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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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全市共有政法干警12959人,副县级以上干部264人。济宁市委常委、政法
委书记步士金、常务副书记孙圣瑞、副书记张怀亮、柳庆春(兼综治办主任)、李彦
冬(女)。
一年来,全市政法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政法工
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平安济宁”建设为总抓手,狠抓各项措施的
落实,大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保持了全市
社会政治大局的持续稳定,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建设健康发展。
【坚持“严打”方针 进一步深化“严打”整治斗争 取得了新的战果】 大力
强化政治领域的对敌斗争。着力构建情报信息全警化格局,突出侦察工作的核心地位,
瞄准案件侦破和重点对象的侦控,严密控制了政治重点人物的活动动向,成功阻止了
有关方面人员的非法聚集和赴省进京上访活动,严密侦控抵制了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
渗透。深化打击了“法轮功”邪教组织活动,严格做到了不脱管、不失控、不反弹。
年内未发生“法轮功”人员制造大规模聚集滋事和集体进京事件。进一步深化“严打”
整治斗争。采取专项打击、集中行动、破案会战等措施,始终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
的高压态势。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3478起,查处各类治安案件10529起,抓获各
类刑事犯罪作案成员5314人,打掉各类违法犯罪团伙375个;批准逮捕1659件2770人;
审结刑事案件2455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409人。不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
深入开展了“打黑恶、除霸头、优环境、保平安”、命案侦破、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
打击制贩假证违法犯罪、打击经济犯罪、“打邪制非”等六个专项行动。年内,全市
共打掉各类恶势力团伙36个,抓获成员207名,侦破各类命案141起;破获盗抢机动车
案件1927起, 缴获被盗抢机动车714辆、汽车72辆;共打掉制贩假证违法犯罪团伙26
个, 收缴假印章4200余枚,缴获假证12000余个,侦破命案和打击盗抢机动车专项斗
争取得丰硕成果, 破案数位居全省前三位。全市共整治治安乱点839处,查处卖淫嫖
娼、赌博案件689起。

【坚持重心下移 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巩固】 大
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按照治乱、治瘫、治穷一起抓的原则,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组进
村入户,从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选派6120名机关干部包驻落后村1880个。大力加
强了乡镇、街道综治组织建设,举办了乡镇(街道)综治办主任、区直部门综治干部培
训班,进一步提高了业务能力。加强了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组
织的规范化建设,夯实了社会稳定的基础。大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城区,继
续实施网格化巡防工程, 不断探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的新路子。4月29日,在兖州召
开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大力推广了“政府出资聘保安,保安巡防保
平安”的做法,全市两级财政共拨专款2160万元,统一招聘保安巡防队员1470名,与
驻地部队武警、公安干警组成了一支强有力的巡防队伍,在城区初步形成了点、线、
面相结合的巡防联防大防控新格局。巡防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城区刑事发案同比下降
10.6%,街面多发的抢夺、抢劫犯罪同比下降36.5%和38.6%。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
普遍拥护,省委副书记高新亭在全省城区平安建设经验交流会上,对济宁市这一做法
给予高度评价, 并于12月4日作出了:“做法很好,效果很好,望不断总结提高,创
造好的经验”的重要批示。

为认真落实省委领导批示精神, 12月8日,在市中区召开了全市城区平安建设现
场经验交流会议,较好地推动了城区平安创建工作的开展。在农村,大力加强农村治
安防控体系建设; 8月30日,在泗水县召开了全市农村平安建设现场会,及时总结推
广了泗水县“保安进村”、汶上县“农村治安防范承包”、鱼台县“干部驻村服务周
制度”等好的做法。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推出了逐级排查“零报告”、“村级月报”、
“村情日记”、“创安工作日志”、“十户调解员”、“十户纠纷信息员”等行之有
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新经验。 5月27日,在任城区召开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现场会,总结推广了任城区“村级月报”、矛盾排查调处等经验做法,省委政法委、
省司法厅领导专程参加会议。 年内, 全市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2786件, 调处成功
12134件,调处成功率95%,有力促进了社会稳定。
【坚持执法为民 维护公平与正义 集中处理涉法涉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贯彻全国、 全省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涉法涉诉工作。市县两级都成立了集中处理
涉法上访问题领导小组,并抽调专人组成办公室。先后制定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
题实施方案》、《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工作措施》、《政法系统处理信访规定》,
并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开展了摸底排查工作,进一步澄清了底数。在此基础上,落实了
“四定”包保责任制,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方案、定期限。工作中,市委政法委和
市直政法部门还多次派员深入12个县市区和政法基层单位检查督导,对重点案件进行
现场办公。 3月31日,在梁山县召开了全市涉法上访工作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推动了
工作的深入开展。 年内,全市共排查涉法涉诉案件312件,现已全部处结,其中结服
286件,结服率为91.7%,较好地维护了全市大局的稳定。

【坚持科学发展观 服从服务大局 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各级政法机关牢固
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把司法工作放在发展的最前沿,努力营造稳定和谐、
诚信法制环境。集中整治经济园区、重点工程、企业周边治安秩序。在年初深入排查
的基础上,集中三个月时间对经济园区、重点工程和大型厂矿企业周边存在的突出治
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对于影响发展的“三乱”问题,选择了10个重点工程项目进
行跟踪服务,走访重点企业29家,对一些突出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依法严惩经济犯
罪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 依法维护企业利益。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146件,挽回经济
损失8728万余元。依法查处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共立查贪污贿赂、侵权
渎职等案件226件。不断加大预防犯罪力度,积极开展系统预防、项目预防,与银行、
税务、 公路、烟草、电力等140个单位和曲竹高速公路、济宁新区快速干道、烟草工
业园、微山湖东大堤改造工程等40个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制
度。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律师、公证和
基层法律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努力提高了服务质量。共
办理法律服务事项31586件, 涉及金额4.2亿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亿元,办理各
类法律援助案件1028件,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

【坚持超前防范 积极稳妥推进 边界稳定工作进一步拓展】 不断加大了微山
湖地区边界稳定工作的力度,年中相继召开了二次边界稳定工作联席会议、边界稳定
工作调度会议、两市司法机关联席会议。有关领导同志多次深入基层督导检查,确保
了“三夏”、“三秋”敏感时期鲁苏边界微山湖地区没发生影响稳定的问题,维护了
社会稳定。12月16日,在微山县成功召开了鲁苏边界微山湖地区稳定工作第四次联谊
会,巩固发展了边界稳定良好局面。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国务委
员、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相继做出批示,特别是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
委员、公安部长周永康于2004年12月24日再次批示:“边界纠纷经常困挠当地党委、
政府,山东、江苏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实现了微山湖地区的稳定,创造了一个好的典
范,值得各地借鉴”。12月31日,韩寓群省长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解决鲁苏
边界矛盾纠纷这个老大难问题,已有良好开端,我们一定要更加主动,更加积极推动
双边友好关系,使微山湖地区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谢玉堂副省长批示指出:
“济宁的经验很值得我省有边界纠纷的市领导学习借鉴。这样一个长时期把省领导闹
得不安的问题,处理的如此妥当,经验值得推广,建议维稳办总结转发一下,以利平
安建设。”省委副书记高新亭同志批示:“赞同谢省长批示意见。”贾万志书记当即
做出批示:“综合转发周永康部长、韩省长等领导批示,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力保微山湖地区长治久安。”在建立鲁苏边界地区维护稳定长效机制的同时,又拓展
了梁山县与河南省台前县及省内相邻的郓城县、东平县、阳谷县、莘县等社会治安联
防联治联调工作机制,并成立了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会,把边界稳定工作推向纵
深,维护了鲁苏、鲁豫等边界地区的长治久安。

【坚持从严治警 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以
“公正执法树形象”为主题,大力加强教育整顿。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市政法机关
集中开展了以“公正执法树形象”为主题的教育整顿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以规范化
建设为切入点,加大队伍管理力度。市委高度重视和关心政法工作,根据中央、省委
文件精神, 结合济宁实际, 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意见》 (济发
〔2004〕18号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济发〔2004〕28号文件)、
《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意见》(济发〔2004〕38号文件)。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下
发了《进一步加强政法系统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济组通字〔2004〕64号)。按照市
委的统一部署,对12个县市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进行了全面考察。
积极推行以“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优化组合”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全市共
有850名干警走上中层领导岗位。 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在普遍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
捕诉一体化的基础上,实行职业公诉人制度改革,共有75名检察官首聘为职业公诉人。
以提高执法能力为重点,全面开展岗位大练兵。市中级法院积极开展各类学习培训活
动,全市共培训各类人员437人,举办法官学术研讨班35期,选派2名优秀法官到国外
学习。市公安局以开展“大练兵”活动为总抓手,强化警务实战技能集中培训,组织
层层练兵比武,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举办培训班共30期,培训民警2500余人。市司法
局组织编印了《素质教育培训教材》,举办了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培训班,增强了
依法行政能力。大力倡树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市政法机关先后开展
了向任长霞、许振超、段金彪等学习教育活动。在全市树起了以刘联合、李启发为代
表的一批先模人物。周永康同志签发命令授予金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刘联合同
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称号;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任城区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
武警总部授予济宁市武警支队曲阜中队“基层建设标兵中队”称号。省委副书记高新
亭在12月3日对济宁市贯彻全省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做法做出批示: 速安排
转发表扬。省委政法委向各市转发了济宁市的做法。同时,全市政法各部门的工作也
得到了省政法各部门的充分肯定。

【深入开展“平安济宁”建设 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按照市委关于“平安济宁”
建设的要求,全市政法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利用两年时间,把济宁设
成为全省全国最稳定最安全的地区之一”和“四个确保”的奋斗目标,深入开展“四
大查”,着力抓好“九个一批”,像抓计划生育那样健全组织网络,像抓防治“非典”
那样明确职责任务,像抓经济工作那样狠抓责任落实,强力推进“平安济宁”建设。
强化组织保障。全市各级坚持把“平安济宁”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成
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六大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建设“平
安济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建设“平安济宁”的意见》和实施细则,从政
法和市直有关部门抽调18名业务骨干组成“平安济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
平安济宁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情况调度。2月18日,召开了全市“平安济宁”
建设电视电话动员大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贾万志同志对“平安济宁”建
设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全市各级20余万人参加了动员大会。全市直接从事平安建设
工作的人员达8200名,其中村级平安建设联络员达6341名。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
了平安建设牵头部门汇报制度、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平安办主任调度会制度等相关制
度。围绕抓好“四大查”、“九个一批”的落实,研究制定了平安建设实施细则,建
立了八项工作机制,分解了31条工作任务,推进“平安济宁”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建设。强化舆论保障。市里先后三次举行平安建设新闻发布会,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及时向社会各界发布,接受群众监督。各级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制作专题,对平安济
宁建设进行了系列报道和专题报道。近10家中央、省、市媒体集中宣传报道了平安建
设的经验做法。同时,采取举行平安建设宣传日活动、发送手机短信、开设互联网页、
制作宣传牌、开展万人签名、开设文艺广场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平安济宁建
设,广大群众对“平安济宁”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达90%以上。强化责任保障。按
照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的要求,严格落实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11月22日至12月13日,又派出七个督导组对全年“平安济
宁”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考核,有力地推动了平安建设的深入开展。据统计,
年内公安机关接报警总数同比下降11.88%,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同比下降5.2%,全市
进京到省上访数分别下降47.5%和23.7%,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
降3.7%和24.5%。 省“平安山东”建设检查组对济宁市的平安建设从八个方面给予
了充分肯定。济宁市在全省农村和城区平安建设经验交流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受到
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好评。

(刘书寅)

&db8053公安工作

【概述】 2004年,市公安局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四个能
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公安保卫任务,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
境。一是以贯彻落实全国二十公、全省二十一公精神为契机,初步解决了一些影响和
制约公安工作的实际问题。市县公安机关统一增设警务机动队,进一步解决了干部的
职级待遇,公安经费投入达4700余万元。
二是紧扣大局,突出重点,不断推进“平安济宁”建设向纵深发展。推出了建设
“平安济宁”336631新举措,该做法被省公安厅推广。强化破案攻坚,始终保持对严
重刑事犯罪的凌厉攻势。 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974起,查处各类治安案件10932
起; 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7908人,实际逮捕3081人,劳教276人,治安拘留6910
人次;打掉各类违法犯罪团伙375个,抓获团伙成员1489人;抓获各类逃犯561人;全
市杀人、抢劫、绑架等8类主要刑事案件同比下降9.03%。
三是强化整治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全市道路交
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6.61%、18.49%、30.76%。火灾事
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2%、92%、38%。市局交警支队被省厅
评为一等支队,荣记集体二等功;市公安消防支队被省厅评为“全省先进消防支队”。
坚持预防在先,打牢基层基础,积极构筑动态治安防控体系。保安巡防工作被省厅推
广并在全省“平安城市”建设大会上做经验介绍;全市一、二级派出所占到全市派出
所总数的22.9%。市局控申处被市政府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政府授
予“执法为民先进集体”称号,办信工作“三见面”制度在全省推广;市局治安支队
连续四年获全省治安系统综合考评第一名;市看守所连续五年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一
级看守所,市局治安拘留所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规范化建设示范所。

四是实施金盾工程,强化科技强警,为各项公安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全市公安机关自主研发的6项科研项目有3项被评为省厅科技进步二等奖, 2项被评为
三等奖, 1项被评为四等奖;市公安局被评为全省公安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并在全省
公安科技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五是开展全警大练兵,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公安
机关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果。省厅在此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大练兵活动座谈会,把济宁开
展警务实战技能集中培训总结为“济宁经验”向全省推广。全市3119名民警参加了封
闭式实战技能培训班,占应训民警的86.1%,超额完成省厅培训任务。全市74名民警
在全省各警种系统组织的大练兵比武竞赛中被评为大练兵标兵和业务能手,其中户政
处在全省户政系统大练兵考核比武活动包揽了全部比赛的第一名。坚持“巩固、深化、
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健全和规范等级化管理考核工作机制,等级化管理
网上考核系统荣获省厅科技进步二等奖,等级化管理成为全国第一个上升到理论高度
的实用管理模型。强化对公安队伍的监督管理,全市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起数和
人数分别下降了42.8%和37.5%。年内,市公安局受到市级以上表彰20次,市局督察
支队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3个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18个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4
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8人荣记个人二等功,58人荣记个人三等功,2名被授予“全
市优秀共产党员”。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2004年,围绕维护稳定和建设“平安济宁”,
全市各级刑侦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年内,共立
案17541起,与上年相比稳中有降;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3550起,其中年内案件8974
起;共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5361名,其中逮捕3188名、劳教287名;打掉团伙375个,
查获团伙成员1489名;共缴获各类赃款赃物价值约7933万元。刑侦民警先后有20余人
立功受奖, 1名同志被公安部荣记二等功,2名同志被省厅评为先进个人,1名同志被
评为全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名同志被评为济宁市“十佳青年卫士”,1名同
志被评为全市“巾帼十佳”。
【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打击行动和破案会战】 年内, 在全市相继开展了
“侦破命案”、“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春季严打整治行动”、“夏季百日歼灭
战”、“冬季大会战”、“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打击利用手机短信和
网络诱骗”、“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犯罪破案会战”等一系列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了
各类刑事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以侦破大要案作为重点,相继侦破了市中区“12.6”
绑架杀害湖鲜美老板案、 邹城岗山“12.16”杀人碎尸案、嘉祥满硐“3.26”爆炸杀
人案、汶上系列尾随银行取款人员抢劫案(作案20余起)等一批影响大、危害大的刑事
案件,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全市共侦破命案121起,破案率达到92.79
%,超过省厅提出的命案侦破率达到90%的目标;共破获盗抢机动车案件1927起,抓
获犯罪嫌疑人488人,缴获赃车714辆,盗抢机动车破案总数名列全省第一。

【继续深化打黑除恶 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始终把“打霸除恶”工作牢
牢抓在手上,深入开展“创建无黑恶犯罪县市区活动”。按照开展“打黑恶、除霸头、
优环境、保平安”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对各类霸头、流氓恶
势力发起凌厉攻势,一批为害一方、作恶多端的黑恶势力和各类霸头被打掉,人民群
众拍手称快。 据统计,年内共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36个,抓获团伙成员207人,打掉
各类霸头13个,破获案件436起。
【大力加强追逃工作】 进一步实施“破案追逃新机制”,不断加大追逃力度,
年内共抓获网上逃犯595名,到年底全市还有上网在逃犯810名,实现了省厅提出的逃
犯总数下降20%的目标。刑侦支队组织专人深入到驻全市的所有监狱和监管场所,将
2万名在押人员资料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库集中比对, 共比中逃犯37名,其做法受到
省厅的通报表扬。
【全面推行“政府出资聘保安 保安巡防保平安”防控模式】 为有效解决警力
不足与街面犯罪突出的矛盾,按照市场化运作、保安化服务的要求,市公安局在兖州、
邹城两地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了“政府出资聘保安,保安巡防保平
安”的新模式,即由保安公司向社会招聘保安队员,政府拨出专项经费向保安公司聘
用保安队员, 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 组织开展巡防工作。 年内,全市按照“432”
(即济宁市区400人、县级市城区30 0人、县城区200人)的要求,各地县市区政府已
出资2450多万元,招聘保安巡防队员2220名。工作中,严格管理监督,科学布设巡防
力量,突出巡逻实效。开展保安巡防以来,全市城区刑事发案同比下降11.3%,街头
抢夺、抢劫、入室盗窃案件同比分别下降32.4%、21.7%和15.3%;共抓获违法犯罪
嫌疑人681名;制止街头打架斗殴792起,调解街头矛盾纠纷1427起;协助交通民警处
置事故548起,纠正交通违章近两万起。

【销毁非法民用枪支七百余支】 9月22日上午10时,市公安局在济宁预备役师
李营靶场对近年来收缴的754支非法民用枪支进行了销毁。为确保销毁工作万无一失,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江心田副局长为组长的销毁枪支工作领导小组,专门下
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认真统计本地收缴的非法枪支,逐枪进行检查,确保枪膛内无
子弹和火药,按时送到指定地点。销毁工作中,市局治安支队牵头,会同宣传处、装
备管理处、各县市区公安局等有关单位共同实施,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保证
了销毁工作的顺利进行。
【打击制贩假证违法犯罪活动成效显著】 年内,市公安局各级治安部门采取有
力措施,组织开展了打击制贩假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进一步净化
了社会治安环境,城市市容市貌得到较大改观。全市共打掉违法犯罪团伙26个,抓获
违法犯罪嫌疑人144人,刑事拘留36人,逮捕3人,劳教27人,治安处罚78人。
【全力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委、市政府
的工作部署,全市公安机关积极开展了卷烟、药品、农资等类商品打假专项行动,并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输油管道沿线、兖矿专用铁路等治安秩序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
一批案件和违法犯罪人员,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治安秩序。在卷烟打假工作
中,共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34个,查缴假烟3542件,抓获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201人,
其中判刑4人,逮捕1人,刑拘52人。在开展输油管道沿线治安秩序整治行动中,共查
破钻孔盗油案件6起, 破获积案1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名,整治治安混乱乡镇4
个,村庄26个。积极配合市传输局搞好传输线路的安全保护及宣传工作,查破破坏光
缆案件2起。 开展兖矿集团自营铁路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抓获盗扒煤炭、破坏铁
路设施的违法犯罪人员24名, 其中逮捕3人,治安拘留13人。积极做好济宁至曲阜快
速干道建设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在施工指挥部设立治安管理办公室,抽调专人具
体负责日常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期间共破获案件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
其中逮捕7人,较好地维护了施工秩序。

【积极稳妥地开展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8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转发
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市公安局制订了《济宁市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于11月1日由市政府批转实施。新户籍管理制度彻底
打破了城乡分割的格局,实行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放宽了购房落户、投靠人员、
引进人才等户口迁移条件,并将户口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各县市区公安局。截至年底,
全市共为群众办理购房落户1212人, 引进人才712人,投靠人员1578人,注改户口性
质27812人。
【城市管理警察大队正式投入工作】 1月8日,17名城市管理警察大队民警正式
进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8月下旬分为三个中队派驻市执法局三个执法大队。8月
16日,济宁市公安局印发《济宁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大队职责权限和工作规范(试
行)的通知》,授权城市警察大队行使七项职权。该大队在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
上,积极研究探索保障工作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强化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处置各类
群体突发事件的能力,执法中着力于维护秩序、宣传疏导、缓解矛盾、控制事态和打
击犯罪。年内,大队共接出(处)警200余起,出动警力900多人次,现场调处执法纠
纷30余起, 移送市中区公安分局治安案件18起,其中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15人,
治安警告2人, 现场批评教育60余人,为济宁市综合行政执法的顺利进行、美化城区
环境做出了贡献。

【全市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04年,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充分发挥
职能作用,以“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挽损失”为目标,相继开展了打击危害市
场秩序犯罪、保险诈骗犯罪、涉税犯罪等专项斗争和追逃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各
类经济犯罪。 年内,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312起,立案196起,破案157起,涉案总价
值5.7亿元,挽回经济损失1.05亿元,抓获嫌疑人168名,其中刑拘157名,逮捕69名,
移送起诉79名。
【济宁市“畅通工程”继续位居全国、全省先进行列】 按照“进档升级,争一
保二”的创建工作目标,市公安局科学论证、规划,多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加大投入,
大力建设、改造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打通瓶颈路段,消除城市栓塞。制定了《济宁
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并顺利通过了国家、省、市三级道路交通管理专家的评审。
在2003年被评为二等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又成为全省唯一的城市畅通工程全部达到四
等以上的市和全国七个进步明显的城市之一。2004年,被济宁市人民政府记集体二等
功。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综合机制不断完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工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建立了全市预防交通事故对策研究制度,下发了《预防道路
交通事故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家组。市、县、乡、村逐步建
立起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综合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了交通事故评析例会制度,先后
在兖州、梁山等地召开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评析例会,评析事故多发原因,
认真分析事故情况,督促、指导各地有针对性地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同时,严格
落实重大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支队纪委牵头对全市致2人以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
故全部进行了责任倒查。

【消防部队坚持固本强基 突出创新发展】 2004年,全市消防部队狠抓了城市
社区、农村消防建设和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城乡抵御火灾的能力明显提高。开展了
“四大平安体系”消防建设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全市火灾形势保持基本
稳定。 实施“161”工程,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消防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在全省消
防部队队列会操和条令条例比武中,取得了现役代表队第一名、合同制消防员代表队
第二名的优异成绩;在总队组织的大练兵考核验收中,取得了理论考核全省并列第二、
体能考核全省并列第一的佳绩。支队被省消防总队评为先进消防支队、安全无事故先
进支队、消防宣传先进支队、安保工作先进单位,邹城市公安消防大队、兖州市公安
消防中队分别被省消防总队评为消防基层建设标兵大队、消防基层建设标兵中队,曲
阜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公安消防支队第二中队分别被省消防总队评为消防基层建设先
进大队、消防基层建设先进中队,全市有11个公安消防大队、11个公安消防中队分别
被省消防总队评为消防基层建设达标大队、达标中队,有57名消防官兵受到通令嘉奖,
有32名消防官兵荣立了二、三等功。
【全面加强劳动教养工作】 为加强全市的劳教呈批工作,市公安局于4月初召
开了与市劳教所的劳教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加强了与市劳教所的业务合作,在劳教人
员入所体检、 拒收标准和建立情况信息互通制度等方面达成共识。6月中旬,召开了
全市公安机关劳教工作会议和全市公安法制部门劳教工作座谈会, 通报了2002年6月
以来全市劳教呈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当前全市在劳教呈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中区、
兖州、 济东、市中区红星西路派出所作了典型发言。年内,市公安局共审批劳教287
人,少管6人,告知聆询案件20起,举行聆询2起,劳教数比去年同期上升了58.6%。

【强化四项措施 深入贯彻执行“五条禁令” 】 一是逐级、逐人签订《执行
“五条禁令”严格内部管理责任状》,层层建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
责;二是充分发挥民警家属参与监督的积极作用,以朱献海局长的名义签发了《致全
市公安民警家属的一封信》,向全市民警家属介绍公安机关“五条禁令”要求,恳请
家属协助组织对民警“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进行监督;三是按照周永康部长“四个
过硬”的要求,对贯彻执行“五条禁令”情况开展“回头看”活动,全面检查存在的
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重点抓好对基层科所队长的教育管理,坚决杜绝科所队长违反
禁令的问题;四是重点抓好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以及双休日等重点时段
教育、监督、检查,防止违令问题的发生;五是加强明察暗访,市、县两级纪检监察、
警务督察和政工部门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对贯彻落实“五条禁令”情况开展经
常性的专项督察和明查暗访。
【实行局长、 政委定期暗访制度】 6月开始,济宁市公安机关实行了局长、政
委定期暗访制度。各县市区公安局和各直属分局局长、政委每两个月至少要对所属基
层所队暗访一遍,暗访内容涉及内部管理秩序、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民警执法执勤、
纪律作风情况等;暗访活动由局长或政委召集,纪检监察、政工、督察等部门负责人
参与,采取不打招呼,先暗访、后明查的方式进行;各地实施暗访制度情况每两个月
向市局写出书面综合报告,由市局统一汇总,并进行有重点的抽查、暗访,暗访及抽
查情况定期予以通报。这一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强化主要领导的责任意识,健全完善
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状况,促进了政令警
令的畅通,推动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

【市局领导做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承诺】 9月20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朱献海和党委副书记、政委王文成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带头向全体民警和全社会做
出郑重承诺: 1、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忠诚本色。坚定理想信念,立警为公、执法为
民,自觉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祖国、忠
诚于人民、 忠诚于法律。2、牢记“两个务必”,坚持依法行政。始终保持和发扬谦
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始终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
力,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决不越权,决不以权代法,决不滥用权力。3、发扬民主,
公道正派。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坚持党性原则,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用人上的
不正之风。 4、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五条禁令”,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决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决不
以权谋私, 坚决拒收钱财、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5、坚持原则,不循私情。
加强自身修养, 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6、求真务实,勤政
为民。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忠于职守,克已奉公,勤政为民,真抓实干,
认认真真学习,堂堂正正做人,扎扎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从警,永葆共产党人的本色。

【济宁警校采取多种措施 努力提升师资水平】 一是建立了教师与实战部门骨
干双向交流制度。经市局批准,学校选派25位教官到刑侦、治安、派出所等公安一线
单位,进行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开展参与办案、调查研究等学习实践活动,提高教
官专业实践能力。聘请公安机关骨干到学校任教,尝试探索实践性教学工作。二是与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建立了教师培训点。2004年上半年,首批5位同志由分管校长带队,
到公安大学脱产进修学习半年。 同时选派7名同志参加全省警务实战技能培训班的学
习,其中3名同志入选省警务实战技能教官团,2名教师被评为省优秀学员。三是积极
创造条件,鼓励教师深造。年内,有2人考取在职研究生,1人经由市里选拔参加了市
WTO人才出国培训。 全校教师,发表研究成果论文40余篇,6个专题应用于教学。3位
同志参加编写的《山东省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警务实战技能基础训练教程》,作为全省
警务实战技能训练、考核指定教材。
【加强制度建设 巩固督察成果 全面促进督察工作深入协调发展】 近年来,
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督察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警务督察工作的意见》,
创建完善了督察工作机制、督察队伍管理、现场督察活动的三大规范,共51项规章制
度。督察部门和广大督察民警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推动了督察工作的发展,在促进
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督察支队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
被评为“全省优秀警务督察队”,并连续五年被评为济宁市“青年文明号”。2004年
12月1日, 在全省公安督察处队长暨青岛警务责任区回访制现场会上做了题为《加强
制度建设 巩固督察成果 全面促进督察工作深入协调发展》的典型发言。

【公安宣传工作成绩显著】 2004年,全市各级公安宣传部门紧紧围绕公安工作
和队伍建设的中心任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牢固树立精品意识,综合运用文字、
影视、电台、网络等多种宣传媒介,以建设“平安济宁”、全警大练兵、队伍建设、
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打整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为主要内容,不断加大公安宣传
力度,在新闻报道、重大典型宣传、公安文化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绩。年内,
在中央、省、市级以上媒体共刊发新闻稿件5087篇,其中,中央级829篇,省级987篇,
市级3271篇; 其中市局宣传处在中央级主流媒体发稿14篇,中央级其他媒体106篇,
省级292篇,市级1012篇,发稿量比上年增加近2倍。
(冯嫣等)

&b8053检察工作

【概况】 济宁市人民检察院设办公室、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侦查
监督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综合指导处、侦查处、职务犯罪大要案侦查指挥中
心办公室)、渎职侵权检察局、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与
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一个机构三块牌子)、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技术处、
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委员会秘书处与其合署)、警务处(法警支队)、行政装备处、
离退休干部处、纪检组(监察处)、机关党委(设在政治部)17个处室局。2004年度
在职人员151人, 其中:干部137人,工勤人员14人;院领导包括检察长1人,副检察
长4人, 纪检组长1人,政治部主任1人,检察长助理1人。市院人员中副厅级1人,正
县级6人, 副县级27人,正科级37人,副科级46人,一般干警20人,工勤人员14人。
检察长马德仁,副检察长陈立民、郑培兵、张强、谢英莲(女);纪检组组长方天恩;
政治部主任张波。

200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和市政府、
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
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
展”主题,按照“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
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市院年初提出的“全面工作争一流”的奋斗目标,全市上
下凝心聚力,用心工作,各项业务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
理侦查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案件1985件3320人,经审查已批准逮捕1754件2928人,
不批准逮捕226件389人。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398件3792人,经审查依法
提起公诉2142件3314人,不起诉30件45人。全年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229件311人,其
中经济犯罪案件188件23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1件7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
经济损失1754万余元,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济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了
积极贡献。
【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推进“平安济宁”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
社会稳定、推进“平安济宁”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与
政法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年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审查批
准逮捕案件1985件3320人,经审查已批准逮捕1754件2928人,不批准逮捕226件389人。
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398件3792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2142件3314人,
不起诉30件45人。在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同时,按照市委提出的“四大查”
和“九个一批”的要求,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综合治理措施。全年共受理举报类信访448件,申诉类信访120
件, 受理赔偿案件5件,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及时进行梳理、分流和妥善处理,特
别对排查出的15件涉检信访案件,实行“四定一包”责任制,均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
毕。对缠诉缠访案件试行了公开听证会制度。较好地坚持了检察长接访日和检察长下
访车(船) 制度,全年共出动下访车30多台次,接访3000余人次。有3个基层院控申
接待室被命名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市院控申处被高检院命名为全国检察机关“文
明接待示范窗口”,并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十佳文明窗口”和“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推动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进行】 一年来,
全市检察机关按照中央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坚持“一
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办案原则,依法立查了一批严重破坏改革、发展,
影响社会稳定, 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229件
311人, 其中经济犯罪案件188件23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1件72人,通过办案为国
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754万余元。在保持一定办案数量的同时,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
效果。 一是突出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等大要案126
件160人, 占立案总人数的67%;立查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13件24人,占立案总人数
的33.3%。二是深挖窝案串案。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的优势,在医疗卫生、教育等系
统突破了一批具有行业特点的窝案串案。全年共查处此类案件26件44人,在社会上起
到了较大的震动和影响作用。三是突出查办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职务犯罪案件。
全市共查处此类案件165人, 占立案总人数的53%,其中科级干部38人,处级干部10
人。四是严肃查办侵犯人权案件和严重侵犯群众利益、易激化矛盾、影响稳定的案件。
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
罪专项活动”,立查了一批侵权案件和发生在建筑工程、土地征管、房屋拆迁等领域
的职务犯罪案件。五是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力求案件立得起、诉得出、判得上。
全市立查的贪贿案件已提起公诉199人,法院已判决143人,立查的渎职侵权案件已提
起公诉36人,法院已判决30人,案件的侦结率、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均比往年大幅提
升。

在查处打击的同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两级院积极建议市县两级
普遍成立了由党委分管书记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
组,筹建了“济宁市职务犯罪预防协会”,开通了“济宁市职务犯罪预防网”,试行
了行贿人档案查询制度,在各级党校和监管改造场所建立了警示教育基地,党委领导
下的社会化预防大格局逐步形成; 二是两级院共与170个系统、单位和总投资37亿元
的41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联手开展了争创单位无职务犯罪案件、无刑事犯罪案件、
无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和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三无两优”活动;三是发挥检察机关
案件资源优势,在积极开展系统预防、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社会宣传预防的同时,
及时分析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规律和特点,向党委、政府和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
203份,向有关系统和部门提出预防建议526条,起到了查办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
方的作用。
【强化诉讼监督 维护司法公正】 深入开展诉讼监督年活动,加强了对刑事立
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以及刑罚执行、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全年
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98件, 已判决94件;监督撤销立案48件;追捕漏犯95人。审判监
督提出抗诉案件5件5人,法院已改判2件2人;追诉漏犯39人,追诉漏罪30条。全年共
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22件,抗诉和提请抗诉191件,两级法院再审审结59件,
改判48件, 调解结案2件;积极推行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共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
建议29件, 被法院采纳24件;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220起申诉案件,依法作出不予抗
诉或不提请抗诉决定,并通过说服教育使申诉人服判息诉,化解和减少了社会矛盾。
刑罚执行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共办理监管场所各类案件77件,其中监管人员职务犯罪
案件3件, 在押犯又犯罪案件55件,立案监督19件。同时按照高检、省院部署,深入
开展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和“双加强、双保障”活动,全市共
检查清理2002年以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17017起,依法纠正4起,重新收监10
人, 提出检察建议102条,纠正违法29条,有力地维护了监管场所的稳定,促进了监
管改造质量的提高。

【加强队伍建设 提高干警素质】 按照高检、省院的统一部署,从4月份开始,
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了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展”的主
题教育,活动中,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宪法修
正案和两个《条例》等,紧密联系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相关联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
了办案质量大检查、清理扣押冻结款物、法律文书大检查等七个专项活动,从执法活
动中找问题、查责任、议整改,力求贴紧思想、贴紧工作、触及灵魂。通过开展主题
教育活动,广大干警进一步树立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和“围绕大局、
服务发展”的全局观念,新的司法理念逐步确立,执法作风、执法纪律和执法方式方
法不断改进。
为在全体干警中营造“风正、气顺、心齐,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良好
局面,结合深化主题教育,全市检察机关一方面进一步加大了教育培训的力度,市院
共举办18大类36期专项业务培训班,培训干警750人次;有109名参加北大、山大远程
本科学历教育的干警顺利毕业,其中24人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占全省检察机关取得学
位总人数的44.4%;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对从事反贪、渎检工作的全体干警通过严格
的考试、考核,逐人重新进行了资格审查认证。另一方面,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
院活动, 在全体干警中广泛开展了岗位练兵和各项检察业务竞赛活动; 开展了首届
“双十佳” 评选活动,组织了由5名干警组成的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系统进行了宣
讲,其中退休干部丁文标同志,被省委宣传部作为典型宣传。再是,坚持从严治检方
针,深入开展自身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逐级逐人签订了廉政责任书,加强了对干
警的廉洁自律教育。

【加强规范化建设 创新工作机制】 从2003年起,按照省院《关于加强规范化
建设的决定》和“依法建制,依制规范”和“科学、配套、管用”的原则,采取废、
改、立相结合的办法,发动全体干警人人参与,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围绕队伍管理、
业务工作、 后勤保障和检察官礼仪等方面建立了110多项制度规范,印制了制度《汇
编》,将这些制度规范上墙、上桌、上局域网,领导带头人人学规范、背规范、执行
规范,并成立“一委三办”,专司督查落实工作。通过加强规范化建设,逐步形成了
以岗位目标量化考核为主要内容的队伍管理机制;以流程管理、质量控制为主要内容
的业务工作运行机制;以强化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监督制约机制;以及
办案安全防范、执法保障等方面的机制。从干警的执法活动到日常行为,基本达到动
之有规、行之有矩,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检察改革 增添新的活力】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以中层干部竞争上岗
轮岗、一般干警双向选择优化组合为主要内容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大刑事案件提
前介入引导取证,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法庭审理运用多媒体示证,缠诉缠访案
件公开听证,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建设等项改革,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取得成效。特
别是推行职业公诉人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取得重大成效。在市委、人大领导亲自重
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到2004年上半年,市县两级
院全面完成公诉队伍职业化改革,通过严格的考试、考核,共选聘职业公诉人75名,
并逐步建立了职业公诉人办案责任制、考核奖惩、监督约束、责任追究等管理机制。
在公诉人职业化的基础上,正在向上下一体化、受理案件专业化方向推进,办案效率、
办案质量大幅度提升,受到高检院和省院的高度重视,并在全国、全省予以推广。

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在市委、人大和社会各届的支持下,市县两级院积极推
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两级院共选聘人民监督员63人,制订完善了人民监
督员对“三类”案件进行监督的实施细则、监督工作流程图等有关制度规范。2004年,
对54件拟作不诉、撤案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全部依法进入人
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同时积极探索对“五种情形”进行监督的方式,强化了外部监督,
保障了检察权的正确实施。
【坚持党的领导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大局
观念和服务意识,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相统一,把执行法律与执行
党的现行政策相统一,把检察工作自觉融入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之中,力求同心、
同向、同步。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公正执法、执法为民”教育活动,制订了为国有
企业改革发展和为民营经济振兴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以及依法保护干事创业者、惩治
诬告陷害者的实施意见。组织全体干警深入企业考察学习、征求意见。对重大工程建
设项目主动上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涉及招商引资、关乎企业发展大局的职务
犯罪案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妥善处理。同时,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增强自觉
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健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检察机关的重
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重要工作事项。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以及交
办的事宜,认真贯彻、及时办理、按期回复。全市检察机关普遍建立健全了与人大代
表加强联系的制度规范,聘请了以人大代表为主体的执法监督员和人民监督员,定期
召开座谈会或登门征求意见。市院专门制发文件,赋予执法监督员“八项监督权利”,
并专门制发了“监督卡”。在深化主题教育活动中,两级院都分别向各级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发出征求意见函,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归纳,逐条研究落实。市
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了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汇
报,并形成会议纪要,有力地促进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

(陈立民 王革)

&db8054审判工作

【概况】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设16个庭(室、局、队、处):办公室、立案庭、刑
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
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
综合处)、研究室(与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技术室、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法警支队、信访处和政治部及离退休干部处。政治部下设组织人事处、教育培训处。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关升英,副院长张庆业、贾传建、刘继祥、吕文柱、李良品,
纪检组长刘志强,政治部主任马玉龙。
2004年,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
十六大精神统领法院工作,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审判和
执行工作为主业,以班子队伍建设为核心,以改善司法条件为保障,以“规范化管理
年”活动为载体,以比学赶超为动力,以司法调研宣传为手段,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
赋予的神圣职责,各项工作呈现出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稳步提升、全面发展的良好
态势。
【坚持以服务大局为根本 全面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 一年来,全市法院充分
发挥打击、 惩治、调节、疏导、保护等各项职能,共受理各类案件38244件,与上年
基本持平,审(执)结36710件,结案率为95.99%,审(执)结标的额46亿元。其中,市
中级法院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2822件,办理减刑、假释案件6606件,为改革发展稳定
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积极投入平安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
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济宁”的战略部署,以审判为依托,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
市中级法院研究制定了《关于积极参与建设“平安济宁”的十二条意见》,广泛开展
了建设“平安济宁”调研活动,形成了《平安建设与法治服务》等一批高质量的调研
成果。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制裁违法犯罪,共审结一审刑事
案件2269件,判处犯罪分子3479人,始终把打击的重点放在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
打砸抢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上,维护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严惩
经济犯罪,共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案件39件,判处犯罪分子60人,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共
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38件,判处犯罪分子192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
损失108万元, 有力地推动了反腐败工作的开展;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严
打整治等各项行动,先后召开宣判大会26次,公开宣判犯罪分子1309人,扩大了影响,
震慑了犯罪;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在《济宁日报》、市电视台开办了法制宣传
专题栏目,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二是依法调节经济关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
极投身优化发展环境、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服务经济建设,共审结借款、购销、房地
产纠纷等一审商事案件11521件,标的额16亿元,及时调节了财产、信用和契约关系,
依法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积极服务企业改制,规范破产案件审理,共受理破
产案件234件, 审结120件,涉及债务总额达14亿元,职工安置1万余名,基本做到了
无震荡破产。如中院审理的山东佳丽日化总公司、济宁市罐头食品总厂等破产案件,
依法进入诉讼程序,通过破产清算,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盘活了资产,产生了明
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积极审理知识产权案件,自去年4月份中院被首次授权审
理知识产权案件以来,共受理著作权、商标专用权等纠纷案件32件,审结30件。经中
院依法确认英克莱商标为驰名商标案,使英克莱商标成为济宁市第一个通过司法途径
确认的驰名商标。山东祥酒厂诉湖南浏阳河实业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侵犯“红太阳”商标专用权纠纷案,被列入全省法院“十大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审判执行与群众
利益关系密切的案件,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共审理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土地征用
中侵害农民利益案件及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等一审民事案件10028件,依法保护了公
民人身和财产权利,促进了人民内部的安定团结。集中精力抓好涉诉信访工作,加大
对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特别是上访老户案件的处理力度,本着“宁让当事人找法院,
也不把问题推上级”的态度,实行院长、副院长挂牌督办等方法,仅中级法院就处理
人民来信来访955件次,及时处结各级交办的信访案件245件,处结率为86.7%,确保
了社会大局平稳。四是积极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围绕建设法
治政府,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的行政审判工作,特别是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及时
召开了由工商、环保等政府职能部门参加的座谈会,结合审判实践,积极提出司法建
议,为建设法治政府出谋划策。2004年,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094件,执结非诉
行政执行案件901件, 有效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了
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针对城市房屋拆迁存在的问题,形成了《关于城市房屋拆迁法律
适用问题的调研报告》,获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一等奖。五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为下力气解决“执行难”问题,积极采取集中执行、提级执行、
交叉执行、委托执行等方式,共执结各类案件8404件,执结标的额14亿元,比上年增
长27%,执行工作逐步走上了良性发展轨道。为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确保有理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 2004年5月,中级法院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弱势
群体债权案件集中清理活动, 执行涉及下岗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案件287件,执结
标的额300余万元。 全年共为1380起案件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4 36万余元,使大量
的弱势群体得到了司法救助。六是强化审判监督指导,确保司法公正。市中级法院加
强对下级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全年共审理二审案件2113件,其中维持原判和调解、
撤诉占80.47%,改判和发回重审占19.53%,改判发回率与上年同比下降2.46%;审
理再审案件281件,其中维持原判和调解215件,依法改判48件,发回重审18件。加强
对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 去年共审理国家赔偿案件8件。针对对下级法院监督指导不
力的状况,制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形势分析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审判、执行
工作情况,统一执法尺度,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基本杜绝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

【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标准 努力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 2004年,
全市法院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和“关键在人”的班子队伍建设理念,切实加强班子
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认真组织干
警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广泛
开展了公正高效、司法为民以及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先后两次召开驻城区两级法
院班子队伍教育整顿大会,教育干警清正廉明,为民司法。市中级法院党组围绕建立
一个“团结、学习、创业、务实、公道、表率”班子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
断提高班子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法院班子队伍形成了奋发向上、干事创业、比学
赶超、 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据统计,全市法院先后有58个单位、194人(次)受到
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其中,市中级法院就有7个单位分别荣立二、三等功或被评为先
进集体, 38人次荣立一、二、三等功,2名法官被授予济宁市十大杰出青年(青年卫
士)称号。任城区法院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二是认真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
活动。按照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了“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向全市法官
发出了《司法公正树形象倡议书》,重点解决少数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和少数法
官司法作风不廉、形象不佳等突出问题,广大法官的纪律作风有了明显好转。为规范
法官和律师的关系,确保司法公正,市中级法院与市司法局率先联合制定了《关于规
范诉讼期间法官、律师若干行为的规定》,并召开全市法官、律师大会。该规定引起
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被列为2004年度全省法院“十件大事”,人民日报、人民法
院报、法制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为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先后组织了
机关运动会、迎国庆树形象汇演等文体活动,展现了人民法官的良好精神风貌。正确
对待和积极参与“万名代表评机关”活动,接受监督,认真整改,满意率提高、位次
上升。三是大力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强化人才是第一审判资源的意识,市中级法院出
台了人才兴院战略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各类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全年共举办各类培
训班25期, 培训各类人员908人次;加强了法官学历教育,法官学历层次有了较大提
升,中院机关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73%,比上年增长了22%;在组织、人事部
门大力支持下, 引进了5名研究生、11名法律本科生,公开招聘23名法警和10名书记
员,充实到法院队伍。此外,中院举办“法官学术沙龙”16次,邀请省内外专家、学
者前来授课,组织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选等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法官学习和创新
热情,形成了学习法律、钻研法律、提高司法水平的浓厚氛围。四是大力抓好党风廉
政建设。始终把解决司法不廉问题作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市中级法院与各基层法院院长、中院机关各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
中级法院党组率先向全市公开作出廉政承诺,并对党组成员约法三章。为自觉接受社
会各界监督,聘请了20名执法执纪监督员,采取召开座谈会、到基层法院调查研究等
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向驻济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卡1100余份,在12
个县(市、区)统一设置了法官违法违纪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逐步构建起教育、
制度、 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4年,共查处违法违纪干警2名,占全市
法院干警的1‰,与上年相比下降150%。

【坚持以深化法院改革为动力 大力弘扬司法公正主旋律】
去年以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坚持以改革总揽全局,
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法院各项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不断深化审判方式
改革。完善案件庭审操作规程,推行庭前证据展示和交换制度,提高了庭审质量和效
率;落实公开审判原则,提高了法官的当庭认证能力和当庭宣判率;实行诉讼风险提
示制度,有效地指导了当事人诉讼;深化裁判文书改革,增强了审判活动的公开性和
透明度;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妥善处理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在审结的一审民商
事案件中,调解结案和当事人自动撤诉的占54.78%,比上年增长3.1个百分点。二是
创新完善法院管理机制。在2003全市法院开展“规范化建设年”的基础上,按照省法
院的要求,深入开展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重点规范了决策、审判、队伍、行政
四大管理。强化决策管理,规范完善党组会、审判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例会制度,增
强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强化审判管理,建立了院长、庭长办案制度、改判发回重
审案件评查制度,并针对民商事审判的形势和任务,重新划分了四个民事审判庭的职
责;强化队伍管理,严格实行岗位目标考核,落实每个岗位以及每个岗位的责任,合
理配置审判资源,中院机关首次对11名中层正职和19名普通干警实行岗位轮换,大力
推行书记员、法警的聘任制改革,建立起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
强化行政管理,突出行政管理为审判服务的保障作用,普遍建立了综合协调和后勤保
障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车辆集中统一管理、指纹考勤签到等制度规定,全市法院逐步
建立起一套以制建院、以制管人管事的管理运行机制。三是大力推行便民利民措施。
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扎扎
实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普遍推行了巡回立案、远程立案、预约立案、诉讼指
引、简易案件即收即审即结、穷尽执行措施告知、先执行后收费等措施,在立案、执
行大厅设置了阅报栏、配备了饮水机等,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讼累。

【坚持以重心下移为重点 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全市法院紧紧抓住社会各
界关心、重视、支持法院建设的良好机遇,坚持重心下移,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抓基
层、打基础上,法院基层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规范了对基层法院的工作指导。始终
坚持把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克服各种困难作为加强基层建设的落脚点,总结推广
了一批先进典型经验,15个法庭被省法院命名为“五化法庭”。其中,邹城市北宿法
庭、任城区李营法庭被授予全省法院“争创‘五化’法庭”先进集体。为规范对基层
法院的监督指导,中级法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全市法院基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制定并推行了院、庭长联系点制度,中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1至2个基层法院,中
层主要负责人联系2至3个人民法庭,实施促强扶弱指导,推动了基层基础工作的健康
发展。二是加强了对人民法庭建设的督查调研。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法院加强基层
建设工作会议和市委18号文件为契机,在对部分法庭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中级法院党
组全体成员带队,组织所辖基层法院院长,对全市57处人民法庭和部分基层法院的办
公和审判场所建设情况逐一进行了督查调研,引起了各地党委、人大、政府的高度重
视, 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法院建设。截至目前,有6个县(市、区)委就加强法院基层
建设进行了专题研究,16个人民法庭进行改建、扩建,20个人民法庭和部分法院办公、
审判大楼列入当地政府建设规划,为加强基层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加快了办
公现代化建设步伐。大多数基层法院已完成了局域网建设,实现了上下级法院的广域
网互联,加强了信息化手段的推广和应用,提高了法院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市中级法
院全面开通了综合网站、视频会议、电子公文传输等系统,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
提升了法院工作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改善交通通讯、警务装备、司法技术鉴定
条件,为法院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积极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全市法院自觉
坚持党管司法的政治原则,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各级党委绝对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
坚持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向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通报制度,
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国家法律得以正确实施。一年来,共办理党委、人大
交办案件92件。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所提意见、建议和议案,均依法、及时作了答
复并报告结果。为自觉接受监督,中级法院先后四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
院工作、到外地法院参观考察、观摩案件审理情况,走访了市直有关部门和部分大中
型骨干企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反映,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市委对法院工作高
度重视和关心,市委、市人大等领导同志多次到法院检查指导工作,市委制定下发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在省内外引起强烈反响,《人
民法院报》对此以头版头条予以报道并配发评论员文章,先后有10 0多个法院前来学
习或索要文件。省法院尹忠显院长来市法院检查指导工作,并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为
法院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屈庆东)

&db80534司法行政
【概况】 济宁市司法局现有行政编制51名,工勤人员编制6名,离退休干部工
作人员2名。 局长王胜利,副局长肖耀宇、王兆志、汤秋岩、张善印、黄弟清、王现
图。内设办公室、监狱管理处(挂监狱煤矿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劳动教养工作管
理处、法制宣传处、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基层工作处(挂安置帮教办公室牌子)、
法规教育处(挂法学教育处牌子) 、装备财务处等9个职能处室和政治部及离退休干
部处。 局属单位包括济宁监狱、市劳教所、市公证处、市“148”中心、市法律援助
中心和6个直属律师事务所、10个法律服务所。

2004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
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济宁的决定》,紧
紧围绕平安济宁建设和全市加快发展,按照“三个确保”、“六个明显提高”的要求,
深入开展“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年”、“提高队伍素质年”、“法律服务秩序整顿年”、
“强化基层基础年”活动,健全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
促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和经济效益取得双丰收】 围绕确保监管、生产、资产、
生活、队伍“五个安全”,广泛开展“平安监狱”、“平安劳教所”创建活动。济宁
监狱坚持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中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罪犯教育改造的有效途径,
对罪犯实行人性化、文明化、社会化改造,提高了教育改造质量。大力整顿监管秩序,
全力抓好监管安全,不断提高人防、物防和技防水平,顺利实现了13年无罪犯脱逃的
好成绩。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现场管理、
直接管理及隐患排查工作,实现了安全生产最长周期。大力发展监狱经济,全年原煤
产量达到122万吨, 完成销售收入5亿元,实现利润2.8亿元,金源续建煤矿重点建设
项目进展顺利,超额完成了年度计划目标。市劳教所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
理,深化劳教创特色工作,积极开展了“三段式动态管理”和“三试”工作,提高了
教育挽救质量。劳教人员的违纪率控制在3%以下,劳教人员改好率保持在97%以上。

【基层基础工作取得重要突破】 召开了全市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建设工作会议,
全市154个乡镇和街道全部建立了司法所和调解中心。 抓住加强“第一道防线”建设
的机遇,对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司法所人员实现收编管理。举办了全市司法所长培训班,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化,全市乡镇(街道)全部建
立了调委会,基层调解组织90%落实了“七统一”。围绕“平安济宁”建设和“四大
查” 工作,集中开展了5次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化解、消除了不安定因
素。与徐州市司法局召开了维护边界地区稳定工作座谈会,微山湖接边地区出现了近
来少有的稳定局面。任城区司法局在全区推行村级月报制度,做法在全省得到推广。
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405件, 成功率达95%以上。组织开展了对2003年以来回
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全面排查,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1529人,安置帮教率达到
93.6%。“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共接询接访2518件,通过协助分流、联系法律援助、
现场调解等,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
【法律服务业在规范整顿中得到显著提升】 按照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扎实开
展了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通过教育整顿,不仅初步解决了律师队伍中存在的
突出问题,增强了广大律师的自律意识和诚信执业的自觉性,促进了律师与法官关系
的良性互动,而且规范了律师行业管理,拓展了服务领域,各项业务都有明显增长。
努力把教育整顿活动延伸到律师管理部门,延伸到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
司法鉴定等面向社会的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扩大了教育整顿的成效。坚持贴近基层、
服务发展,大力实施“三农”、外经外贸、园区经济、民营经济“四大服务工程”,
为园区经济发展、国有企业改制、重大项目建设等提供法律支持。将法律援助纳入了
市政府“五大民心工程”之一的平安社区工程,积极开展“民工讨薪”活动,依法维
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减少了大量社会不稳定因素。全市律师共办理法律服务事项
48305件, 涉及金额4.40亿元, 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91亿元; 办理各类公证事项
2.45万件,制止不法经济合同51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5000万元;办理各类法律
援助案件1025件,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呈现新局面】 组织开展了“12348”法律服务专线、《道
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集中宣传活动、建设“平安济宁”集中宣传月活动
和边界地区稳定集中宣传周活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建设平安济宁、自觉维护平安济
宁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平安济宁建设的法治氛围越来越浓厚。举办县以上领导干部
法制讲座16期, 举办法制培训班30期,参加学习和培训人员35980人次。组织了全市
中小学教师和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分别有9万名教师、2.6万名副科级以上
干部参加考试,参考率均在90%以上。全市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遵纪守
法光荣村居(单位) ”创建活动,首批命名了15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市级
和县级“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率达到35%以上。配合“严打”和集中整治,深化了
对青少年、企业下岗职工、流动人口、社会闲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
制宣传教育工作,对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法制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取得新成效】 远程网络教育继续走在全省前列。认
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高质量办理了行政复议案件。司法鉴定工作逐步推开,已注
册了9家鉴定机构、95名司法鉴定人。2004年办理涉案鉴定332件,业务收费23万元。
信息调研采用数量和采用率在省厅和市政府部门中均居前列。法学会组织召开了全市
法学界、法律界学习宣传《宪法》座谈会,积极参加全国法学理论研讨,多篇法学论
文获奖。

【队伍素质和执法服务能力有了新提高】 认真组织开展了十六届三中、四中全
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学习活动,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到革命圣地西柏
坡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全系统2000多人参加了素质教育考试。广大干警职工的思
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有了较大转变,服务质量和执法执纪水平进
一步提高。严格按程序提拔、重用、交流了一批年轻干部。认真组织了全国司法考试
济宁考点的工作,司法考试及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强了对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
司法行政干警的教育培训力度, 组织了两期培训班,受训人员300多人。纪检监察工
作成效显著。坚持从严治警,严格执行山东省监狱劳教警察“七条禁令”和法律服务
人员“六个不准”,加强了对警容警风、执法执纪、安全生产的督察和查处力度,队
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丁梦华 高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