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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PM2.5浓度、改善幅度三项均居京津冀“2+26”通道城市前列。20个国控、省控断面均优于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南四湖流域水环境质量连续15年得到改善。“济宁科学治污模式”在全国推广。市环保局获“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出台《济宁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市县乡村上下联动的环保大格局。
中央和省环保督察 截至12月中旬,在中央环保督察活动中,全市市转办信访案件232件、占全省2.8%,列全省第13位。232件信访案件全部办结,责令整改146家,立案处罚39家、罚款171万元;问责35人,约谈80人。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案件315件全部办结,责令整改166家,立案处罚47件、罚款270万元;行政刑事处理13人,问责170人,约谈35人。在省环保督察反馈的27项问题清单中,完成整改19项,完成阶段性整改8项。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严控扬尘污染。全市266个建筑工地纳入四级视频监控系统,安装PM10监测微站321台;在全省率先实施防尘员制度;煤矿企业、储煤场、港口码头全部安设防风抑尘网,安装360度旋转摄像头和在线监测设施164台套;关停商品混凝土企业54家。严控燃煤污染。将省定燃煤电厂机组超低改造范围扩大到10蒸吨以上锅炉,全市176台燃煤机组(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取缔或改造燃煤小锅炉6006台,推广清洁型煤40万吨,市财政列支4000万元进行价格奖补。扎实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市财政每户补贴4000元,县级财政按1:1进行配套,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5万户改造任务。
机动车污染防治 实施“车、油、路”全方位管控。对14家违规环检机构进行停业整改。查处未添加车用尿素、不正常使用DPF设施车辆480辆,处罚“冒黑烟”车9514起。全市377家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加油站全部按要求销售车用尿素,760家加油站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改造任务。
水环境污染防治 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7222家。全市120家重点排水企业均安装在线监控,基本实现达标排放;16处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的18家污水处理厂均实现在线装置与环保部门联网;41家污水处理厂全部加装总氮总磷在线装置。对医药、造纸、印染等六大行业的重点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制定《济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完成水源一级保护区内4处畜禽养殖点、6个工业企业、3处村庄的关停搬迁工作;完成县级以上水源地标志规范化设置工程。新建人工湿地3处,全市修复及新建湿地达52处、30万亩。
环保宣传教育 在各类新闻媒体刊发相关报道620余篇。其中,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发信息2条,济宁新闻联播播发190余条。济宁环境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1万条,粉丝23万人;开通“济宁环境保护”微信公众号,济宁环境网站发布各类环境工作信息1568篇;在山东环境网站被采纳信息255条,位居全省第1位。转办、处置网络舆情142件。联合教育部门开展“青少年环境知识科普课堂”活动,26名小学生被评为“齐鲁环保小卫士”,5家社区被评为省级“绿色社区”。市环保局被中国环境报授予环保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济宁环境网站、微博相继被市政府相关部门授予“优秀政务网站”“优秀政务微博”荣誉称号。
环境监测监控 完成每月一次的21个河流断面和南四湖5个测点的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每月一次的7个省、市控点位地下水监测,2个降水监测点位的水质监测,6个底泥监测点位的重金属等剧毒物监测,7个点位每季一次的功能区噪声监测,每半年一次16个点位的道路交通噪声和200个点位的区域环境噪声等环境质量监测,以及42家国控废气、12家国控废水、31家国控城市污水处理厂、5家国控重金属、5家国控危废企业的每季一次的污染源监督监测任务。配合国家督察组开展废气污染源颗粒物的监测工作,完成水质重金属及剧毒物质的监测以及污水处理厂每季一次的污泥重金属监测任务。分别于4月份和10月份完成2017年度南四湖2次空间分布监测,包括湖区水质监测点位90个,入湖河口水质监测点位38个,湖区底质监测27个点位。完成全市45个土壤点位及省安排的外市75个土壤点位的分析。
环保执法监管 集中解决突出环境问题2327个。对全市156个乡镇及所属村居,进行为期3个月的交叉大排查、大执法、大整改。累计自查企业6644家,发现问题4384个并及时整改到位。每月开展一轮异地执法检查活动,已组织开展17轮、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310家。与6市环保部门签订了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书。
智慧环保监管体系建设 建设市县乡三级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和部门行业监管平台,形成“一网、两线、三面、多点”的基本架构。全市共新建覆盖每个镇街的空气自动监测站156个、空气自动监测微站175个、面源PM10监测点位998个、监控视频4958路;设立县级环境监管网格14个、乡镇网格162个,招聘专职网格员918名;配套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守、线上线下联勤联动、现场包保巡查、问题清单“周通报、月排名”、督导检查及绩效考核等“五大”保障机制;建立“线上千里眼监控、线下网格员联动”的新型环保监管模式。2017年全市网格员共上报环保事件5.6万件,转办查处违规行为650起。
节能减排 2017年1-3季度,全市万元GDP能耗降低6.21%。荣信煤化获“省节能先进企业”称号,源根石化、中晶新能源获省优秀节能成果,各奖励5万元。编制《济宁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18-2020年)》《济宁市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计划》《济宁市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方案(2017-2020年)》《济宁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编制全市2017年资源节约技术改造及节能环保产业化项目库。荣信煤化、联兴能源、菱花集团等7家企业列入资源节约、重点地区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工信部2017年度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共获得资金5148万元;梁山菱花成功入选工信部首批国家绿色工厂示范,并获得水效领跑者称号。唐口煤业、经纬大厦、济宁实验中学等42个企业、单位获省高效环保锅炉示范、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产品应用示范、太阳能集热财政补贴项目,争取省节能专项资金1417万元。落实2017年700万元市节能专项资金和1000万元为民办实事专项资金。摸清重点企业电力、煤炭等消费情况。以高效煤粉锅炉、电机、水泵等能效提升为重点,开展生产企业、使用企业的专项监察。以焦化、水泥等行业为重点,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能源利用状况检测等节能基础性工作。全年实施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32家,其中1家企业电耗超国家标准,对其实施阶梯电价,加价收费76万元。对11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实施专项监察,对30家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全面节能监察,对35家企业违规整改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督查。制定《2017年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累计推广345蒸吨煤粉、水煤浆锅炉,完成年度计划的123%。同时,争取国家、省节能专项资金1301万元,安排市财政资金1000万元予以奖励。
(刘利文 郭翠 张晓东 满颖慧 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