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重点工作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市志(1991—201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article/85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article/85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重点工作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1991年,部署反“和平演变”斗争的教育,从思想上、组织上筑起反“和平演变”斗争的钢铁长城。1993年,加强隐蔽战线斗争,集中对“三资”企业特嫌分子等人员进行打击,严防境外宗教渗透活动。1995年,召开全市政法工作会议,提出把维护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重大任务。1998年,加强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分子和有现实危险人物的侦控,及时清除政治隐患。1999年开始,大力加强政治领域和宗教领域的斗争。2004年,各级政法机关紧紧围绕维护稳定工作,大力加强隐蔽战线的斗争。1991—2010年,圆满完成各项重大安保维稳任务:1991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鹏到曲阜视察;1992年,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到曲阜视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到济宁市视察,新加坡共和国总理吴作栋到曲阜访问;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奥运圣火传递等。 2006年5月22日,全国创建平安边界现场会议在济宁召开。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991年6月17日,市委、市政府制定《1991年至1995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围绕中央部署明确济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制定检查考核机制,市委、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每年签订目标责任书,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1月2日,市综治委印发《关于实行一票否决制的办法》。1995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双基建设工程,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防、建、教、管、改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1997年,健全基层治保、调解组织和治安联防队伍,群防群治网络巩固提高。全市6783个村(居),以党支部、村(居)委会为依托,全部建立治保、调解组织,共有专职治保、调解主任1.25万名,其中有1.14万名治保、调解主任进入村“两委”班子,占总数的91%。各县(市、区)分期分批对治保、调解主任进行轮训,做到职责、任务、报酬、办公场所“四落实”。2003年,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城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推广“政府出资聘保安、保安巡防保平安”和军警民保安巡防工作。2005年12月4日,省委副书记高新亭作出“做法很好,效果很好,望不断总结提高,创造好的经验”的重要批示。在农村,大力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总结推广泗水县“保安进村”、汶上县“农村治安防范承包”、鱼台县“干部驻村服务周制度”等好的做法。1991—2010年,积极探索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新方法、新路子,大力推行警务室建设、治安责任承包、保安驻村、治安保险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探索和总结集中整治治安乱点、军警民保安巡防、民情恳谈、治安承包、治安保险、社区防范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方法。2009年,济宁市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 平安建设 1991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意见》,集中开展禁毒工作。1996年,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严打”斗争集中统一行动,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盗窃犯罪、金融犯罪和走私犯罪,进一步建立完善110快速反应机制侦审合一,一片一警、一区一警等改革成功经验被公安部作为地市级模式在全国推广。 2001年,在坚持经常性打击的同时,相继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百日会战”“打霸除恶”“查禁卖淫嫖娼”“扫黄打非”“冬季行动”。2004年,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先后组织开展10余次“打黑除恶”、破大案、打现行、追逃犯和“两打一反”“三打一防”等专项行动。济宁市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是全省最多的市之一。适时组织开展三次较大规模的集中整治活动,集中整治医疗机构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和“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007年,开展文化娱乐场所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发生在娱乐场所的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针对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问题,集中开展打击自行车盗窃专项行动,举行公开返还仪式。 2009年,加强“政府出资聘保安、保安巡防保平安”和军警民保安巡防工作,选派80名公安干警下到基层派出所,同时向基层配发35辆巡逻车辆,加大治安巡逻力量和密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至2010年,城区每天参加巡逻的公安民警880人、保安巡防队员850人、派出所治安联防队员830人,各类群防群治力量8600人。 基层基础工作 2006年,平安济宁建设各牵头部门以开展“四大查”“九个一批”为总抓手,强化职责落实。县(市、区)成立矛盾纠纷指导委员会,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以调解中心为龙头、以司法所为依托,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较好地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对中央、省联席会议交办的78件重点疑难案件,各级各部门实行“四定四保”,处结率100%。2007年,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预警、排查、报送、包案、督导等工作机制。2010年,全市156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综治维稳工作中心,整合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信访、民政、新农合等部门力量,实现“九统一”“六有”“五联动”,为社会矛盾化解提供组织保障。全市各类调解组织7338个、人民调解员2.29万人,基本实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大多数乡镇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创造性开展医患纠纷调解,中央综治办、卫生部等中央多部门联合推广“济宁模式”。 坚持重心下移、警力下沉,进一步加强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组织建设。全市公安机关基层一线和实战单位警力6238人,占总警力的83%;基层法庭全部达到“五化”标准,人民法庭审判、执行能力明显提高。加强内部治安保卫组织建设。至2010年,全市有县属以上内部单位2432个,全都建立内部保卫组织或设立专职保卫干部,共有保卫干部4103人,其中有218个大中型企业建立经济民警队,共有经济民警3364人。同时,在内部单位设立护厂队、护矿队、护校队1033个,共有队员5589人,形成以保卫处(科)为龙头,以经济民警队和护厂、护矿、护校队为主体的内部防范体系。 2007年5月22日,苏鲁微山湖地区边界稳定第九次联谊会召开。
2007年,市委政法委制定下发《济宁市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办法(试行)》《济宁市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听证办法(试行)》《济宁市涉法涉诉信访责任追究规定(试行)》等3个文件,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2010年,建立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办法和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坚持“五个不出台”:没有兼顾各方利益的不出台,得不到大多数群众支持的不出台,与民争利的不出台,配套措施跟不上的不出台,时机不合适的不出台。市、县两级共组织风险评估425次,否决各类项目和政策调整23项、暂缓47项。 微山湖边界稳定工作 微山湖地区边界纠纷有近150年的历史。两侧群众为争夺湖田湖产经常发生大规模械斗。至20世纪末,该地区共发生因边界纠纷引发的大规模械斗400余起,死亡31人,伤800余人,严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牵扯中央及两省领导大量精力。中央领导对微山湖地区稳定情况一直高度关注,曾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也曾亲自主持召开协调会议,责成边界两侧有关地方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2003年,济宁市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诚信和善、互谅互让、毗邻友好、共谋发展”的原则,积极探索解决微山湖地区社会稳定问题的有效途径,主动提出建立双边长期稳定协作机制的五条意见,得到徐州市委政法委的积极响应。7月31日,在济宁市召开的鲁苏边界微山湖地区稳定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上,两市正式签订《关于加强联系密切合作共同建立稳定协作机制的协议》(又称“五项协议”)。主要内容是: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由两市政法委、公安局领导和济宁市微山县、鱼台县、金乡县,徐州市沛县、铜山县、丰县政法委、公安局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化解边界冲突问题(遇有特殊情况或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在敏感时期加大工作力度。每年“三夏”“三秋”和重大节日前,各自主动对敏感问题、有争议地段加大工作力度,本着互谅互让、相互合作的原则,全力保障不出现影响边界稳定的问题。主动化解矛盾,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力求小事在乡镇之间协商解决,一般问题在县与县之间协商解决,重大问题在两市之间协商解决,不扩大事态,不给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添乱。积极开展互联互促活动。两市之间加强联系促发展,县与县之间加强联系促稳定,镇、村之间加强联系促团结,部门之间加强联系促工作。建立淮海地区治安联防协作机制。由两市政法委督促指导,两市公安机关具体协商、牵头组织,邀请淮海经济区有关市地参加。2004年4月5日,专程赴徐州就依法妥善处理遗留尸体问题召开第五次联席会议。经两市充分酝酿,就依法妥善解决微山湖边界历次纠纷中遗留尸体问题又签订第二个“五项协议”。最终,双方6具尸体全部火化。 鲁苏边界微山湖地区稳定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引起中央和山东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央和山东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提出明确要求,给予充分肯定。2006年6月18日,胡锦涛在《关于宣传推广山东济宁江苏徐州共同做好省际边界微山湖地区稳定工作经验情况的报告》上批示:同意。温家宝6月12日批示:赞成,这件事办得好。经中央批准,2006年5月23日中央综治办、中央维稳办在济宁市和江苏省徐州市联合召开全国创建平安边界现场会。 2009年4月8日,《人民日报》以《两座城市的握手》为题,刊发济宁市巩固和发展鲁苏边界稳定工作长效机制的经验做法。4月13日,《法制日报》在头版头条以《山东人江苏人在这里是一家人》为题,并加编者按刊发济宁市鲁苏边界工作经验。自2003年起,每半年分别在两市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至2010年,共召开联席会议16次,微山湖地区连续7年没有发生影响稳定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