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六节 案件查处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市志(1991—201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article/83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article/83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六节 案件查处
1990—1992年,按照省纪委提出的“突出查处违纪案件,全面履行纪检职能”的要求,重点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查处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走私贩私、投机倒把等经济违纪案件,查处嫖娼卖淫等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的案件。突出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案件。3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72万件,立查各类党内违纪案件1.12万起,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案件26起、科级干部案件250起;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9457起,占立查案件总数的84%。 1993年,市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济宁市纪委、监察局成立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和纪检监察三室。按照各级党委和省、市纪委对反腐败工作要求,着重查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以及经济管理、执法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走私贩私、腐化堕落等行为,当年共立查各类违纪案件681起,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案件4起、乡科级干部69起;共给予党纪处分617人,给予行政处分7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8人。 1994—1995年,突出查处大案要案,共立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471起;其中大要案54起,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的案件18人,万元以上重大经济案件113起;立查团伙作案5起;挽回经济损失1668万元;共给予党纪处分2099人,给予行政处分37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1人。 1996—1997年,在继续突出查处大案要案,增强震动性和威慑力的基础上,向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增强社会效果和教育功能方面深化。两年共立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663件,其中涉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案件27起、科级以上干部案件195起,万元以上经济案件123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28起,挽回经济损失2353.45万元。 1998—2000年,共立查各类案件2628起,处理党员干部247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39人,科级干部21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6人,挽回经济损失2701.61万元。 2001—2003年,市纪委常委会提出查办案件工作逐步实现“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果型的转变”的工作思路,更加注重办案的质量和办案效果。3年共立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748起,处分党员干部2422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3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4人。 2004—2005年,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注重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实行并完善“一案双报告制度”,查办案件工作向发挥综合效能方面深化。2年共立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850起,给予党纪处分1769人,行政处分224人,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30人,移送司法机关35人。 2006—2008年,把查办案件作为重中之重,着力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3年共立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861起,给予党纪处分2952人、政纪处分271人;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271人,移送司法机关126人。3年间,全市立查商业贿赂案件297起,给予刑事处理76人,涉案金额3629万元,公开通报12起典型案件。 2009—2010年,共立查违纪案件2164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案件8起、乡科级干部案件153起,共处分党员干部2310人,移送司法机关35人,挽回经济损失1565万元。2年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28起,给予刑事处理14人,涉案金额182.35万元。出台《办案人员十不准》《陪护人员工作职责》《办案场所安全规定》《“两规”期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制度,组建“办案人才库”和“陪护人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