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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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4年11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批准的《济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4〕3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济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04〕32号),撤销市国资办,设置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特设机构。根据市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市级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随后,市委公布了市国资委党委领导班子,党委成员10名,其中,党委书记:魏玉东(兼);党委副书记:曹旭东、王衍安、刘华,其中:王衍安为专职副书记;主任:曹旭东(兼);副主任:刘华(兼)、王文礼、张如勇、马英杰、林晋;纪委书记:陈德英;助理调研员:韩晓东。

据决算报表统计,截至2004年底,全市国有资产总额198.99亿元。市属国有资产总额76.01亿元, 占全市的38.20%,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39.34亿元,占市属的51.76%; 行政事业单位36.67亿元, 占市属的48.24%。 县市区国有资产总额122.98亿元, 占全市的61.80%, 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5.24亿元,占县属的20.52%;行政事业单位97.74亿元,占县属的79.48%。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战略决策, 也是市委、 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2004年,市国资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意见,围绕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权力、责任和义务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新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批准的《济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4〕3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济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04〕32号),结合济宁实际起草了组建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三定”方案。这标志着市级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现在市国资委的“三定”方案,正待市编制委员会审批。新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建立,必将带来全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新局面。

【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企业改革实现新突破】 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有了新开端。按照全市企业改革的总体思路,市国资委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认真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与资本战略性重组工作。在积极推进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的中小企业退出和劣势企业平稳退出市场的同时,按照“积极引导、企业决策、市场运作”的原则,大力促进优势企业实施战略性重组,通过资本运营,努力实现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目的和做强做大优势企业的目标。一是以优引强,吸引外资促发展。实施了矿业集团与鲁能合作在济宁投资25亿元的煤电项目;供水集团与香港互标有限公司合作投资3,800万元的高新区供水项目顺利完成,与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合作污水处理厂的项目正在洽谈中; 中银电化8亿元的三期工程合作项目也正在洽谈中。二是不求所有、但求所在,挂靠国内外大型企业搞联合。年内已完成东岳汽车制造厂与中国重型汽车总公司、百货大楼与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重组项目。华联股份等企业挂靠外地优势企业实施战略重组的项目,目前也正在实施。三是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向外扩张,利用外地资源发展壮大。完成了济宁车轮厂在马来西亚投资建厂和收购重庆市一家车轮厂的项目。优势企业的战略性重组,不仅突破了国有企业单一的改制形式,更为重要的是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基础。

国有企业改制得到进一步规范。为切实克服国有企业改制中自卖自买、低估漏评、暗箱操作、转移藏匿等不规范现象,市国资委狠抓了国有企业改制的规范工作。一是深入抓好国办发[2003]96号《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的贯彻落实。主动与经贸、体改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步调一致、通力协作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改制的工作程序和质量要求,共把改制方案审定关。二是严把改制政策关。在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资产扣除、债权债务处理等各个环节上都坚持做到政令统一、不搞例外、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三是将规范工作延伸到改制方案实施的全过程。监督指导企业严格按照批准的改制方案募集股本,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转换经营机制、保障职工权益。对不按要求操作的,责令整改。以上措施的实施,确保了国企改制工作的健康、有序、规范进行。
国有资产权益得到有力维护。国有资产权益是全民利益,维护国有资产权益是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为切实维护好国有资产权益,采取了4项得力措施。一是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审计、评估及核销债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审计、评估制度。2004年,市国资委共完成了市直61个评估项目审核工作,审前国有资产为155194.66万元,负债为180773.10万元;审后国有资产为164547.23万元,负债为142644.36万元,共审增国有资产47481.31万元。同时,通过集中委托中介机构,为企业节约审计和评估费用168.19万元,有效地降低了企业改制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二是严格执行《济宁市企业产权转让试行办法》,加大对改制企业政策性费用和资产损失核销审核力度。对山东英克莱集团有限公司等6户改制企业的政策性费用和济宁汽车运输总公司、济宁市百货大楼等7户企业的资产损失的核定、 审批,共核减企业申报政策性费用1442.30万元,核减企业申报核销固定资产损失101.83万元, 相应审增国有资产1544.13万元。三是认真做好改制企业核销债权的回收管理工作。将改制企业经政府有关部门核销的债权全部收归国资部门管理,由国资部门保留追溯权和处置权,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国有资产损失。对市直已改制的38户企业中有核销债权的22户企业全部进行了债权移交, 共收缴债权11656.44万元。四是对资产流失案件认真查处,追回流失的国有资产326.84万元。通过以上工作措施,市国资委2004年共审增、收缴、追回、节约国有资产61176.91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国有资产权益。

【国有资产监管水平得到新提升】 国有股权管理进一步强化。认真抓好了国有股权收益收缴、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国有股权变更等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国有股东权利。全市6户股份有限公司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911万元、利润总额4061万元、净利润3709万元,在主营业务收入减少的情况下利润总额与净利润同比增加4127万元和4340万元,显示出一定的发展潜力。6户股份公司累计应分配国家股股利8429万元,实际收缴4322万元, 按照政策留给企业有偿使用3577万元,无偿使用53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企业发展。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奖惩工作逐步完善。对济宁矿业集团公司、供水集团公司、兖州粮库实施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奖惩。 结果显示,3户企业2003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成情况较好,共实现国有资产增值额6213.54万元,增值率高达19.97%,计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奖金158.96万元,其中:矿业集团公司实现国有资产增值额为5598.68万元, 计提奖金130.16万元;供水集团公司实现国有资产增值额为435.46万元, 计提奖金21.77万元; 兖州粮库实现国有资产增值额为179.40万元, 计提奖金7.03万元。为更好地发挥经营业绩考核奖惩工作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约束作用,在认真总结对这3户企业进行保值增值考核奖惩的基础上, 围绕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在完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上作了认真探索,修订了《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注重了对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业务业绩的考核。这对于国有企业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增强核心竞争力具有很强的引导和约束作用。

产权登记的动态监管功能逐步放大。为充分利用产权登记表(证)在企业改制、资产划转、产(股)权变动等工作中的动态跟踪监管作用,进一步拓展产权登记功能,将产权登记与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保值增值、纠纷调处、金融信贷、工商登记等工作相结合,使产权登记证的法律凭证作用得到强化。工作中,还注意提高了验资评估工作的标准,切实做到了不验资评估不登记,验资评估报告不真实不登记,产权登记材料不齐全不登记。
统计评价工作的经济服务功能增强。为更快更好地适应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统计评价工作立足于早起步、早进入角色,在高质量地完成全市行政事业、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集体金融企业、建设单位5类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市国有企业认真开展了企业效绩基本评价工作。全市4类决算报表共汇总2081户, 截至2004年底,国有资产总额198.99亿元,其中: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总额134.41亿元,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总额64.58亿元。全市国有资产按级次划分, 市级76.01亿元;县市区122.98亿元。决算报表是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晴雨表”。通过对决算数据的分析,为加强全市宏观经济管理、实施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结构调整提供了可靠的参考依据。

国有资产处置更加规范。在继续做好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的同时,加大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和公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管理工作,2004年,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就审批处置了资产3503.27万元,审批36套1913.37平方米的公用住房上市交易,补办房改房审批554套53101.49平方米, 认真纠正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随意处置国有资产的错误做法,强化了行政事业单位的产权意识,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开始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国有资产审计与评估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为提高审计与评估工作的质量,我们着力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严格中介机构的资质认证,对不具备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委托。二是让各个中介机构相互审核、评价工作,以达到相互促进的目的。三是对重大审计、评估项目,聘请外地高水平中介机构执业,激励本地中介机构努力提高执业质量。
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力度日益加大。2004年,对济宁医疗器械厂借改制之机提供虚假材料而低评、漏评国有资产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联合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工交财贸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纠正济宁市医疗器械厂改制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对其产权转让宣布无效,责令其进行重新评估,建议有关部门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了行政处分,挽回了国有资产损失。对鹿洼煤矿煤炭销售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整改,对兖州明月化工有限公司、济宁精神病医院职工反映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进行了查处。

公物拍卖机构的监管得到强化。在严格执行资格审查制度、年度检查制度及一年一指定制度的基础上,实行了公物拍卖情况季报制度,重点审查了公物拍卖价格与评估价值的对比情况,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低价拍卖现象的发生。
信息调研工作成效明显。编写了《2004年国资年鉴》报送市史志办;组织编发了《国资监管信息》12期,向全市及时发布了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和信息;完成了市财政局安排的调研课题《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的探讨》;通过财政信息网络及时发布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和工作信息70余条。各位主任分别带队到各县市区进行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制、行政事业资产监管等方面的调研工作,及时总结了好的工作经验,摸清了国有资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做好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市区“半拉工程”的调研工作,为盘活闲置资产和为市政府领导的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闲置资产盘活工作迈出新步伐】 妥善处置了“半拉工程”。由于种种原因,济宁市区一批建设项目成为“半拉工程”,不仅造成大量国有资产长期闲置浪费,而且还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带来很多不良影响。为尽快盘活这批闲置资产,使之发挥效益,市国资委把这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组建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工作方案,选派精干力量对所有“半拉工程”进行了逐一调查,查清了每一个工程项目的功能设计、资金投入、工程进度、停工原因等情况。并与建设单位认真研究了尽快启动或处置的办法,形成了资产盘活情况报告上报市政府。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对中央、省属驻济单位的建设项目的启动进行认真督办,对市属的粮油大厦和市离退休职工康乐活动中心工程项目的启动直接进行了操作,其处置与启动工作已全部完成。中央、省属的交通银行大楼、里能富丽华大酒店、鲁西大厦等项目也已启动。“半拉工程”的妥善处置与启动,不仅盘活了国有资产,也整治了市容市貌,为开展城市资产经营工作积累了经验。

顺利完成了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的财务审计、清产核资工作。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精神, 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市国资委牵头,联合市财政、审计、招商等部门对6个办事处实施了财务审计和清产核资。克服了办事处人员变化频繁、财务会计工作不规范、财务审计和资产清查业务量大等重重困难,如期完成了工作任务,形成了内容翔实的工作报告,为政府妥善处理驻外办事处问题提供了决策依据。同时,对办事处财务管理混乱、资产管理不善、账实不符、家底不清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市政府关于撤销六个办事处的资产处理意见,积极组织开展了资产处置工作,目前,6个办事处的资产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
【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又上新水平】 2004年以来,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总结了审批工作经验,深入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了整改措施,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审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原来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对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管理,做到了审批项目应进足进,授权充分到位,实行“一门受理、限时办结”的“一条龙”服务。不断加强窗口服务人员学习,优化其知识结构,全面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增强服务本领和水平。工作人员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熟练规范高效地办理每一项审批业务,树立了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大了督查督办工作力度,认真做好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人民来信的回复工作;强化了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事项的督查、督办及回复工作,做到了按照时限要求及时督办,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国有资产监管队伍素质有了新提高】 政治素质明显提高。为更好地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市国资委始终把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作为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以党支部为依托,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中心,组织开展了持续、广泛、深入的学习活动,干部职工的整体政治素质明显提高。2004年,市国资委又有2名同志转为正式党员,3名同志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业务工作能力显著增强。面对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出现重大变革的新形势和由此带来的新任务,广大干部职工没有畏难发愁、被动应付,而是表现出了一种主动迎接挑战、接受考验的积极向上的姿态,自觉学习政策、主动研究问题的人越来越多,工作效率和质量也有大幅提高,特别是在一些“急、难、重”的工作上表现出了敢打硬仗、能打硬仗、善打胜仗的工作素质。
组织纪律观念更加牢固。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的关键时期,全体干部职工始终表现出了较高的组织纪律性,做到了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保证了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全委呈现出了一种积极进取、高效务实、勤奋守纪、奋勇争先的良好局面,为建立新的国资管理监管体制奠定了牢固的组织基础。
【党风廉政建设收到新成效】 一年来,市国资委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工作,在做好党建基础管理工作的同时,全面加强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重点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国资委以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总抓手,通过党支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突出问题的规定》,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各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认真履行了“一岗双责”;深入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廉洁勤政的自觉性越来越高,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较好效果。

(王业成 袁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