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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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市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以及测绘行业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14个职能科室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科、人事科、规划科、耕地保护科、土地利用科、地籍管理科、测绘管理科、矿产开发与储量科、执法监察科、监察室、煤炭管理处),行政编制44名, 机关工作人员3名。下设1个处级事业单位(土地储备中心),2个副处级事业单位(地租征收处、培训中心),7个科级事业单位(规划站、土地交易中心、档案馆、土地监察大队、 土地开发复垦中心、测绘大队、技术服务站),2个分局(开发区分局、曲阜新区分局)。局长朱绍昌、副局长刘绪平、王金治、徐建设、叶成宝、李和宪,纪检组长尹新中,总规划师高广夏,总工程师韩继宽,助理调研员刘承芳(女)、刘宪水。
200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国土资源厅的关怀指导下,市国土局坚持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合理开发利用保护资源为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基本国策,严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全市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了86%, 大力推进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投入资金1.6亿元,整理土地7.2万亩。 正确处理了保护与保障的关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支撑。强化矿政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明显好转。深化土地国土资源使用制度改革,全市实现土地收益15.2亿元,收取矿产资源行政补偿费1.28亿元,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土地执法环境进一步优化。注重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业务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国土资源机关建设和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市国土资源工作取得新的进展。2004年被授予市直文明机关称号,被省厅、市委分别评为信访先进单位,被省厅评为财务报表先进单位,被市政府评为法制工作先进单位。

【耕地保护进一步加强】 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用途管制、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使用土地。积极争取省厅将济宁市列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市, 并组织力量认真进行了修编的前期准备工作,土地大调查和指标测算、8个专题研究已全面展开。实行了从严从紧的土地供应政策,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认真实施建设用地预审制度,核减不合理用地。加大建设项目用地全程管理力度,鼓励和引导建设单位节约用地、集约用地。
强化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认真组织开展了基本农田大检查,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建立并实施了对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督检查、抵补、补偿、责任追究等制度。2004年以来,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三个不准”、非农业建设用地“六个不报批”和“一个从严”的要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力度加大】 完成了市、县两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工作,市级规划已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11个县级规划已经市局批准。重点抓了山区综合开发、煤炭塌陷地治理、村庄改造和湖滨涝地整理。大力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管理, 2004年共向国家申请扶持项目4个,省级项目6个,共扶持资金1.4亿元;市政府投资项目27个, 共投入资金2000万元,全市共实施开发复垦整理土地7.2万亩,其中耕地2.6万亩。实施了耕地储备库的动态管理,共储备市级项目25个,县级项目84个,储备耕地3.8万亩,确保了耕地占补平衡的落实。

【多措并举为建设用地提供了保障】 正确处理保护与保障的关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支撑。2004年根据国家建设用地“三个暂停”的要求,制订出台了盘活存量土地的意见,全市清查出存量建设用地4.14万亩。在依法规范建设用地,大力推进集约用地的基础上,较好地缓和严格管理土地与保障经济发展的矛盾。2004年,全市共办理用地报件180个批次(宗),面积3.6万亩。依法修改了曲阜市小雪镇等19个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34个建设项目局部调整了规划,保证了项目建设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的上报审批。 报省政府批准为全市860宗违法用地项目补办了用地手续,保障了一批项目的合法建设。开展了建设用地需求调查,摸清了全市经济建设用地需求的底数,对治理整顿期间的重点急需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的“4+2”项目的审批要求,筛选出德棉纺织、兖矿200万吨焦碳、70万吨甲醇、里彦电厂三期工程等26个项目报省政府和国务院审批确认,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
【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明显好转】 深入整顿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大力开展山石、煤炭专项整治,依法规范资源开采行为,解决边界纠纷。认真组织实施矿山企业年检工作, 坚持市县分级检查的原则,对全市585个矿山企业全面进行了年检,被检面达100%。 查处无证采矿12起,破坏浪费资源3起,责令停产整顿4个,限期整改12个,追缴补偿费16.8万元。积极开展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工作,彻底摸清矿山企业资源家底,明确了矿界,化解了矛盾。全面加强矿山企业地测机构建设,督促小型以上矿山企业建立独立地测机构,强化矿山企业自我监管。积极支持地方矿业经济发展,为济宁矿业集团争取了肖云寺煤田探矿权和采矿权,经部、省厅批准,为微山欢城矿、运河矿、兖州杨庄矿划转了资源,为地方煤炭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能源支持。积极协调地矿关系,较好地解决了济宁至曲阜快速干道、济宁高新区德棉纺织、北湖旅游区、北环路压覆矿产资源问题,确保了市重点项目建设。

【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面实行了土地矿产资源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积极为政府、企业、城市建设聚集资金。全市实现土地收益15.2亿元(其中济宁市区实现土地收益10.2亿元) ,其中上缴财政5.9亿元,支持企业改制和城市建设5亿多元。 积极推行存量土地租赁制, 全市征收租金2057万元, 其中市区征收1040万元。大力推进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全市共招拍挂土地64宗,实现收益10.9亿元,其中市区招拍挂17宗,实现收益6.99亿元。加大国有土地储备力度,仅市区就储备土地2052.5亩。强化土地利用审批管理,先后为樱花集团、丝绸公司等14家改制、破产企业处置土地29宗,面积545亩,盘活存量土地资产2.3亿元。实施旧城改造,拆迁安置完善建设用地手续42宗,面积1050亩,实现政府收益1.02亿元。积极推进了以非金属矿建材矿产为重点的矿产资源使用制度改革,对嘉祥山石、汶上地砂、 金乡肖云寺煤田及建材矿产等182宗采矿权进行了招标拍卖和有偿出让,收取各类价款和出让金4831万元。加强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使用费的征收工作,全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入库8000余万元,依法为30余家矿山企业办理了矿费核减手续。

【土地市场秩序整顿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部署,以“六项清理”、“六项整顿”和“三个暂停”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了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撤销、核减、整合、保留”的要求,正确把握整顿的标准和政策界限,对各类开发园区进行了全面清查,全市开发区由40个减少到21个,基本达到了减少数量,压缩规模、提高质量的要求。集中对2003年以来的土地审批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清理出的新的违法用地项目,依法认真查处。与监察局联合开展了征地补偿费清欠, 清理出拖欠补偿费1222万元,目前已全部清偿,清结率达到100%,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充实调整了执法力量, 加大了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2004年,共发现违法行为357起,涉及土地面积1172公顷,立案查处301起,结案305起(包括上年未结4起),涉及土地面积999公顷, 收缴罚金790万元,拆除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给予8人行政处分,向有关部门提出处分建议82人次, 挽回经济损失339.8万元。发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24起,立案查处24起,维护了国土资源法规的严肃性。高度重视土地信访工作,重点抓好土地征用信访案件处理工作, 及时查结了部、省交办的重大案件。2004年,共收到来信407件,来人访269次568人,已处结652件,处结率96%。接省厅信访督办单196件,需要上报调查报告的64件,已报送63件。

【权属管理和业务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 积极开展济宁城区地籍变更调查工作,控制测量、碎部测量、权属调查等工作全面完成。内部资料整理,地籍信息系统建库工作正在进行中, 目前,共调查宗地16000余宗,现已将全部基本地形图提交测绘队伍展开下步工作。稳步推进土地调查工作,目前,1:10000正摄影像图已基本到位,外业调查已完成420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40%;权属调查已完成650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60%;调查界边已完成3000公里,占边界的20%,预计整个外业工作在2005年4月底前完成。 加快了居民住房土地证发放,目前全市发放居民住房土地证29.5万宗,集体土地发证基本完成。对济宁城区住宅小区商品房土地发证实行了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登记,累计发放分割登记证明2.28万份,对激活房地产二级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 强化了地价管理。完成了第三轮济宁城区210平方公里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更新调整,已经市政府公布实施。强化了对市区地价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地价在土地利用的核心作用,2004年济宁市区共对224宗土地进行了备案,面积457公顷,总价款19.5亿元。组织开展了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圆满完成了任务。

着力抓好测绘管理工作。开展了测绘质量和测绘成果安全保密大检查,积极办理房产测绘资质的审查和换证工作。整顿和规范测绘市场,加强测绘市场监管,优化了测绘市场环境。加快了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建起了国土资源交易大厅和交易市场。强化矿产资源现代化征管手段,建起了矿产资源电子政务管理系统,以局域网和因特网为平台,实现了局矿联网,有效提高了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及收费的监督管理。强化了地质灾害预防,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市级《2004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继续加大了地质遗迹和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工作的监管力度,完成了邹城峄山省级地质公园的申请工作,并经省厅批准。
【依法行政全面推进】 加快了规范性文件建设。按照国土资源法规要求,先后出台了10多个规范性文件,完善了全市国土资源地方法规体系。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组织编订了《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与登记发证规程》,对局承担的所有审批事项的程序、内容、依据、要求逐一进行了规范。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应诉、听证工作。实行了服务承诺制度,严格了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限。进一步完善窗口办文制度,规范窗口办文程序,2004年以来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核准、审核报件1891件,按时办结率100%。

【执政能力进一步提高】 坚持重在建设,提升队伍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教育制度督促并重。以活动为载体,开展了“机关作风建设年”、“机关基础管理建设年”活动,努力建设“高效、阳光、责任、廉政”机关。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加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教育, 广泛开展了“学条例、 守纪律、促廉政”教育周活动和“五好支部” 、 “优秀党务工作者”、“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了《山东省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按照上级要求,拟定了《济宁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关于市中区、任城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摸清了人员机构底数,配合省厅完成了市局领导班子的档案交接。健全完善了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了行政行为。全局形成了“团结、奋进、风正、劲足”的良好风气。
(彭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