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三节 推进依法行政

视图

档案浏览器

  第三节 推进依法行政
1991—2010年,济宁市人民政府先后制定出台4个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明确不同时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组织保障措施。1991年,市政府将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纳入市直机关全方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中,实行统一考核。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和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治理“三乱”工作,全市共清理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事项597个。1992年8月,《济宁市人民政府实施行政处罚程序的暂行规定》出台,保障行政机关正确、及时、合法有效地行使行政处罚权。1996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开展两清理三加强工作组织方案》,市政府组织“两清理三加强(清理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理行政执法机构并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加强行政执法体制建设、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加强政府法制组织建设)”工作。全市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690件,审查确认市政府部门上报的行政执法机构188个,对市属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员培训。1997年,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治理“三乱”工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3097件,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文件478件,废止“三乱”项目269项,核减不合理负担129项。编制《济宁市行政执法责任制适用法律、法规目录》,依法撤销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机构34个。1998年,市政府发布《关于启用〈行政执法证〉的通告》。对市直36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程序、听证制度、罚款决定、罚款收缴分离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等进行检查,全年共审查各类行政执法机构2376个,依法确认1947个,清理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机构429个。全市共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136期,对1万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试、登记发证;颁发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资格证522件。 2001年4月,全市行政审批制度实施改革,审查清理18个部门的235项行政审批项目,保留117项,取消118项。2004年,《济宁市行政许可若干规定》出台,行政许可的受理、听证、公示、监督检查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依法确定市级行政许可实施主体79个、行政许可事项535项。2005年,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向县级延伸,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指导各县(市)研究制定城管综合执法方案。经过培训,全市1万多名考试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领取山东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执法证件。2006年,市政府出台《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责任追究制规定》,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市、县两级政府总体工作,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分类排序、列明目录,并向社会公布。2007年,全市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执法责任制工作,按照百分制考核标准进行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党政机关年度总体目标考核体系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体系之中。 2008年,启用行政执法信息采集和管理系统,全市执法人员信息可在互联网上公开查询。通过全面审查梳理,保留行政许可项目308项,减少227项,减幅42.4%;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68项,减少232项,减幅77.3%。在全市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将市级50个行政执法部门执行的570部法律法规规章中3334条行政处罚条款,分解细化为9046条。2009年,发布《关于公布保留的市级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继续对市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市级行政许可项目183项;保留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51项。2010年,《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发布,确定本级人民政府所属的行政执法主体51个,其中职权行政执法主体39个,授权行政执法主体12个。全市共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36期,培训8000多人,新办理行政执法证件361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