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1991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设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信访处、人事代表工作室、研究室等。
1998年9月11日,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设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领导。
2003年4月30日,经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设立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并下设秘书科;设立济宁市人大常委会老干部处,为副县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管理。2003年7月10日,经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老干部处内设老干部生活服务科、医疗保健科。2004年3月1日,经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2006年1月10日,经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内务司法工作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为财政经济工作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室,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室,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室。更名后的工作室为常委会机关工作机构。2006年3月22日,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决议,设立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2006年8月5日,中共济宁市委办公室印发的《济宁市人大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通知确定,济宁市人大机关设办公室、研究室、人事代表工作室3个处级办事机构和信访处1个副处级办事机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设秘书科、政工科、行政科、接待科4个科级机构。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设综合科、宣传信息科2个科级机构。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设综合料、代表联络科、选举任免科3个科级机构。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处设接访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设2个事业机构,市人大常委会老干部处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均为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其中市人大常委会老干部处为副县级建制,设医疗保健科、生活服务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科级建制,二者均隶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0年3月26日,经市编办批复,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室增设备案审查科、财政经济工作室增设预算审查科。至2010年底,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设办公室、研究室、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室、财政经济工作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室、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室、农业与农村工作室、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室,信访处、老干部处,共8室1委2处,内设18个科,1个车队,1个后勤服务中心。
人员编制
1990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编制为60人(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供给关系不在人大机关的驻会委员均不在此编制限额以内)。1997年12月,编办按机关实有人数核定行政编制69人,工勤15人。1998年9月,编委批复市人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5人。2002年,编办核定行政编制数51人(不含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工勤10人。2006年8月,机构改革方案核定,市人大机关行政编制51人,离退休服务人员编制4人,工勤人员15人。老干部处事业编制4人,后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3人,合计87人。2006年12月29日,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通知,市人大机关行政编制由51人调整为55人,市人大机关使用的4人离退休服务人员编制全部收回核销。
第一节 机构
视图
机构设置
1991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设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信访处、人事代表工作室、研究室等。
1998年9月11日,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设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领导。
2003年4月30日,经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设立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并下设秘书科;设立济宁市人大常委会老干部处,为副县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管理。2003年7月10日,经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老干部处内设老干部生活服务科、医疗保健科。2004年3月1日,经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2006年1月10日,经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内务司法工作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为财政经济工作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室,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室,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室。更名后的工作室为常委会机关工作机构。2006年3月22日,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决议,设立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2006年8月5日,中共济宁市委办公室印发的《济宁市人大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通知确定,济宁市人大机关设办公室、研究室、人事代表工作室3个处级办事机构和信访处1个副处级办事机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设秘书科、政工科、行政科、接待科4个科级机构。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设综合科、宣传信息科2个科级机构。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设综合料、代表联络科、选举任免科3个科级机构。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处设接访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设2个事业机构,市人大常委会老干部处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均为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其中市人大常委会老干部处为副县级建制,设医疗保健科、生活服务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科级建制,二者均隶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0年3月26日,经市编办批复,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室增设备案审查科、财政经济工作室增设预算审查科。至2010年底,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设办公室、研究室、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室、财政经济工作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室、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室、农业与农村工作室、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室,信访处、老干部处,共8室1委2处,内设18个科,1个车队,1个后勤服务中心。
人员编制
1990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编制为60人(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供给关系不在人大机关的驻会委员均不在此编制限额以内)。1997年12月,编办按机关实有人数核定行政编制69人,工勤15人。1998年9月,编委批复市人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5人。2002年,编办核定行政编制数51人(不含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工勤10人。2006年8月,机构改革方案核定,市人大机关行政编制51人,离退休服务人员编制4人,工勤人员15人。老干部处事业编制4人,后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3人,合计87人。2006年12月29日,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通知,市人大机关行政编制由51人调整为55人,市人大机关使用的4人离退休服务人员编制全部收回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