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通过国家中期验收,获得优秀等次,被确定为全省唯一的农村困难家庭失能人员集中供养试点;连续两年代表山东省接受民政部、财政部救助绩效评估;连续两届进入中国公益慈善城市百强榜20强、提升到第16位;连续两年获得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组织奖。在全省民政工作综合评估中,连续五年获得优秀等次,2017年提高到第3位。
兜底救助保障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在2328名未脱贫扶贫对象中,民政兜底保障1881名、占80%。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十三连增”,分别达到每人每月540~580元、390~42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10~550元,照料护理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260元、520元,全市累计投入保障资金6.1亿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8.1万名、农村特困人员1.9万名。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定点机构由2处扩大到10处,实施药物救助14294人次、住院救助2058人次,减免救治费用1100多万元。开展民政领域“微腐败”专项治理行动。社会救助核对领域扩大到11个部门、19项数据,开发建设低保五保死亡人员自动比对预警系统,开展核对282次、51万人次。成功应对“温比亚”台风灾害,争取省级以上救灾救助资金6200万元,保障9.2万名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养老服务 推进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建设,制定印发《住宅小区配建养老设施建设移交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文件,新建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30处、城乡养老服务点133处、社区老年人食堂95处,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实行“公建民营”,22处敬老院完成社会化改造,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9万张。市县两级建成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评选“孔孟之乡”敬老使者100名,培训养老服务人员1700余人次,养老机构APP实时监控管理平台建成启用。
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提标扩面,60—99周岁低保老年人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200元,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到每人每月30~50小时,1.7万名困难老年人受益。农村困难家庭失能人员集中供养制度入选2018年度中国十大民生决策,兖州、汶上、金乡共2500余名农村低保户和贫困户中的失能老人、重度残疾人符合条件,首批136人已入住当地敬老院。残疾人“双补”标准最高达到每人每月100元,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6万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2万人。跻身“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16强,累计接收慈善捐赠2.95亿元,发放慈善款物1.76亿元,救助困难群众11.17万人,中华慈善总会拟将济宁市作为恶性肿瘤医治“药品援助”和唇腭裂修复“微笑列车”项目全覆盖试点城市。福彩销售突破14亿元,居全省第三位;市场份额53.2%,居全省第一位。
基层社会治理 完成新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选出村委会6232个、居委会261个,举办各级培训班363期次,培训村居干部3.3万人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市县乡“三备案”,村民代表实行县乡“双备案”,基本完成村(居)委会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颁证工作。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市级示范点100处,邹城市获批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成社区睦邻中心、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15处。在全省率先启用和谐使者工作站,9人入选“齐鲁和谐使者”,评选孔孟之乡和谐使者30名、敬老使者100名,“彩虹计划”灾后重建社会工作项目被民政部列为重点资助项目。
社会组织发展 在全省率先制定印发《关于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全年新登记社会组织343家,全市拥有社会组织3185家,居全省第6位。创新建立党建与登记管理“九个同步”制度,符合条件的组建率达到100%。全市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34家,实施警告或撤销登记处罚469家,约谈社会组织负责人164人次,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271家,对33家市管社会组织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549家市管社会组织接受年检,参检率由80%提升至91%。制定印发《济宁市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行为管理办法》,首批将65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7家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评选表彰先进社会组织83家、先进个人45名,举办2018“浙商杯”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
双拥优抚安置 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实现“八连冠”,鱼台、金乡、嘉祥、梁山顺利通过省第二轮验收评估,居全省第一名。建立为军烈属挂光荣牌、为立功受奖人员送喜报制度,开展“十佳兵妈妈”“十佳好军嫂”“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标兵”评选和“戏曲献功臣”“十佳好军嫂”等拥军活动,创新设立“拥军贷”项目,为283户军人军属家庭发放贷款5123万元。各类抚恤补助标准同比提高10%以上,保障优抚对象6.7万人。义务兵家庭人均优待标准提高到1.56万元,6801人享受优待政策。建立退役士兵安置“硬措施”,首次拿出50个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定向招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实施免费职业技能培训1202人,为3418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经济补助金5754万元。
专项事务管理 深化移风易俗工作,评选宣传101个先进红白理事会,培训县乡村有关人员6790人次。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散埋乱葬4000个,督导整改违法违规经营户95家。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提高惠民殡葬补贴标准。提高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标准,156个乡镇(街道)全部配备儿童工作专业干事、6243个村(居)全部配备关爱联络员,实施帮扶8100人次,保障1.3万名困难儿童健康成长。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警民同心 让爱回家”寻亲救助活动,通过“人脸识别”帮助156人回归家庭,为95人落实户籍和医保政策。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提出6条有路无名解决方案,对任城区34条道路进行论证并命名。
(市民政局)
民政
2018年,全国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通过国家中期验收,获得优秀等次,被确定为全省唯一的农村困难家庭失能人员集中供养试点;连续两年代表山东省接受民政部、财政部救助绩效评估;连续两届进入中国公益慈善城市百强榜20强、提升到第16位;连续两年获得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组织奖。在全省民政工作综合评估中,连续五年获得优秀等次,2017年提高到第3位。
兜底救助保障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在2328名未脱贫扶贫对象中,民政兜底保障1881名、占80%。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十三连增”,分别达到每人每月540~580元、390~42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10~550元,照料护理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260元、520元,全市累计投入保障资金6.1亿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8.1万名、农村特困人员1.9万名。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定点机构由2处扩大到10处,实施药物救助14294人次、住院救助2058人次,减免救治费用1100多万元。开展民政领域“微腐败”专项治理行动。社会救助核对领域扩大到11个部门、19项数据,开发建设低保五保死亡人员自动比对预警系统,开展核对282次、51万人次。成功应对“温比亚”台风灾害,争取省级以上救灾救助资金6200万元,保障9.2万名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养老服务 推进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建设,制定印发《住宅小区配建养老设施建设移交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文件,新建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30处、城乡养老服务点133处、社区老年人食堂95处,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实行“公建民营”,22处敬老院完成社会化改造,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9万张。市县两级建成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评选“孔孟之乡”敬老使者100名,培训养老服务人员1700余人次,养老机构APP实时监控管理平台建成启用。
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提标扩面,60—99周岁低保老年人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200元,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到每人每月30~50小时,1.7万名困难老年人受益。农村困难家庭失能人员集中供养制度入选2018年度中国十大民生决策,兖州、汶上、金乡共2500余名农村低保户和贫困户中的失能老人、重度残疾人符合条件,首批136人已入住当地敬老院。残疾人“双补”标准最高达到每人每月100元,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6万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2万人。跻身“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16强,累计接收慈善捐赠2.95亿元,发放慈善款物1.76亿元,救助困难群众11.17万人,中华慈善总会拟将济宁市作为恶性肿瘤医治“药品援助”和唇腭裂修复“微笑列车”项目全覆盖试点城市。福彩销售突破14亿元,居全省第三位;市场份额53.2%,居全省第一位。
基层社会治理 完成新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选出村委会6232个、居委会261个,举办各级培训班363期次,培训村居干部3.3万人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市县乡“三备案”,村民代表实行县乡“双备案”,基本完成村(居)委会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颁证工作。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市级示范点100处,邹城市获批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成社区睦邻中心、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15处。在全省率先启用和谐使者工作站,9人入选“齐鲁和谐使者”,评选孔孟之乡和谐使者30名、敬老使者100名,“彩虹计划”灾后重建社会工作项目被民政部列为重点资助项目。
社会组织发展 在全省率先制定印发《关于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全年新登记社会组织343家,全市拥有社会组织3185家,居全省第6位。创新建立党建与登记管理“九个同步”制度,符合条件的组建率达到100%。全市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34家,实施警告或撤销登记处罚469家,约谈社会组织负责人164人次,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271家,对33家市管社会组织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549家市管社会组织接受年检,参检率由80%提升至91%。制定印发《济宁市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行为管理办法》,首批将65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7家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评选表彰先进社会组织83家、先进个人45名,举办2018“浙商杯”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
双拥优抚安置 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实现“八连冠”,鱼台、金乡、嘉祥、梁山顺利通过省第二轮验收评估,居全省第一名。建立为军烈属挂光荣牌、为立功受奖人员送喜报制度,开展“十佳兵妈妈”“十佳好军嫂”“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标兵”评选和“戏曲献功臣”“十佳好军嫂”等拥军活动,创新设立“拥军贷”项目,为283户军人军属家庭发放贷款5123万元。各类抚恤补助标准同比提高10%以上,保障优抚对象6.7万人。义务兵家庭人均优待标准提高到1.56万元,6801人享受优待政策。建立退役士兵安置“硬措施”,首次拿出50个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定向招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实施免费职业技能培训1202人,为3418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经济补助金5754万元。
专项事务管理 深化移风易俗工作,评选宣传101个先进红白理事会,培训县乡村有关人员6790人次。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散埋乱葬4000个,督导整改违法违规经营户95家。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提高惠民殡葬补贴标准。提高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标准,156个乡镇(街道)全部配备儿童工作专业干事、6243个村(居)全部配备关爱联络员,实施帮扶8100人次,保障1.3万名困难儿童健康成长。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警民同心 让爱回家”寻亲救助活动,通过“人脸识别”帮助156人回归家庭,为95人落实户籍和医保政策。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提出6条有路无名解决方案,对任城区34条道路进行论证并命名。
(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