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因公出国(境)管理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市志(1991—201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article/96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article/96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因公出国(境)管理
1991年后,济宁市因公出国(境)考察访问、经贸洽谈、出外参展等任务不断增多。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多项有关因公出国审批管理规定和办法,外事部门积极探索寓管理于服务的工作模式,严格控制出访计划和总量,加强对因公出国活动和实效的审批和监督力度,加大护照收缴和管理力度,延伸监督链条,因公出访成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扩大对外交流、开阔国际视野的主渠道。 1995年,制定《关于出国审批管理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关于赴国(境)外培训项目办理程序的通知》《济宁市因公出国审批管理工作细则》;1997年,印发《关于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严格管理公费出国(境)工作的通知》《济宁市因公出国管理实施细则》;2001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鲁发〔2001〕9号文件精神的通知》;2005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提高出访效益的意见》,调整因公出国管理重点,创新因公出国管理模式,形成完善合理的因公出国管理体制。 1991—2010年,累计审批因公出访(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4822批1.5万余人次,涉及美国、德国、法国、日本、澳大利亚、南非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参加招商引资、设备考察、经贸洽谈、文化交流、技术培训等,对促进全市对外开放、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开展招商引资引智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表21-10-1 1990—2010年济宁市因公出访情况一览表 ┏━━━━━━┯━━━━━━━━┯━━━━━┯━━━━━━━━━━━━━━━━━━━━━┓ ┃ 年份 │ 出访批次 │ 人次 │ 主要出访国家 ┃ ┠──────┼────────┼─────┼─────────────────────┨ ┃ 1990 │ 241 │ 836 │ 日、韩、美、加、德、法、英 ┃ ┠──────┼────────┼─────┼─────────────────────┨ ┃ 1991 │ 223 │ 797 │ 日、韩、美、加、澳、新、法、新加坡 ┃ ┠──────┼────────┼─────┼─────────────────────┨ ┃ 1992 │ 262 │ 853 │ 日、韩、美国、加、德、法、南非 ┃ ┠──────┼────────┼─────┼─────────────────────┨ ┃ 1993 │ 236 │ 800 │ 日、韩、美国、加、德国、法国 ┃ ┠──────┼────────┼─────┼─────────────────────┨ ┃ 1994 │ 255 │ 784 │ 日、韩、美国、加、德国、法国 ┃ ┗━━━━━━┷━━━━━━━━┷━━━━━┷━━━━━━━━━━━━━━━━━━━━━┛ 续表 ┏━━━━━━┯━━━━━━━━┯━━━━━┯━━━━━━━━━━━━━━━━━━━━━┓ ┃ 年份 │ 出访批次 │ 人次 │ 主要出访国家 ┃ ┠──────┼────────┼─────┼─────────────────────┨ ┃ 1995 │ 316 │ 892 │ 日、韩、美、加、德、法、英 ┃ ┠──────┼────────┼─────┼─────────────────────┨ ┃ 1996 │ 381 │ 1098 │ 日、韩、美、加、德、法、以色列 ┃ ┠──────┼────────┼─────┼─────────────────────┨ ┃ 1997 │ 295 │ 775 │ 日、韩、美、加、德、法、新加坡 ┃ ┠──────┼────────┼─────┼─────────────────────┨ ┃ 1998 │ 237 │ 672 │ 日、韩、德、法、英 ┃ ┠──────┼────────┼─────┼─────────────────────┨ ┃ 1999 │ 203 │ 588 │ 日、韩、美、加、德、法 ┃ ┠──────┼────────┼─────┼─────────────────────┨ ┃ 2000 │ 213 │ 635 │ 日、韩、美、加、德、法、意大利 ┃ ┠──────┼────────┼─────┼─────────────────────┨ ┃ 2001 │ 221 │ 689 │ 日、韩、美、加、澳、新、德、法 ┃ ┠──────┼────────┼─────┼─────────────────────┨ ┃ 2002 │ 219 │ 658 │ 日、韩、美、加、德、法、俄、南非 ┃ ┠──────┼────────┼─────┼─────────────────────┨ ┃ 2003 │ 183 │ 547 │ 日、韩、美、加、德、法 ┃ ┠──────┼────────┼─────┼─────────────────────┨ ┃ 2004 │ 229 │ 713 │ 日、韩、美、加、德、法 ┃ ┠──────┼────────┼─────┼─────────────────────┨ ┃ 2005 │ 248 │ 868 │ 日、韩、美、加、德、以色列、法 ┃ ┠──────┼────────┼─────┼─────────────────────┨ ┃ 2006 │ 197 │ 759 │ 日、韩、美、加、德、法 ┃ ┠──────┼────────┼─────┼─────────────────────┨ ┃ 2007 │ 255 │ 787 │ 日、韩、美、加、德、法、澳、新加坡 ┃ ┠──────┼────────┼─────┼─────────────────────┨ ┃ 2008 │ 151 │ 419 │ 日、韩、美、加、德、法 ┃ ┠──────┼────────┼─────┼─────────────────────┨ ┃ 2009 │ 127 │ 441 │ 日、韩、美、加、德、法、俄 ┃ ┠──────┼────────┼─────┼─────────────────────┨ ┃ 2010 │ 130 │ 409 │ 日、韩、美、加、德、法、新加坡 ┃ ┠──────┼────────┼─────┼─────────────────────┨ ┃ 合计 │ 4822 │ 1502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