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199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全市共开展执法监察168项。其中,开展整顿金融秩序执法监察,查处非法储蓄机构67个,冻结违规违纪款项2.09亿元;开展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执法监察,检查单位5376个,涉及资金16亿元,查出违规违纪资金2.72亿元,罚没入库1447万元;开展建筑工程项目执法监察,促缴税款360万元,罚没入库444万元,查处案件16起;开展婚姻登记搭车收费执法监察,纠正不规范婚姻登记服务项目6项,提出整改建议13条,查出违规违纪资金3164万元,清理搭车收费314万元,处理有关人员4人;对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抵制“三乱”行为365起,减少企业损失567万元;对非正常亏损企业进行剖析41家,查处违纪违法人员4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2人,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18万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126项。
1998—1999年,开展减轻农民负担执法监察,全市共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项目145个,减轻农民负担1.16亿元,人均19元,查出涉农案件2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开展建筑工程项目执法监察,查办案件20起,处理违纪违法人员1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人。开展减轻企业负担执法监察,查出“三乱”案件5起,处理6人。开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执法监察,全市共查出违规违纪资金655万元,建章立制85项,提出整改建议252条,查办案件19起,处理违纪违法人员24人。开展落实“收支两条线”执法监察,查出违规资金11825万元,废止各类不合理收费项目174项,促缴财政5644万元,处罚入库1037万元,查出账外账、“小金库”4个,处罚入库60万元。
2000—2001年,重点对1998年后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全市共检查443个单位,涉及资金10.9亿元,查出违规违纪资金9718万元,纠正、归位资金4477万元,提出整改建议165条,查办案件5起,处理有关人员6人。开展住房公积金、单位售房款、直管公房出售收入和住房补贴款等住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查出违规资金2.52亿元,纠正、归位资金6600万元。
2002—2003年,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在全市开展土地收费及有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违规违纪资金6170万元,罚没金额500余万元,发现案件线索64起,立案54起,处分49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17人。制定《关于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制度的意见》。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执法监察工作,清理有偿转让的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四类经营性用地148宗、135.1公顷,成交金额6.7亿元。开展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纠正违纪违规资金782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959万元,提出整改建议1289条,建章立制499则,下达监察建议书9份,立查案件27起,处分27人,9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收取、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查出违规收费项目24个、违规违纪资金3373万元,查处“小金库”4个,涉及金额30万元,补缴国库145万元,促缴财政专户1438万元。
2004—2005年,在全市范围内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清理拖欠到位资金3342万元,发现涉及征地补偿费的案件线索31起,立查28起,结案19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移交司法机关12人。开展《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253项,废止修订涉及行政许可文件230件,纠正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主体98个,受理涉及行政许可的投诉53起,对42人追究责任,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6人。
2006—2008年,继续对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入股煤矿问题进行清理纠正,42名入股人员退出股金671.64万元。查处一批土地违法案件,处理65人;纠正房屋拆迁违法违规行为21起;关停环境违法企业22家,查处62家。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4起重大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追究。开展对医疗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收缴违规资金68万元,查出有问题资金4693万元,发现案件线索6个,立案6起,取消定点医院1家,发出监察建议书24份,提出整改意见73条。对贯彻落实土地宏观调控政策情况开展执法监察,查出土地出让违规资金1.7亿元,查办土地违法违规案件4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
2009—2010年,开展对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督查扩大内需投资项目314个、“三重项目”34个。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突出问题738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催缴规费2.58万元。开展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济宁市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工作顺利开展和对口援建北川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完成。开展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迎查工作,积极参加集中整治违法排污百日会战活动,确保济宁市在代表山东省接受2010年度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考核中取得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对“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进行清查整改,拆除复耕土地52.81公顷,收缴罚没款2638.6万元,没收违法建筑物3.71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物17.64万平方米。
第七节 执法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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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99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全市共开展执法监察168项。其中,开展整顿金融秩序执法监察,查处非法储蓄机构67个,冻结违规违纪款项2.09亿元;开展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执法监察,检查单位5376个,涉及资金16亿元,查出违规违纪资金2.72亿元,罚没入库1447万元;开展建筑工程项目执法监察,促缴税款360万元,罚没入库444万元,查处案件16起;开展婚姻登记搭车收费执法监察,纠正不规范婚姻登记服务项目6项,提出整改建议13条,查出违规违纪资金3164万元,清理搭车收费314万元,处理有关人员4人;对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抵制“三乱”行为365起,减少企业损失567万元;对非正常亏损企业进行剖析41家,查处违纪违法人员4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2人,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18万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126项。
1998—1999年,开展减轻农民负担执法监察,全市共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项目145个,减轻农民负担1.16亿元,人均19元,查出涉农案件2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开展建筑工程项目执法监察,查办案件20起,处理违纪违法人员1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人。开展减轻企业负担执法监察,查出“三乱”案件5起,处理6人。开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执法监察,全市共查出违规违纪资金655万元,建章立制85项,提出整改建议252条,查办案件19起,处理违纪违法人员24人。开展落实“收支两条线”执法监察,查出违规资金11825万元,废止各类不合理收费项目174项,促缴财政5644万元,处罚入库1037万元,查出账外账、“小金库”4个,处罚入库60万元。
2000—2001年,重点对1998年后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全市共检查443个单位,涉及资金10.9亿元,查出违规违纪资金9718万元,纠正、归位资金4477万元,提出整改建议165条,查办案件5起,处理有关人员6人。开展住房公积金、单位售房款、直管公房出售收入和住房补贴款等住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查出违规资金2.52亿元,纠正、归位资金6600万元。
2002—2003年,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在全市开展土地收费及有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违规违纪资金6170万元,罚没金额500余万元,发现案件线索64起,立案54起,处分49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17人。制定《关于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制度的意见》。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执法监察工作,清理有偿转让的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四类经营性用地148宗、135.1公顷,成交金额6.7亿元。开展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纠正违纪违规资金782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959万元,提出整改建议1289条,建章立制499则,下达监察建议书9份,立查案件27起,处分27人,9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收取、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查出违规收费项目24个、违规违纪资金3373万元,查处“小金库”4个,涉及金额30万元,补缴国库145万元,促缴财政专户1438万元。
2004—2005年,在全市范围内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清理拖欠到位资金3342万元,发现涉及征地补偿费的案件线索31起,立查28起,结案19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移交司法机关12人。开展《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253项,废止修订涉及行政许可文件230件,纠正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主体98个,受理涉及行政许可的投诉53起,对42人追究责任,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6人。
2006—2008年,继续对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入股煤矿问题进行清理纠正,42名入股人员退出股金671.64万元。查处一批土地违法案件,处理65人;纠正房屋拆迁违法违规行为21起;关停环境违法企业22家,查处62家。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4起重大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追究。开展对医疗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收缴违规资金68万元,查出有问题资金4693万元,发现案件线索6个,立案6起,取消定点医院1家,发出监察建议书24份,提出整改意见73条。对贯彻落实土地宏观调控政策情况开展执法监察,查出土地出让违规资金1.7亿元,查办土地违法违规案件4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
2009—2010年,开展对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督查扩大内需投资项目314个、“三重项目”34个。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突出问题738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催缴规费2.58万元。开展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济宁市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工作顺利开展和对口援建北川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完成。开展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迎查工作,积极参加集中整治违法排污百日会战活动,确保济宁市在代表山东省接受2010年度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考核中取得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对“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进行清查整改,拆除复耕土地52.81公顷,收缴罚没款2638.6万元,没收违法建筑物3.71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物17.64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