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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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济宁市人民检察院设办公室、政治部(内设组织人事处、宣传处、干部教
育训练处)、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内设综合指导处、侦查处、职务
犯罪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反渎职侵权局(内设渎职侦查处、侵权侦查处、
综合指导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与举报中心、刑事
赔偿工作办公室一个机构三块牌子)、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
室(检察委员会秘书处与其合署)、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警务处(法警支队)、行政
装备处、信息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处、纪检组(监察处、督察巡视办公室)、机关党
委(设在政治部)19个处室局。2006年度在职在编人员154人,其中:干部140人,工
勤人员14人;市院干部中副厅级1人,正县级6人,副县级26人,正科级48人,副科级
37人,一般干警22人。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
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
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牢固树
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
检察工作主题,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三学三创”活动,上下凝心
聚力、用心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办案能力和
执法水平不断增强,自身建设全面发展,各项业务工作取得新进展,为维护司法公正、
服务发展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开展严打整治 推进平安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充分发挥
批捕、起诉职能,与公安、法院等政法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2454件4315人,
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2060件3649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2843件4652人,依法提起公诉
2603件4062人,始终保持了对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促进了社会治安的好转。深
入开展“打黑除恶” 专项斗争,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20人,起诉86人,打掉
黑恶势力犯罪团伙11个,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
安全感。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法批捕影响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危
害农业生产等涉农刑事犯罪嫌疑人1062人、 起诉974人。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
理措施, 共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51个,提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104条。坚持以现代司
法理念指导办案,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
和适用法律关,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358件677人,依法作出不捕决定;对不符合起诉
条件的6件10人, 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从轻处理未成年人犯罪及其他轻微刑事犯罪
583人,其中不批捕360人,不起诉4人,建议法院从轻处罚219人,使执法办案的法律
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得到有机统一。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
省、市委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充分发挥查办职务犯罪的职
能优势, 依法严肃查办腐败案件, 严惩腐败分子。全年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
304人,其中查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230人,渎职侵权犯罪74人。查办贪污贿赂等职
务犯罪大要案149人,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60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62.6%和81.08%,
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分子,彰显了党和国家反腐败的决心。按照中央和上级部署,集中
开展惩治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年共查办此类职务犯罪案件28人。积极开展查办破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全年共查办此类案件26人,受到高检院和
省院的充分肯定,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方针,立
足检察职能,积极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市检察机关结合办案,深入发案单位帮
助综合治理,共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62条,协助有关单位建章立制510余项。推行行贿
档案查询系统,与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实现对接,在工程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
政府采购等行业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从源头上阻止有劣迹的单位和人员
参与招投标。充分发挥济宁市职务犯罪预防协会和济宁市职务犯罪预防网站的作用,
主动为有关单位上法制课和接受法律咨询,无偿发放预防职务犯罪笔记本,广泛开展
廉政警示教育,从源头上减少或遏止了职务犯罪的发生。2006年11月,市检察院牵头
组织召开了济宁市职务犯罪预防协会第一次年会, 并在党校和有关监狱建立了6个廉
政警示教育基地,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收到了良好效果。
【强化诉讼监督 维护司法公正】 全市检察机关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6件,纠正不
当立案72件, 纠正漏捕115人,追诉漏犯36人;共受理不服法院判决裁定的民事行政
申诉案件432件,市院提出抗诉133件,提请省院抗诉21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64件, 法院改判(变)91件,调解结案16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件,有效地维护了
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市监所检察部门共办理服刑人员又犯罪案件49件52人,立
查监管场所干警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 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149
起, 对呈报的183件不当减、假、保案件依法提出纠正建议,均已得到纠正,有力地
维护了监管秩序,保证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做好检察信访工作 化解矛盾纠纷】 2006年,全市控申检察部门共受理群众举报、
控告及申诉信访370件(次) , 对所有信访案件均按照“属地管理、 分级负责”和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及时妥善地进行了处理。积极开
展下访巡访试点工作,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检察长下访车(船)制度和借鉴外地经
验的基础上,市院制定了《关于开展下访巡访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在检察机
关内部处(科室)设立涉检信访信息员,在地方有关部门建立涉检信访联络点和联络
员制度。 全年全市检察机关主动深入村居社区等基层开展接访活动140余次,解决群
众涉法涉诉问题25个, 化解矛盾纠纷30余起;对3名长期缠诉缠访者,通过公开听证
答询,使其息诉罢访。省院专门在市院召开了下访巡访试点单位现场会,对市院开展
下访巡访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提高队伍素质】 按照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
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动员、精心部署、严密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社会主义法
治理念教育活动。两级院分别成立了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了具体的实施
方案, 统一配发了学习用品,印发了学习资料。市院确定了7个基层院为联系点,党
组成员每人联系一个基层院;各职能部门对口联系,实行面对面指导。为严格学习纪
律,市院专门建立了集中学习、考勤、补课、考试、督导巡视、读书笔记和学习记录
等六项制度,确保了“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两级院深入查摆执法
思想、 履行职责、 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7000余人次、回访案件当事人150余人、征得意见建议400余条;人人对照自查、交叉
互查,对查摆出的问题,采取备案审批、台帐管理和解决问题挂销号制度,逐一梳理
归类,登记造册,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认真抓好督查督办。组织开展了“社会主义
法治理念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书画比赛和征文活动,极大地提
高了干警学习的积极性。同时,把教育活动与开展岗位培训相结合,全年共组织专业
技能培训37期,开展岗位练兵56次。通过开展专业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一手抓政治
素质的提高,一手抓业务能力的提高,使教育活动与苦练内功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提高了干警的综合素质,收到了良好效果,检察机关的形象和社会公信度明显提升。
【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一是以省院大检查为契机,全面加强市院机
关规范化建设。全市检察机关从每一个法律文书、每一本案件卷宗、每一处办公现场,
每一个行为举止等细节做起,严格对照检查标准,全方位整改提高。市院先后建起了
高标准的检委会议室、视频会议室,中层干部会议室、电子阅览室、图书室、荣誉室
和健身娱乐场所,增添和更新了部分车辆和办公、办案用具,美化了院容院貌,为干
警创造了良好的办公办案条件。二是建立全方位监督考核机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市院成立了督察巡视委员会和办公室,各基层院成立了督察考核委员会和办公室,负
责对执法活动和日常工作的督察考核。进一步完善了市院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
法和对基层院的考核实施办法,科学合理地细化了考核标准,并严格兑现奖惩,使科
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两级院推行了执法档案建设,实现了对业务部门和干警个人执
法办案过程网上全程控制,网上监督审查,网上考核评价,使监督考核更加客观公正。
全市13个基层院和机关9个业务部门全部建立了干警和单位执法档案, 有力地促进了
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全市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党委、人大、政
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办理情况,
及时向党委、人大进行汇报。两级院分别采取上门走访、发征求意见函、邀请市县领
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企业负责人视察检察工作等形式,广泛接受社
会各界监督;聘请了人民监督员、执法监督员和法律咨询委员,对检察机关执法工作
进行重点监督。三是深化检察改革,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委[2006]22号文件精神,
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推进工作创新发展。市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
协调组织人事部门,进一步完善了职业公诉人制度,提高了批捕、起诉工作质量和效
率;反渎职侵权局实现更名;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和督察巡视办公室正式成立,分别从
外部和内部加强了对检察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加强派出检察院建设,将原欢城地区人
民检察院正式更名为济宁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院址从微山县迁至济宁市高新区,
升格为正县级单位,担负济宁市境内监管场所和济宁高新区的检察任务。四是开展作
风整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2006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从落
实考勤制度、 会议制度、 请销假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保密制度和督查督办制度等
“六项制度“入手,在市县两级院集中开展了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干警组织纪律
观念明显增强,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大力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两级院逐
级逐人分别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党组认
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决杜绝不正之
风。建立健全了干警廉政档案,对执法部门和干警全部建立了执法档案。坚持“有举
必查、违纪必纠“的原则,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对群众举报和省院交办的干
警违法违纪问题,逐一进行了核查,对查实的问题全部进行了处理。加强经常性廉政
警示教育,使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廉洁勤政意识进一步增强。认真落实谈
廉、述廉制度,领导干部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廉洁自律。年底在济宁市城郊地区
检察院揭牌仪式中,市院“不接收礼品、不发纪念品、不宴请宾客”的做法,受到各
级领导和市纪委的高度称赞。
(朱玉军 王 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