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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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济宁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08亿元,比上年增长42.7%。其中规模以上固定资金投资490亿元,增长45.2%。基本建设投资383.8亿元,增长47.5%;更新改造投资52.4亿元, 增长15.6%;房地产开发投资40.96亿元,增长62.9%。按产业分, 第一产业投资14.2亿元,增长68.7%;第二产业投资334.3亿元,增长45.9%, 其中工业投资316.8亿元,增长46.2%。煤炭工业投资81.8亿元,增长27.5%,电力工业投资26.5亿元, 增长39.5%;第三产业投资141.5亿元,增长43.3%。全年在建项目3348个,竣工项目1189个,在建项目总投资规模达到906.4亿元。
【强化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按照年初确定的“1155”工作目标,从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出发,积极开展投资管理工作,促进了投资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使投资效益得到进一步提高。预计全市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亿元以上,增长45%以上。其中第二产业投资比重约占70%,民间投资比重达75%以上。能源、原材料、轻纺工业成为投资的骨干力量。

一是健全完善了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及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规范管理制度。 在2003年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及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终考核”基础上,与12个县市区及济宁高新区签订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责任目标, 制订了相关考核办法,建立了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及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上项目建设情况“季调度、季通报、年终考核”制度,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委按季度专报。通过建立考核督查机制,极大地激发了各级各地加大投入的热情,较好地调动了各方面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二是通过编制2004年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进一步增强了计划的宏观指导作用,对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对列入省调度的39个“三个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及时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并每月按时将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上报省发改委。四是对县市区及高新区投资完成情况和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排查, 初步摸清了投资完成及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五是通过召开现场调度会,使各地找到了投资管理的薄弱环节,较好地促进了投资管理工作的开展。

【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2004年共争取各类建设资金9.3亿元。
1、 利用开行贷款工作取得实效。在2003年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主动与省开行加强工作衔接,扎实有效地推进了利用开行贷款工作的有序进行。 截至目前,全市利用开发银行贷款实际到位8亿元。其中市本级城建项目贷款到位2.2亿元, 济宁高新区城建项目贷款到位3.4亿元,邹城市城建项目贷款到位0.9亿元,兖州市城建项目贷款到位1亿元,曲阜市城建项目贷款到位0.5亿元。这部分贷款主要用于城市供水及供气、供热工程、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生活垃圾处理、城区河道治理、城市路网及桥梁建设、北湖基础设施建设等城建项目建设,较好地缓解了城建资金紧张的状况。
2、努力争取国家和省建设资金。全年共争取国家和省级各类建设资金12450万元。其中中央国债1450万元,地方国债115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1380万元,省预算内资金160万元,省基建基金及流动资金贷款8300万元,其他资金20万元。
3、 强化对省基建基金、流动资金贷款的管理。年初,对全市利用基建基金、流动资金和流动资金贷款情况进行了彻底清理。年末,全市利用省基建基金和流动资金贷款企业64家,贷款本息余额4.4亿元,其中本金3.6亿元。在省发改委实施控制反贷规模、收贷挂钩、重点支持菏泽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了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管理,加大了到期贷款的回收力度,并视不同情况实行分类管理,重点加强了管理规范、效益较好的企业使用贷款的管理和催收,确保了省基建基金、流动资金贷款有偿使用政策较好的得到落实,用工作实绩争取省发改委支持。2004年共收回省基建基金和流动资金本息10300万元,新贷款8300万元。

4、 规范市重点建设资金管理。2004年,全市重点建设资金贷款本金余额5828万元。为确保市重点建设资金发挥应有作用,促进贷收良性循环,全市从加强管理、控制风险出发,从规范合同、强化担保、完善手续、加大到期贷款催收力度入手,使重点建设资金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在贷款企业跟踪管理方面,实行“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方式,即对有偿还能力的企业,采取“到期先还、还后再贷”的管理方式;对偿还贷款困难的企业,采取“制订还款计划、分批分次偿还贷款”的管理方式,较好地降低了贷款风险;对无偿还能力的企业及时下达催收通知,保证贷款时效的连续性。2004年共收回市重点建设资金贷款本息4532万元,其中本金4290万元。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经过多方面考察后,发放市重点建设资金贷款4500万元,较好地支持了企业的快速发展。
【认真组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和善后处理工作】 市计委牵头抓了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和善后处理工作。工作中会同经贸委、外经贸局、国土资源局、建委、 规划、环保、统计、银监分局等9个部门有关人员,采取集中办公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自行清理的结果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了具体处理意见,报市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最后审定后,以市政府名义上报省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领导小组。 全市共上报属于清理范围内的项目308个,其中提出停止建设的项目2个(占上报项目总数的0.6%) ,暂停建设限期整改的项目3个(占上报项目总数的1%) ,取消立项的项目没有。根据省政府上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意见,全省停止建设项目69个, 暂停建设、限期整改项目339个,取消立项项目46个。其中全市停止建设项目4个, 暂停建设限期整改项目11个,分别占全省停建、暂停建设项目的5.8%、3.2%。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做好投资项目清理善后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市清理投资项目领导小组的安排,组织、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及项目单位积极做好停建、暂停建设项目整改和有关后续工作。对投资规模较大、建设进度快的项目整改情况,特别是对停建的焦炭生产项目,为减少投资损失,更好地保护投资的积极性,多次向省发改委和有关部门汇报,积极争取项目补办手续后恢复建设。年末,各有关县市区及项目单位对停建、暂停建设项目都提出了整改意见。其中11个暂停建设限期整改的项目中,除梁山县三星啤酒生产项目因贷款不落实转产外, 已有7个项目完善了项目建设手续并上报省清理投资项目领导小组,另外3个项目手续正在办理之中。4个停建项目中,微山湖矿业集团焦电项目、山东鲁路工程公司焦炭项目正按省发改委要求完善有关手续,鱼台县盛发焦化公司焦炭生产项目也按有关要求进行了整改,兖州齐鲁特钢年产20万吨特钢生产线项目不再建设。
【加强国债项目管理】 按照国债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和有关要求,从规范建设程序和资金使用、加强工程招投标及监理管理入手,重点督查国债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和国债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理等工作的落实,督促国债资金和地方、企业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国债项目月调度制度,及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通过加大工作力度,较好地促进了国债项目的顺利建设, 有效地防止了国债资金被挤用、挪用、占用现象的发生。9月份,对2003年公检法国债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调查。11月份,对1998年以来所有城市供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国债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及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整改情况进行了彻底排查。

【积极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及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跟踪调度】 实行投资及建设项目调度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三个一批”要求,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信息披露制度,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力促“储备项目尽早开工建设,施工项目尽早建成投产,建成投产项目尽早发挥投资效益”。同时,不断加强重大项目的前期策划运作,积极推进储备项目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努力提高投资增长的接续能力,夯实投资持续增长的基础。
【努力培育新的投资增长点】 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导向,结合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区域规划调整,积极寻求和培育新的投资增长点。以推进城镇化建设、加快旅游业发展、促进文化名市建设为主要突破口,带动城镇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的发展。同时,紧紧抓住国家宏观调控的战略机遇,加大投资结构调整力度,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李振川 王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