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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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困难群众救助、地名普查3项工作代表山东省接受国务院实地督察,2项救助工作入选民政部《“救急难”案例汇编》,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工作被评为“中国十大民生决策”,低保家庭困难指数评估机制被评为全国十大“2017年度社会救助领域优秀创新实践案例”。济宁市被确定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城市,获得中央财政支持3800余万元;进入中国城市公益慈善百强榜18强、居全省第1位;连续4年被评为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优秀市。
兜底救助 在全省率先实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部、省、市、县四级联网,在3.4万名扶贫对象中,民政兜底2.15万人。城乡低保完成“十二连增”,分别达到月人均541元、360元,较上年分别提高3.6%、12.1%,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3.4万名,支出城乡低保资金6.1亿元。保障农村五保对象1.8万名,支出救助供养资金9840万元。开展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医疗救助,设立巡诊点61个,实施药物治疗救助8135人、审批住院治疗救助913人。推进“救急难”,实施医疗救助20811人、临时救助23514人、教育救助3626人。金乡县社会救助家庭困难指数评估工作被评为全国救助领域最佳创新实践成果第2名。
养老服务 养老院服务质量综合评估居全省第1位。新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1处、农村幸福院109处,新增养老床位5022张,全市养老床位达5.6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6张,医护型床位占比达12%。8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实现“公建民营”,19家敬老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运营,6个县(市、区)建成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任城区中西医院“医养结合”项目入选国家PPP重点项目示范库,汶上县如意老年公寓成为全省首批医养结合示范项目,任城区、邹城市省级社区治理暨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区形成居家和社区养老示范样板。
社会福利 为1.5万名老年人提供高龄津贴、护理补贴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1443名孤儿和2851名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150个乡镇(街道)建立关爱工作站,3898个留守儿童集中的村居设立关爱活动站,为10083名留守儿童落实监护责任,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13万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02万人。接收慈善款物2.88亿元,发放慈善款物1.8亿元,救助困难群众19.1万人,荣获山东慈善奖数量居全省第1位;福彩销量突破14.25亿元,居全省第3位,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居全省第1位。
基层社会治理 100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市级示范点全部建成,通过省政府专项督查。邹城市获批全功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1个社区被评为全国农村幸福社区,7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运行济宁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在线注册志愿者28万人。全面实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市、区、街道三级孵化基地网络基本形成,对30家社会组织进行首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省级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达到6个。
双拥优抚安置 落实退役士兵“省11条”工作,完成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数据采集、问题梳理、分类定策、政策兑现等工作,采集退役士兵信息6.5万条,投入资金4.88亿元,落实政策42339人。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组织举办“强军梦·双拥情”文艺演出,开展“关爱功臣”和“双拥在基层”活动,4县市通过省级双拥模范城首轮考评。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各类抚恤补助标准较上年提高10%,省级以上优抚设施改造资金争取量居全省第1位。兖州军供站被评为全国重点军供站。
专项社会事务 全市组建红白理事会6511个。市第一、第二救助管理站新站启用,为长期滞站医疗托养的95名流浪乞讨精神病人解决集体户口,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903人次,实现城区主要街面、重点场所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在全省率先编制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库。依法开展国内收养和涉外送养,办理收养登记35件,结婚、离婚登记合格率100%。
(郑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