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11月,济宁市政府成立市法制局,为正县级行政单位,编制10人。1990年各县(市、区)设立县(市、区)法制局,市政府综合部门和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任务较重的部门设立专门法制机构,全市政府法制机构网络基本形成;8月,市政府明确市法制局工作职责范围,确定其为济宁市政府法制工作的办事机构和职能部门;12月,市法制局设办公室、法规科、复议应诉科3个职能科室。
1996年5月,市法制局改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2001年6月,市政府机构改革,组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为市政府33个工作部门之一;12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设秘书科、法规科、监督协调科、复议应诉科4个科室,将原市法制局组织或者参与检查重要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职能,划归各有关职能部门。2007年3月,市政府成立济宁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4月,设立济宁法制研究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2008年8月,市政府成立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济宁法制研究中心。
2010年3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增加全市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政策研究的职责;加强承担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责。设秘书科(挂人事科牌子)、法规与备案审查科、监督协调科和复议应诉科4个职能科。2010年12月,设立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第一节 机构设置
视图
1989年11月,济宁市政府成立市法制局,为正县级行政单位,编制10人。1990年各县(市、区)设立县(市、区)法制局,市政府综合部门和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任务较重的部门设立专门法制机构,全市政府法制机构网络基本形成;8月,市政府明确市法制局工作职责范围,确定其为济宁市政府法制工作的办事机构和职能部门;12月,市法制局设办公室、法规科、复议应诉科3个职能科室。
1996年5月,市法制局改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2001年6月,市政府机构改革,组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为市政府33个工作部门之一;12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设秘书科、法规科、监督协调科、复议应诉科4个科室,将原市法制局组织或者参与检查重要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职能,划归各有关职能部门。2007年3月,市政府成立济宁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4月,设立济宁法制研究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2008年8月,市政府成立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济宁法制研究中心。
2010年3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增加全市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政策研究的职责;加强承担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责。设秘书科(挂人事科牌子)、法规与备案审查科、监督协调科和复议应诉科4个职能科。2010年12月,设立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