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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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6年,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内设秘书科、老年事业科(加挂老年人
权益保障科的牌子) 和宣传教育科。共有事业编制12人,其中工勤人员编制2人。全
市老龄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六个老有”工作目标,认真抓好《老
年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贯彻落实,圆满完成了
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老龄事业有了新发展,老年人的生活水平有了新提高。
【尊老敬老舆论宣传取得新成效】 把老龄事业向基层推动,向农村拓展,把村务公
开与尊老敬老评比活动结合起来,积极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氛围,开展了“尊老敬
老基层年”活动。市中区蒋林、任城区廿里铺镇孟营村等12个村、居(社区)被评为
“全国敬老模范村居(社区)”;徐孝梅等12人在2006年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
活动中荣获“中华孝亲敬老之星”荣誉称号。10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
守刚看望了梁山县部分敬老院的老年人,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老年法规,
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抓好基层老龄工作。副市长陈民、陈颖走访看望了泗水
县、汶上县的部分老年人;老人节期间,副市长陈颖发表了老人节贺辞,向全市老人
祝贺节日; 全市各级评选出100名老寿星。市老龄办与嘉祥县政府联合承办了“山东
省第二届十大孝星”表彰暨“孝亲敬老”学术报告会。各县市区深入开展了创建老龄
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争当敬老模范活动,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建立尊老敬老光
荣榜、表彰大会等形式,开展了“尊老敬老好儿女”评比活动,宣传表彰了一批尊老
敬老的先进典型。老人节期间,举办了《老年法》知识竞赛等10项庆祝活动。10月29
日,在市文化广场举办了“济宁市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市委副书记赵树国,市委
常委、组织部长董书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郝进,副市长陈颖,市政协副主席徐永
莲,市纪委副书记陈开新等五大班子领导、退下来的厅级老领导、市直部门负责人、
各县市区老龄系统工作人员及观众1万余人参加了开幕式。 同时举办了老龄事业成就
展、老年书画展。
【养老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 城镇
51.3万人参加养老保险,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年发放养老
金13.2亿元。 98%的企业退休人员实行了社会化管理。二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
围进一步扩大。 全市已有690861名农民投保,投保金额2.32亿元,已有3万多老年人
领取养老金。三是救助老年人制度进一步完善。对“三无”老人和特困老人分别实行
最低生活低保金制度。 各级财政拨款3800万元,对全市20475名“五保”老人全部由
财政供养,集中供养率达到70%。四是农民退休制度进一步推广。任城、兖州、曲阜、
邹城等县市区部分条件好的村(居)实行了农民退休养老保险金制度,部分乡村推行
了养老基地试点。 农村家庭养老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增强。 至2006年底,全市农村有
57.7万户签订了《家庭赡养协议书》 ,占应签户的93%。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加
强。各级投入公共财政资金1500万元,组织实施了“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和
文化健身场所建设。 全市改建、扩建后的乡镇(居、村)敬老院达157处,床位数达
1.2万张; 福利院2处,床位252张;老年公寓31处,床位3525张。采取政策扶持、市
场运作等措施, 鼓励集体、个人和社会组织参与兴办老龄事业,引导社会资金700多
万元,发展有偿供养、生活照料、疾病护理、文体活动、学习教育、旅游观光、老年
用品、老年食品等老龄产业,兴办养老服务机构152处,推动了老龄事业产业化发展。
市中区、邹城积极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城镇23万名离退休老年人全部加入医疗保险,报销医疗
费8700多万元。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初步建立,全市有364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医疗
合作组织,其中老年人67.5万多人,补偿报销医疗费6000多万元。建立了大病救助体
系,救助对象优先照顾老年人。完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全市共设有老年血管病医院、
老年人保健医院等专科医院7所, 市中区、曲阜市等县市区建立了老年人定点医院,
形成了以医院、社区、村医疗卫生站(所)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老年人
不仅可以就近看病,还可享受上门服务的10多项优待。四是建立了社区老年人口健康
档案, 年内为高龄老年人免费体检一次,并为老人开设保健知识讲座。城镇40%以上
的老年人参加保健普及教育,50%的老年人参加健身活动。
【老年教育取得新成果】〓运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老年学习教育活动,使老年人老有
所学、老有所教,做到思想常新、理想永存、青春永驻、与时俱进,更好地融入、共
建和谐社会。全市已建成老年活动中心(站、室)5681个。县以上老年大学(学校)
17所, 乡镇(街道) 老年学校100个,村(居)、社区老年学校3所,在校老年学员
9987人。市老年大学被中央组织部表彰为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兖州、曲阜老年
大学被授予省级示范校。
【“五老” 作用不断发挥】 〓积极配合市关工委组建了“革命传统教育报告团”、
“法制教育宣讲团”、“现代家庭教育讲师团”、“科普知识宣教团”、“校外活动
辅导团”五个分团,在全市组织巡回报告宣讲活动30余次,对青少年进行宣传教育和
辅导。 与老科协一道积极组织老年人为济宁的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奉献余热,全市6
万多老年人在科研、教育、生产经营和管理、调查研究、社会服务、关心教育下一代、
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三个
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老年文体活动亮点凸显】〓积极配合市体育局、文化局狠抓了城乡老年文体活动场
所建设,市体育局投资50万元实施了农村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场地建设项目,完成了
3个县市385个村的建设任务,为老年人开展健身活动提供了良好保障,城镇老年文体
娱乐设施、农村老年活动场所建设不断完善。各级积极组织引导老年人开展健康有益、
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全市已建立老年文体协会199
个, 辅导站270多个。比较规范、活动经常的老年文化、体育组织1560多个,成为老
年人丰富文化生活的有效载体,形成了经常性活动、重大节日集中活动、定期举办大
型活动三位一体的老年文体活动制度,老年人已成为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主体。2006
年10月, 市老年体育代表团参加了省山东第一届老年人运动会,获得单项金牌9项,
团体第三名的好成绩。 县以上举办各类老年文体活动236次,丰富了老年人的业余文
化生活。市老年大学艺术团连续荣获第五届、第六届国际老年艺术大赛金奖,为济宁
市老年艺术的发展赢得了荣誉。
【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一是把老年法规纳入各级“五五”普法教育内
容。10月份,在《济宁日报》法制专版举办了老年法知识竞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郝进带领法工委和老龄办的同志到县市区视察《老年法》贯彻执行情况,市中区、兖
州市等部分县市区也开展了《老年法》知识竞赛活动,促进了老年法的贯彻落实,增
强了贯彻落实老年法规的自觉性。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优待政策,促进了老年人共
享社会发展成果。各地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得到落实,经济条件较好的行政村实行
了为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制度, 惠及4.2万农村老年人。济宁市除落实公交、公园、
旅游、就医等省政府规定的优待政策外,中区、兖州、邹城等地通过修订优待老年人
规定,不断扩大了优待范围,增加了优待内容,提高了优待标准。三是各级积极开展
对老年人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有效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2006年,司
法机关共立案处理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254起,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762
人次, 司法救助361人次,共减免法律费用30余万元。四是认真做好老年信访工作,
积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全市老龄系统和各级司法机关共接待老年人来信来访3158
人次,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738人次,帮助老年人核实解决困难2973人次,保
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刘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