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置
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组织领导市政法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的工作。市委政法委机关为正县级行政单位,负责执行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负责市委政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990年12月,市委决定成立济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为正县级行政单位,内设综合科和指导科,与市委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1991—2010年,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市委政法委机关内设机构多次进行调整。1991年,市委政法委设办公室、政工科、调研科、综合治理科和党总支。1993年10月,市委打击经济犯罪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入市委政法委员会,增设业务指导科和打击经济犯罪科。1997年1月,政工科改为干部科、调研科改为研究室、业务指导科改为执法督查科,撤销综合治理科和打击经济犯罪科。2001年9月,研究室加挂宣传科牌子,干部科改为政治部。2002年8月,党总支改建为市直政法系统机关党委。2003年5月,执法督查科改为执法督查室。2005年12月,执法督查室加挂信访室牌子。2010年,市委政法委设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加挂宣传部牌子)、执法监督室(加挂信访室牌子)和市直政法系统机关党委。
济宁市被评为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

第一节 机构设置
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组织领导市政法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的工作。市委政法委机关为正县级行政单位,负责执行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负责市委政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990年12月,市委决定成立济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为正县级行政单位,内设综合科和指导科,与市委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1991—2010年,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市委政法委机关内设机构多次进行调整。1991年,市委政法委设办公室、政工科、调研科、综合治理科和党总支。1993年10月,市委打击经济犯罪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入市委政法委员会,增设业务指导科和打击经济犯罪科。1997年1月,政工科改为干部科、调研科改为研究室、业务指导科改为执法督查科,撤销综合治理科和打击经济犯罪科。2001年9月,研究室加挂宣传科牌子,干部科改为政治部。2002年8月,党总支改建为市直政法系统机关党委。2003年5月,执法督查科改为执法督查室。2005年12月,执法督查室加挂信访室牌子。2010年,市委政法委设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加挂宣传部牌子)、执法监督室(加挂信访室牌子)和市直政法系统机关党委。
济宁市被评为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