判工作科技含量,提高了办案质量与效率,确保了审判工作的安
全。三是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指导人民法庭工作领导体制,制定指
导人民法庭工作实施意见,出台了整合审判资源、调整法庭布局的工作意见,全市由
56处法庭撤并为39处,人民法庭设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
装备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全市新建改建人民法庭9处,82%的法庭达到“五化法庭”
建设标准。在全省法院第二次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市人民法庭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
的做法得到肯定和推广。
【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 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全市法院不断强化党的领导观
念和人大监督意识,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重大部署、
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依靠党委的领导解决法院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
难和问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及时向同级人大报告工作,加强与人大
代表的联络。 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9件,处理来信、来访、来电69
件(次) ,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38次。先后3次向驻济全国、省、市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基层法院工作,
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主动地向政府、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
社会各界的联络,为法院工作顺利、健康、更好地开展创造了优良环境。
(朱瑞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