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行招投标集中统一监管的意见》,成立由市长任主任,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纪委书记和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19个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济宁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全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济宁市招管办为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机构,承担济宁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构建成以济宁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为领导层、济宁市招管办为监管层、济宁市招标中心和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为服务层的招标采购监督管理运行模式,形成纪检监察机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济宁市招管办三位一体、各有侧重、相互制约、互为补充的监管机制。建成启用伊始,交易平台分设信息发布、交易服务、开标评标、监控监管和办公服务5个功能区,设置开标室4间、询标室3间、封闭式评标室5间、专家抽取室1间,服务窗口8个,视频监控点16个,信息发布、中标公示和候标休息大厅400平方米。开发启用电子监控系统、评标专家随机抽取系统、自动语音通知系统、指纹识别系统等软件系统,实现交易服务区、开标评标区全覆盖,开标评标活动全过程监控记录。
2009年,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医疗器械采购等交易主体项目和司法机关罚没财物、户外商业广告经营权的拍卖、为公共资源提供有偿服务中介机构选定等项目全部纳入监管,进入平台实行公开交易或择优选定。
2010年,平台视频监控点增至36个,研发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和业务运行双流程系统,凡出现超时办理、未按流程和标准办理的情况,业务运行系统自动显示,方便监控人员及时进行督促。监管系统通过流程图、工作进度和工作表三种方式,如实反映项目各节点办理情况和所有项目办理进度,做到超前防范、动态监管和硬性约束。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评标室 (2010年10月 刘雷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