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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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济宁市建设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建设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担负着全市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村镇建设等行业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委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综合财务科、政策法规科、科技教育科、工程建设科、勘察设计科、城市建设科、城市管理科、村镇建设科、城建开发与房屋拆迁科等11个职能科室、离退休干部科和内部机构市建筑工程管理办公室。机关在职人员39人, 下属35个单位, 其中,事业单位24个,企业单位11个。全系统干部职工8500余人。

2004年,按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高”总体要求,围绕建设组群结构大城市和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目标,市建委集中力量实施“绿亮清”工程,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开发,深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着力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大力开展招商引资,进一步加强村镇建设,切实做好党风廉政、行风建设与稳定工作,建设事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以“绿亮清”工程为重点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2004年,建设工作从解决群众的现实需要出发,把群众要求最迫切的项目作为工作的重点,千方百计筹集资金,集中人力物力,组织实施了一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程建设任务。市区完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0.48亿元,同比增长44%。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城市路网。新建、改造了共青团路、运河路、火炬南路、电化路、济宁至曲阜快速干道、柳行立交桥至日东高速公路连接线等23条城市主干道,新增、 改造路灯6300盏,更新了指路标牌。翻建、改造了20条小街巷,硬化路面6万余平方米, 安装、改造路灯324盏。共青团路、运河路建设速度快、效果好。城区大街小巷路平灯亮,排水畅通,通行能力和街道景观明显改善。

二是进一步优化了人居环境。围绕创建园林城市,大搞城市绿化,城区环境不断优化。城市绿量大幅度增加。新增绿化面积167.5万平方米,绿地面积71.2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66平方米。建设了一批重点绿化工程。新世纪广场二期工程如期完工,新建了津浦北街沿河绿地,完成了快活林绿地西延工程,市区居民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河道治理与污水处理厂建设成效显著。建成了市南郊污水处理厂泥区工程。成功实施了市区河道水循环工程,完成了河道绿化、任城河清淤、越河治理等工程建设,实现了河道变绿、河水变清、变活的目标。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结合“十件实事”的实施,继续加大城市供水、 煤气、热力、公交、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市区新建日处理能力4万立方米与10万立方米的供水加压站各一座,铺设供水管线12公里,新增供水用户10000户;铺设煤气管道15公里, 新增燃气用户8500户;新建了东郊热电厂4号机组,铺设供热管线25公里, 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30万平方米;进一步完善了城区交通网络,新开通公交线路2条, 新增车辆98台,均超额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积极推进了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新增环卫车辆14台,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新建改造“三星级” 公厕4座,环卫设施更加完善。全面提高了城市道路保洁标准,凌晨清扫,全日保洁,为市民提供了整洁的生活环境。在全省率先将市区公厕免费向市民开放,方便了群众,深受社会欢迎。良好的城市容貌在创建文明城市、迎接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和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中受到了好评。

【房地产开发更加活跃 房产管理与房屋拆迁依法顺利实施】 2004年,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4.5亿元,施工面积55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13万平方米,销售面积236万平方米, 销售额24.6亿元。其中,市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7亿元,施工面积305万平方米, 竣工面积115万平方米,销售面积90万平方米,销售额15.87亿元。加大了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 建成了3.6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积极开展了廉租住房工作, 采取租金补贴和租金核减的方式解决了303户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均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任务目标。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简化了房产交易程序,加强了房屋产权信息化建设,建立了济宁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站,积极开展了住房置业担保, 推行和完善了房屋权属登记、 出售、转让、抵押、租赁、贷款担保等“一条龙”服务。进一步清理整顿房地产中介市场,推行放心中介。坚持依法拆迁,按程序办,补偿到位,承诺兑现,立足自身财力和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搞拆迁,减少了拆迁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
【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建筑市场秩序更加规范】 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85亿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30.8%,房屋建筑面积135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830万平方米,分别增长6%和5%,利税总额达到6.1亿元,同比增长11%,外出施工5.8万人,产值9.5亿元。加强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等进行审查。建成了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建设工程交易各方提供建设信息、招投标、交易等一条龙服务,促进了工程建设招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建委党委成员分别带队,多次深入县市区,对全市建筑工程进行全覆盖地毯式大检查。同时举一反三,狠抓了燃气、公交、供水、供热、市政、环卫和风景区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招商引资富有成效 市政公用事业改革逐步深化】 举全系统之力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突出抓好项目落实和资金到位,引资兴建了一批基础设施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63亿元,其中,外资到位1624万美元(1.34亿元),内资到位1.29亿元,超额完成了市政府年初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市煤气公司与香港富地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合资经营曲阜新区富弘燃气有限公司项目, 总投资1200万元,外资603万元已全部到位。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商引资、合作开发等途径,共引进资金7872万元。供水、供热、建材等行业共引进资金17825万元。
围绕增强公用事业发展活力这个主题,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了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市直公用企业均已进入改制程序。完成了市供水集团总公司和煤气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改制。煤气公司和公共汽车公司已经制定了改制方案。东郊热电厂完成了资产审计评估,正结合招商引资一并进行改制。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在环卫体制改革上率先取得突破,坚持走市场化的路子,将道路清扫保洁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打破了多年来环卫清扫保洁由政府组织、独家经营的局面,节约了环卫保洁经费,提高了清扫保洁质量。
【村镇建设管理力度加大 “禁实” 工作有序开展】 全市村镇建设完成投资23.3亿元, 同比增长12.9%, 新增村镇道路830万平方米、 排水管道80公里、路灯2874盏、农房竣工建筑面积607万平方米、自来水受益人口14.89万人。调整完善了兖州、曲阜、汶上、嘉祥、微山等县市中心镇的规划。结合压煤村庄搬迁,积极推进了小康村建设和迁村并点工作。着力抓好“禁实”工作,在济宁城区、兖州、邹城、曲阜市区全面完成“禁实” 工作的基础上,其余7个县城全部于今年7月1日前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全市新型墙材建筑竣工面积146万平方米,占总竣工面积的73%,新型墙材生产量7.9亿块标砖,占墙材生产总量的49%,新型墙材生产节能5.06万吨标煤,利废210.7万吨,节地1303亩。

【清欠工作扎实有效 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04年以来,按照省政府“清欠”工作的总体目标与阶段性要求,切实把清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突出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与政府工程款清欠两大重点,进一步加强清欠领导和工作机构建设,切实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督促各单位与县市区对存在拖欠工程款的单位,逐个项目、 逐个工程进行调查、核实,切实摸清拖欠数额及拖欠原因。6月底,清偿农民工工资7394万元, 清偿拖欠工程款11.23亿元,占拖欠总额的70%,圆满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阶段性目标。
【党风廉政、行风建设与稳定工作全面加强 树立了建设系统的良好形象】 坚持一手抓城市建设,一手抓党风廉政、行风建设与稳定工作,做到了“两手抓、两手硬”。一是加强思想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和中纪委四次、省纪委五次、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并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二是开展“平安建设”,确保安全稳定。着眼于建设“平安济宁”的大局,深入持久地开展“平安建设”创建活动。在系统内积极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对因房地产交易及住房拆迁、建筑施工等工作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建立台账,分类登记,实行动态管理,对重大上访事件实行领导包案制,有效遏制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发生。三是大力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 组织全系统各单位积极参加“民主评议行风”、“万名代表评机关”、“走千村(单位)、访万户”和“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集中行动”等活动,调动起了全系统各单位改进服务的积极性。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抓好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路”、“绿”、“河”、“热”等重点建设事项,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小街巷改造、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设任务,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了一批实事、好事,树立了建设系统的良好形象。认真办理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71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在市民最集中的文化广场开展了“阳光投诉”活动,市建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业务科室和委属单位负责人面对面接受市民群众的投诉和咨询。建设系统的良好作风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市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市建委在2004年度市直机关审核中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在“民主评议行风”和“万名代表评机关”活动中,在市直部门中位居前列。

(高铂 郝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