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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底,济宁市境内共有各类煤矿48对,核定(设计)能力8828万吨/年。其中生产矿井45对,核定能力8618万吨/年;在建矿井1对,设计能力45万吨/年,停产矿井1对、停建矿井1对,核定(设计)能力165万吨/年。
煤炭经济运行 2018年,全市煤炭企业原煤产、销量同比下降,商品煤价格高位运行,营业收入、利税、利润各项指标同比增长,全市煤炭行业持续平稳发展。全市煤矿累计生产原煤7447.59万吨,同比下降5.54%,销售商品煤7377.31万吨,同比下降5.55%。12月末,全市煤矿期末库存53.32万吨,环比增加0.1万吨。全市煤炭企业完成营业收入(含市外煤与非煤收入)2816.01亿元,同比增长18.1%,其中商品煤销售收入884.37亿元,同比增长13.63%;实现利税370.68亿元,同比增长14.03%;实现利润178.59亿元,同比增长22.59%。全市煤炭行业完成国内税收收入134.71亿元,同比下降13.85%,煤炭行业完成国内税收收入分别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全市国地税收入的44.93%和26.86%,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7.95和6.13个百分点;实现地方税收78.82亿元,同比下降10.69%。
新旧动能转换 编制《济宁市煤炭行业新旧动能转换暨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编制全市煤炭行业新旧动能转换总体规划,并评审通过。选定重点扶持的10家煤炭企业和2家备选企业列入培育计划。推动济宁市与兖矿集团、山能集团合作建设省属煤炭企业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协调市委市政府分别与两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未来5年,兖矿集团计划投资200亿元,山能集团计划投资100亿元。开展“招才引智”,设立专家库,协调解决企业难题;协调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首席科学家王国法与济宁能源发展集团建立合作,设立院士工作站。
安全生产 印发《2018年全市煤矿安全工作要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定期召开煤矿安全工作会议、安全隐患调度审查汇报会。全市46对生产矿井,32对通过一级标准化验收。全年地方煤矿共排查确认A级隐患3条,B级隐患197条。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监管,春节、两会、上合峰会等重点时段实施24小时驻矿盯守。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安全体检、“雨季三防”等专项检查,共查出问题1954条,提出建议646条;立案查处违规行为18起,罚款323万元。全市地方煤矿累计培训各类人员28160人次。针对龙郓煤业“10·20”冲击地压事故,开展冲击地压隐患专项排查防治。全市各煤矿共开展综合演练38次、专项演练132次、现场演练201次,桌面演练35次,参演人数33016人,投入经费197.12万元。开展煤矿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煤矿职业卫生专题培训。截至12月底,全市煤矿连续11年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煤炭资源开采 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省去产能领导小组对昭阳煤矿进行省级联合验收,义能煤矿、欢城煤矿生产能力进行变更。协调开展充填开采置换煤炭资源税减免工作,组织对义能、太平、唐口充填开采产量进行核实,并协调地税部门开展减税兑现。配合省煤炭工业局对基建和技改项目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宏阳煤矿正式转为生产矿井,推动阳城煤矿技改项目设计报批。配合做好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清理工作,参与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和《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整改方案》(草案)起草工作。配合做好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配合对上争取采煤塌陷地专项资金,开展采煤塌陷地治理季度督导督查。
煤矿矿区及周边环境改善 推进煤炭堆场封闭改造工作,全市49家煤矿,除特殊原因未列入计划的5对矿井外,其他44对煤矿全部实施封闭改造建设。截至11月底,全市281家煤炭经营企业,实施封闭建设176家,其中完成163家,13家正在建设,47家取缔转行,其他58家实施取缔转产。持续推进储煤场矿区及周边储煤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储煤场扬尘防治导则,实施24小时视频监控,3个督导组不间断督导,全年共发现各煤矿企业违反《导则》问题666条。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期间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
压煤村庄搬迁 2018年,全市共有129个村庄和1个镇政府驻地、1个国有农场列入省搬迁计划,搬迁村民4.56万户,约15.32万人(占全省下达计划总数的70%以上),涉及9个县(市、区)、25个煤炭企业,实施搬迁后可解放煤炭资源5.4亿吨。经省政府压煤办竣工验收14个村,完成新村建筑面积104.4万平方,安置4854户,1.7万余人,解放煤炭资源量6378.7万吨。
(段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