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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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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大决策
七届市委重要决策(1989.07—1994.09) 中共济宁市第七次代表大会提出,今后5年全市经济发展的奋斗目标是:到1993年,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10亿元,平均每年递增8.1%;国民收入达到95亿元,平均每年递增9%;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40亿元至150亿元,平均每年递增9.6%至11%;农民人均收入达到800元。各项社会事业都有新的发展。七届市委为实现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作出的重要决策有: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1991年3月23日,市委批转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的工作的意见》,决定将中共济宁市市级机关委员会改建为中共济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的派出机构,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规定了市直机关工委的职责范围和建制;明确了市直机关党的工作领导体制和党组织的设置,将十个系统党总支改建为系统机关党委,配备副县级专职副书记;确定了市直机关党组织的主要任务;要求加强党内监督,严格组织生活制度。 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 按照省委的统一安排,市委分别于1990年冬到1991年春、1991年冬到1992年春,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系统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对全市村级组织进行全面整顿和建设。市委分别下发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这次社教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七一”讲话为指针,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为主线,以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为重点,以加强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为关键,以巩固社会主义政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根本目的,搞好四项教育(形势教育、“奔小康”教育、宗旨教育、民主法制和道德风尚教育),抓好三个整顿(整顿农村财务、整顿社会秩序、整顿行业作风),加强四项建设(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认真解决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促进农村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全面进步,用社会主义思想牢固占领农村阵地。市委成立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万名干部组成工作队下乡包村。1992年5月5日,市委制定《关于在集中教育的基础上继续抓紧抓好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意见》,决定在1991年冬、1992年春集中教育活动的基础上,以中央2号文件精神和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决定》为指导,继续抓紧抓好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按照“规划三年,安排一年,抓好当前”的总体部署,在1990年普遍教育的基础上,再用三年时间,采取集中普遍教育与分批重点教育相结合的办法,认真抓好三项基本任务,解决农村不适应新形势的问题,加快奔小康的步伐,为农村改革开放和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创造良好条件,注入新的活力。即每次社教从11月份开始,到第二年11月份结束,面上,每年用冬春四个月的时间普遍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同时解决一两个干部群众最关心、最盼望解决而又影响改革和发展的突出问题;点上,每年坚持从市县乡抽调干部,下派驻点村,用一年的时间帮助所驻村全面完成中央提出的三项任务。在深入开展农村社教活动的同时,安排部署了城市社教活动。1991年3月20日,市委制定《关于在全市机关、学校、企事业、城市街道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决定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市县级以上机关、各级各类学校、工矿企事业单位和城市街道,开展一次系统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 搞活大中型企业 1991年3月26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搞活大中型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保障大中型企业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深化企业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发展外向型经济 1991年6月8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若干意见》。提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改革开放的方针,把发展外向型经济作为振兴济宁经济的重要措施,努力创造用于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大环境。鼓励老企业利用外资进行技术改造;确保利用外资项目建成投产;办好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的性质原则上按中方股东企业的性质确定;强化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鼓励台商投资兴办企业;鼓励使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确保出口商品生产;外贸计划任务实行“双向承包”;增强出口创汇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奖励出口创汇;鼓励消化吸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大力支持对外承包劳务合作事业发展;积极稳妥开展海外投资业务;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鼓励企事业单位发展中外联合企业;奖励中介人;归口审批利用外资项目,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简化经贸团组出国申报程序。 五年消灭宜林荒山八年绿化济宁 1991年8月2日,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五年消灭宜林荒山八年绿化济宁的决定》,提出要把造林绿化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动员全市党政军民、各行各业打一场植树造林的“人民战争”,奋战5年,消灭宜林荒山,8年绿化济宁。制定《济宁市“八五”绿化标准和验收奖惩办法》,进一步促进《决定》全面落实。 创办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991年8月10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创办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意见》,提出创办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该区位于城区东北部,南至红星东路,北至327国道以北1000米处,西至建设北路,东至洸府河,总面积8平方公里。创办的指导思想是:坚持改革开放,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充分利用开发区的技术、智力、信息、政策和环境优势,按照统一规划、项目起步、从小到大、突出重点、逐步发展的原则,紧紧跟踪国内外高新技术发展方向,大力引进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孵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走引进、联合和自我积累为主、滚动发展的路子,努力把开发区建成开放型、高效益、科工贸相结合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今后10年发展建设目标是:通过引进吸收与自主开发,使高新技术在重点领域形成特色,在重点产业形成规模,使重点产品创出名牌,建成具有较大生产能力和出口创汇能力的高新技术产业密集区。为加强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 深化工商企业改革 1991年9月11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商业企业实行“四放开”的意见》,决定对全市商业企业实行经营、价格、分配、用工“四放开”改革,物资、粮食等其他流通企业参照执行。同日,制定《关于改革粮食经营管理体制的意见》,改革现行粮食经营管理体制,划清盈亏两条线,对平价粮油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同日,制定《关于进一步增强供销社活力的意见》,进一步增强供销社活力。同日,制定《关于进一步发展城镇集体工业企业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发展城镇集体工业企业。同日,制定《关于工业企业放开经营试点工作的意见》,选择一批工业企业进行放开经营改革试验。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 1991年10月11日,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创建卫生城市的决定》,提出在市区内大力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2—4年内争创“省级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 开创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新局面 1991年12月26日,中共济宁市委七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济宁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努力开创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新局面的实施意见》。要求以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小康为目标,以提高效益为重点,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以科技进步为先导,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保证,不断改善生产条件,优化产业结构,夯实经济基础,加快发展步伐,开创济宁市农业和农村工作新局面。到20世纪末,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小康目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农村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农村改革实现新进展,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社会面貌要有大变化,形成经济繁荣兴旺、思想健康向上、社会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逐步做到物质生活丰裕、精神生活充实、居住环境改善、健康水平提高、公益事业发展、社会治安良好。 打破“一大三铁”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1992年2月29日,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打破“一大三铁”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决定》。打破“一大三铁”(“大锅饭”“铁交椅”“铁饭碗”“铁工资”),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过许多重要指示,广大干部职工有着强烈的愿望和要求,时机已经成熟。通过改革,建立起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工资能升能降、经营面向市场的企业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加快经济强乡强村发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实现市委七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奋战三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第三个翻番的奋斗目标,市委、市政府决定,将1993年经济实力较强的30个乡镇和100个村作为全市首批经济强乡和强村,给予特殊政策,使其迅速壮大经济实力,实现经济超常规、跳跃式发展,成为全市改革的典型、开放的龙头、经济发展的骨干,通过他们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整个农村经济加快发展。1月12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快经济强乡强村发展的意见》,在目标任务、主要措施、特殊政策、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意见。 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 1992年,济宁市成功创建为全省“双拥模范城”。8月11日,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制定《关于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的意见》,决定进一步广泛动员全市军民,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力争今明两年跨入全国双拥模范城行列。为加强创城活动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军都要加强双拥组织机构建设,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力量,提高组织协调能力,积极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建立双拥工作运行机制。要求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和驻军各单位,立足基层,注重实效,坚持标准,持之以恒,全力完成各自任务。围绕创城活动,动员广大军民办几项影响大、见效快的共建项目。搞好全面发动,掀起创建热潮;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声势;建立奖励基金,表彰先进典型;加强市双拥办公室建设,充分发挥参谋、组织、协调、指导作用。 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工作 1993年8月13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六号文件的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自觉将思想统一到中央指示精神上来,坚决维护中央宏观调控。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大改革力度,用改革的思想和办法,解决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坚决纠正违章拆借资金和各种乱集资,整顿金融秩序;大力组织储蓄存款,增加信贷资金来源;优化投资结构,集中资金保证重点建设;加强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广泛开展双增双节活动,促进企业调结构增效益上水平;大搞秋季增产运动,战胜灾害,夺取农业全面丰收;加强领导,确保中央6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推行“公有民营”改革 1993年8月23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在全市商业企业推行“公有民营”改革的意见》,决定在全市商业企业推行“公有民营”改革。将商业小门店,大中型零售企业的一些商品部、组、柜台,批发企业的部分批发部、组,商办工业的部分加工车间、分厂,以及新建商业企业等租赁给个人或集体,对公有资产有偿使用,一次或分期全部抽回商品资金,由承租者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八届市委重要决策(1994.09—1999.10) 中共济宁市第八次代表大会提出,今后5年,是全市改革和建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紧紧抓住有利时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建设,保持稳定,实现地区生产总值第四个翻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地区生产总值在1994年的基础上,1995年增长18%,实现第三个翻番。从1996年到1999年,年均增长17.6%,实现第四个翻番。到1999年,一二三产业比例由1994年的24.5∶51.5∶24调整为14∶54∶32,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左右,外贸出口额达到160亿元,五年实际利用外资10亿美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500元以上,主要经济指标人均占有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000元,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达到4680元。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城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八届市委为实现党代会提出的战略目标,作出的重要决策有: 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 1993年5月21日,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提出,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是各级党委、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理解《纲要》的基本精神,在全社会树立起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依靠教育和“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观念,形成振兴经济必须优先发展教育的共识。1994年11月21日,市委、市政府印发《济宁市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意见》,提出济宁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途径。到20世纪末,全市教育发展的总目标是:提前三年到1997年实现“两基”,全民受教育水平有明显提高;城乡劳动者的职前、职后教育有较大发展,并在上岗前基本掌握一两项初、中级技术;高等教育有较大发展,基本满足全市各行各业对各类专门人才的需求。形成面向21世纪、与济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质量效益较高、各类教育相互衔接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同日,市委、市政府再次作出《关于保证教育优先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一是明确目标,加快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二是坚持“堵、扫、提高”方针,高标准完成扫盲任务;三是因地制宜,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四是结合实际,继续深化教育改革;五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六是完善投入机制,努力增加教育经费;七是建立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对全市党政机关进行年度考核 1994年12月29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全市党政机关年度考核工作的意见》,决定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在职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明确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考核范围和对象、考核内容及等次划分、考核方法和步骤、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等。 培养选拔女干部 1995年3月9日,市委制定《关于认真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意见》。提出,力争三年内全市50%的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配上女干部,50%的市、县(市、区)直部门领导班子配上女干部。为完成以上目标,提出具体措施:一、拓宽选人渠道,大胆选拔优秀女干部;二、加强培养锻炼,不断提高女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三、从基础抓起,逐步增大女干部和女后备干部的数量和比例;四、积极做好在优秀妇女中发展党员等工作。 创建全国卫生城市 1995年3月27日,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决定》,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成立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的领导;加强全市爱卫会组织及其办事机构建设,负责做好创建活动和日常爱国卫生管理工作;广泛宣传,大造舆论,形成浓厚氛围。力争奋战一年,1995年争创全国卫生城市。 加快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 1995年3月27日,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加快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提出,坚持“贯彻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动员全社会参与,中西医并重,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针,同时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八五”末至2000年,全市发展卫生事业的战略重点是全面加强农村卫生、预防保健和振兴中医。在具体措施上,要改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卫生运行机制、改革医疗收费体制、改革医疗保健制度;增加卫生投入,提高服务能力;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强化卫生工作领导。 加速科技进步 1995年8月25日,市委、市政府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提出意见。要求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工作重点是:依靠科技进步,建设农业强市;推动企业科技进步,提高工业增长质量和效益;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提高总体科技水平;加强社会发展领域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实现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科技投入强度,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加强科技队伍建设,提高全民科技文化素质。切实加强党和政府对科技工作的领导,把科技工作落到实处。1997年前,力争全市所有县(市、区)全部进入全国科技先进县行列,1997年跨入全国科技兴市先进市行列。到2000年,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体制,生产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应用取得重大进展,在一些优势产业重点领域接近或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到2010年,新型的科技体制更加巩固完善,实现科技与经济的有机结合,科技实力大为提高,工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接近或达到21世纪末国际先进水平,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科技发展能够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的支撑和保障。 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1995年9月11日,市委制定《关于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破除思想障碍,大胆选拔启用优秀年轻干部;健全后备干部队伍,为各级领导班子提供充足的后备人选;加强培养教育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年轻干部的素质和能力;积极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利用3年时间,到1997年,在全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都要配备一定比例的优秀年轻干部,不断改善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使各级领导班子都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培养选拔党外干部 1996年2月13日,市委制定《关于抓紧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明确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对加大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提出六项工作措施:一、正确把握选配党外干部的标准和条件;二、进一步拓宽选拔党外干部的视野,改进选人方法;三、建立健全党外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保证措施;四、切实加强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五、多渠道、多形式地进行培养锻炼;六、适当控制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加入中国共产党,劝说他们留在党外,更好发挥作用。 推动乡镇企业加快发展 1996年4月9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乡镇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明确新时期乡镇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一、理清思想,抓好重点,全面提高乡镇企业经济运行质量,工作上着力抓好“四带三改二加强”,即:规模带动、名牌带动、外向带动、强乡镇带动,改组优化乡镇企业组织结构,改造提高乡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改制增强乡镇企业经营活力,加强企业管理,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二、继续给予政策扶持,健全鼓励发展的激励机制。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政府对乡镇企业的领导。 改善外商投资软环境 1996年4月9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软环境的若干意见》。外商投资软环境是指境外资本、人员参与的经济、技术、文化组织,在设立、经营、运转等过程中,所涉及单位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态度及政府优惠政策等。为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软环境,促进全市外向型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制定35条优惠政策,并明确每条政策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 制定“九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1996年10月8日,市委、市政府制定《济宁市“九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确定“九五”期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基本任务和原则。提出深入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快科技教育事业发展,繁荣文化艺术事业,努力发展卫生体育事业和搞好环境建设等重要内容。 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1997年4月24日,市委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搞好传达学习,把思想统一到中央《通知》和省委《意见》精神上来,真正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不动摇;坚持企业党建工作的正确指导思想,始终围绕生产经营抓党建;切实解决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必须保证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执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切实加强企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建立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 推进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 1997年4月30日,市委、市政府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意见》。一、充分认识卫生事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握机遇,积极推进卫生事业改革。二、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实现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积极开展卫生下乡工作。三、搞好预防保健,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四、坚持中西医并重,大力发展中医事业。五、实施科教兴医战略,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六、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推进卫生法制建设。七、完善卫生经济政策,增加卫生投入。八、切实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 做好再就业工作 1997年9月5日,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再就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把做好再就业工作当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来抓。积极发展经济,努力创造就业岗位;加大政策扶持,多形式分流安置失业下岗职工;建立再就业基金,专项用于再就业工作;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搞好再就业服务;加强失业下岗职工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强宣传教育,促进劳动者就业观念转变。 开展争创活动 1997年11月4日,市委制定《关于在全市农村党组织中开展争创“五好村党支部”活动的意见》。提出以中央提出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个好(即建设一个好领导班子、培养锻炼一支好队伍、选准一条发展经济的好路子、完善一个好经营体制、健全一套好的管理制度)”为目标,力争到2000年,全市90%以上的农村党支部达到“五个好”标准。1997年11月24日,市委制定《关于开展创建“六好乡镇党委”活动的意见》。提出,按照中央提出的“选配一个好班子,建设一支好队伍,选准一条好路子,建立一套好制度,形成一种好作风,创建一个好工作格局”的要求,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乡镇党委建设“六个好”为目标,力争到2000年,90%的乡镇党委实现“六个好”目标要求。 乡镇企业改制 1997年11月24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乡镇企业改制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为进一步增强乡镇企业的生机和活力,促进乡镇企业更好更快发展,以《企业法》《公司法》为依据,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按照“积极支持、正确引导、稳步推进、逐步规范”的总要求,从明晰产权关系入手,加快资产重组和结构优化,积极探索能够促进企业发展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选派干部下基层蹲点包村 1998年3月13日,市委制定《关于选派干部下基层蹲点包村的意见》,决定从1998年起连续3年从市、县(市、区)、乡镇选派干部下基层蹲点包村。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帮助农民脱贫致富;以实现“五个好”为目标,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农村稳定,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通过蹲点包村,使下派干部在实践中增长才干、转变作风,强化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全面提高政治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市委成立下派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做好全市的下派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市、区)设下派干部工作团,乡镇设工作队,村设工作组。工作团、队、组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搞好乡镇企业二次创业 1998年8月5日,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搞好乡镇企业二次创业的决定》。提出,5年间,全市乡镇企业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销售收入年递增18%以上,利税年递增15%以上,到2002年,全市乡镇企业增加值力争达到90亿元,从业人员60万人,企业利税过3亿元的乡镇达到5个,过亿元的乡镇20个,利税过亿元的企业5家,利税过千万元的企业50家。基本形成机制灵活、布局合理、规模优势明显、与国际市场全面接轨的乡镇企业新格局。围绕上述目标,该《决定》提出,全面深化乡镇企业改革,尽快建立起以现代企业制度为主导,以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为主体、多种形式并存的乡镇企业新机制;加快结构优化调整步伐,突出扶持发展重点;加大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步伐,在提高中发展;积极推动科技进步,不断提高企业素质;实施外向带动战略,寻求更大发展空间;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加大乡镇企业投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措施。 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工作 1998年8月17日,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妥善解决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的重要性;加强宏观调控,严格规范下岗行为;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宽下岗职工再就业渠道;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强化再就业培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除下岗职工后顾之忧;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搞好再就业宣传教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顺利进行。 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1998年10月26日,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在全市农村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积极性和紧迫性,从本地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完善和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以县为单位,统一制定和规范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容、程序和监督管理,从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村里的重大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公开的形式和方法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实行民主管理,关键是坚持、完善和规范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善于运用村务公开这种有效形式,切实加强民主监督。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开展科技进步年活动 1999年3月18日,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在全市开展科技进步年活动的决定》,提出1999年和2000年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科技进步年活动。到2000年,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体制、企业技术创新和运行机制、农业科学技术引进推广体制、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以及基本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科技人员队伍,培育名牌产品,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使名牌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8%以上,新产品产值率达到1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15%以上;农业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先进技术覆盖率达到85%以上;使科技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由1998年的47%提高到50%以上。巩固济宁市“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和12个县(市、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成果,促进科技创先工作跨上新台阶。工作重点是:建立健全科技进步新体制和激发科技创新新机制;运用新技术嫁接改造传统产业;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全面实施农业“111”工程(建设1个2000亩的市级农业高新技术综合示范园区,加强10项高新技术的引进开发和试验研究,推广100项先进农业实用技术);加快信息技术的开发应用;培养造就高水平的科技队伍。 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 1999年3月30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实施“绿亮清”工程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的意见》。提出,从1999年起,在济宁市城区、县(市)城区实施以绿地、广场、道路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绿化工程,以路灯改造、霓虹灯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明亮工程,以环境保护、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清洁工程。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下气力综合整治城市环境,为到2010年实现城市建设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开展“三讲”教育 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1999年4月1日,市委制定《关于在市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的实施方案》。7月29日,制定《关于在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开展“三讲”教育的实施意见》。2000年1月25日,制定《关于在县(市、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开展“三讲”教育的实施意见》。三个方案分别提出开展“三讲”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遵循的原则、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方法步骤等。 发展外向型经济 1999年4月2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意见》。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外向型经济要从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增强全市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出发,按照“优化结构、改进方式、规范服务、提高效益”的总要求,积极招商引资,扩大对外贸易,搞好三资企业,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在产业导向上,向主导产业、基础设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转变;在招商对象上,向加强与国际大财团合作、投资兴办大型项目转变;在项目选择上,向引进高新技术项目,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益转变;在利用外资方式上,向多渠道、多形式进行资本运作转变;在竞争力提高上,向优化投资环境,增强对外吸引力方向转变;在对外贸易上,向实施“名牌产品战略”和“多元化出口战略”转变。通过3~5年的努力,使全市实际利用外资的年均增幅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实际利用外资规模占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的15%以上,全社会商品进出口总额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0.2%提高到20%左右。 九届市委重要决策(1999.10—2003.04) 中共济宁市第九次代表大会提出,到200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000元,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人民生活基本达到小康;到201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2000年再翻一番,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基本建成组群结构大城市,成为全省重要的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基地、现代工业基地、商品流通中心和全国文化旅游名城,奠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坚实基础。今后5年,加快实现五个跨越:一、着力提高经济素质和综合实力,加快实现向经济强市的跨越。到2004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年均增长10%,人均超过1万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40亿元,年均增长11%。二、积极推进改革开放,加快实现经济向市场化、国际化的跨越。三、显著提升城市化水平,加快实现向现代化组群结构大城市的跨越。到2004年,基本构筑起组群结构大城市的主体框架,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城镇化水平达到40%。四、努力改善人民生活,加快实现向富裕型阶段的跨越。到200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000元,年均增长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500元,年均增长6%。五、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快实现向现代文明城市的跨越。九届市委为实现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作出的重要决策有: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1999年12月17日,制定《中共济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继承优良传统,推进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创新;面向基层,狠抓薄弱环节;加强政工建设,形成思想政治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加强党的领导,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实施素质教育 2000年1月17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关于加快发展民办教育的若干意见》,7月27日,制定《关于深化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速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促进各类教育共同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创造条件打通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双向交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加快发展多种办学形式的民办教育,加强引导和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推行厂务公开 2000年1月20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全面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意见》。要求凡属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问题、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问题,除科技、商业秘密外,都应向职工公开,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厂务公开的主要形式有:职工代表大会,定期召开的党政工联席会、厂情发布会,厂务公开栏,以及通过书面形式进行的公开。鼓励积极探索和实施多层次、多渠道的其他公开形式。 加快小城镇建设 2000年3月20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提出,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和提高村镇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以抓好中心镇建设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强化管理,加快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进程,尽快建成一批规模适中、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经济繁荣、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功能的小城镇。到2010年,全市建成40个中心镇,城镇化水平达到60%。 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2000年4月19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提出13条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大对个体私营经济政策扶持力度;提出6条措施,进一步加强领导、搞好服务、推动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000年5月10日,市委制定《关于深化干部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提出,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这项工作。一要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方法,全面、准确、及时了解干部。二要改革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三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强化干部监督和管理工作。四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同日,市委制定《关于选拔任用干部实行公示制、聘任制、试用制的暂行规定》,就公示对象、公示内容、公示程序、公示纪律,聘任范围、聘任期限、聘任程序、聘任制干部管理和待遇,试用范围、试用期限、试用程序、试用制干部职责和待遇等作出明确具体规定。同日,市委又制定《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就干部选拔任用原则、适用范围、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进行明确界定;就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程序,党委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推荐人大常委会或者政府组成人员人选、向政协推荐和协商政协领导成员候选人的程序进行规定;对选拔任用干部纪律和监督以及违反纪律和规定的处分等进行规定。2003年3月25日,市委再次制定《济宁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更新有关规定。 实施“四百”人才工程 2000年5月19日,市委批转市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四百”人才工程的意见》,决定选调百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挂职锻炼,选调百名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选调百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国内外高校培训深造,选调百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对四方面百名人才的选调范围、条件、数量、方法、培养锻炼形式,以及所有选调干部(大学毕业生)的管理、使用和待遇,培训经费,时间安排、组织领导等都作出规定。 加强技术创新发展 2000年5月26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若干规定》。为加快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步伐,推动全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就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机制,推进科研院所转制工作,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扶持和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继续加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鼓励发明创造,优待科技人员等方面,制定29条优惠政策。 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2000年9月5日,市委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提出,适应城市改革发展和社区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街道党建工作社区化的新路子,逐步建立起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居民区党支部为基础,社区全体党员为主体,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基层党组织共同参与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具体要达到五个一目标即建设一个政治素质好、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熟悉现代化城市管理和服务的街居领导班子;探索一条发展社区经济、开展社区服务的有效途径;形成一个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手共建的运行机制;建设一支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社区志愿者为骨干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创建一个安全、文明、舒适的社区环境。2001年2月13日,市委制定《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决定从现在起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开展以创建农村基层组织先进县(市、区)、“六个好”乡镇党委、“五个好”村党支部为主要内容的“三级联创”活动。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县(市、区)委抓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制普遍落实,80%以上乡镇党委基本达到“六个好”目标,70%以上的村党支部基本达到“五个好”目标。8月3日,市委九届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济宁市委关于加强乡镇党委建设的意见》《中共济宁市委关于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就进一步加强乡镇党委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提出若干意见。 进行机构改革 2001年6月16日,市委制定《中共济宁市委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同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济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11月29日,市委、市政府制定《济宁市县级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济宁市乡镇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济宁市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意见》。五个《意见》就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理顺职能关系、调整规范机构、精减人员编制、改革的组织实施等提出要求。改革调整后,市委设工作机构9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行政编制暂精简15%,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精简20%左右。市政府设工作部门33个,部门管理机构3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2个;行政编制总量暂精简30%,工作部门内部机构精简20%左右。 加快城市化进程 2002年1月29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意见》。提出围绕建设“工业中心城市、文化旅游大市、组群结构大城市和资源开发型区域经济中心”的发展定位,加快实施城市化战略,突出抓好济兖邹曲组群结构大城市的建设和发展,重点发展县城,积极发展小城镇,形成以组群结构大城市为中心、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城市体系,不断提高城市化水平,增强城市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带动辐射作用。采取的措施有:加快编制城镇规划,强化规划管理,科学指导城镇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管理与服务水平;加快城市经济发展,增强城市发展动力;加快组群结构大城市建设步伐,逐步形成区域中心城市;坚持走经营城市之路,建立城市建设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城市化进程。 制定“十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2002年4月20日,市委、市政府印发《济宁市“十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提出“十五”期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制定济宁市文化大市建设纲要 2002年5月24日,市委、市政府印发《济宁市文化大市建设纲要(2001—2010年)》。《纲要》提出建设文化大市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规划2010年远景目标和2005年发展目标,实施精品带动战略、城市辐射战略、特色文化战略、人才高地战略,细化了建设任务和组织实施措施。 实行农村税费改革 2002年8月21日,市委、市政府制定《济宁市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进行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决定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方法。 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2002年9月1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快现代化建设的迫切要求。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人才为根本,重点围绕生物技术、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四大领域,突出传统产业改造、新兴产业培植、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三个重点,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机制、科技合作机制和投融资机制,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体系、中介服务体系和科学管理体系,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济宁市经济进入良性发展轨道。到2005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5%,每年提高3.1个百分点以上。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总额占工业制成品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22%,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传统产业的信息化水平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能力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数量大幅度提高,研发经费占GDP的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做好就业工作 2003年3月15日,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的决定》。《决定》认为,就业是民生之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改善就业环境和增加就业岗位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加快经济发展,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贯彻市场就业的方针,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就业,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重点扶持和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着眼长远、完善政府责任体系、政策法规体系、管理服务体系、建立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长效机制。到“十五”末,力争用3年多的时间,实现再就业23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输出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确保全市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003年3月25日,市委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完善考核和选拔任用方式,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加快党政干部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加快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2003年3月30日,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决定》指出,要坚持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从农村卫生工作实际出发,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健体系;深化改革,加大投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宏观调控,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着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满足广大农民的卫生需求;全面落实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到2010年,在全市农村基本建立起配套设施齐全、服务队伍精干、管理体制高效的卫生服务网络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得到优质、方便、价格合理的基本卫生服务,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十届市委重要决策(2003.04—2007.04) 中共济宁市第十次代表大会提出,济宁市新世纪初的奋斗目标是:力争到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000亿元,人均2.4万元,年均增长13%;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700元,经济总量位居全省前列,人均占有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名市、组群结构大城市。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8万亿元,人均5.5万元,成为经济持续繁荣、科技教育发达、生态环境优良、安全教育文明进步、人民生活富裕的地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力争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十届市委为实现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作出的重要决策有: 加强国防动员工作 2003年5月28日,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防动员工作的意见》。提出全市国防动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建立完善国防动员工作运行机制,努力搞好新形势下的国防动员建设,切实加强对国防动员工作的领导。 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003年6月18日,市委制定《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的意见》。6月27日,发出《关于在全市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为重点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 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 2003年7月29日,市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要从实现济宁市新世纪初奋斗目标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群团工作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推进改革创新,始终保持群团工作的蓬勃朝气和活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群团干部队伍;切实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积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2003年8月26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促进济宁市民营经济超常规、高速度、跨越式发展,市委、市政府就影响、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方面制定了27条规定。主要概括为:放开投资领域、放宽经济条件;鼓励和支持各类人员从事民营经济;提高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服务质量;加大对民营企业扶持力度;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高民营经济从业者社会地位。并就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领导方面提出了意见。 制定2003—2010年济宁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 2003年9月16日,市委、市政府印发《2003—2010年济宁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纲要》分析济宁市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和面临的形势,提出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总体目标。对党政人才队伍建设、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行规划;抓住培养、吸引、使用人才三个环节,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教育、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充分发挥人才作用;改革人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领导,保证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顺利实施。 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工作 2004年3月25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出,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增加投入、健全体系,改革创新、整合资源,城乡兼顾、重在农村的原则,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满足全市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主要目标和任务是: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城市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环境卫生体系和财政经费保障体系。 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2004年6月8日,市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提高法院规范化管理水平;坚持职业化标准,大力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坚持重心下移,改进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坚持从优待警,建立和完善法院工作保障机制;加强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保证法院依法办案。 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2004年9月13日,市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检察工作的意见》。提出,各级要充分认识检察工作在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检察工作,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健康、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长期稳定和谐的法治环境;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从优待检,建立和完善检察工作保障机制;加强和改善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保证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制定2004—2008年济宁市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 2004年10月10日,市委印发《2004—2008年济宁市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提出,坚持科学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政绩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把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上下功夫,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通过努力,领导班子建设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不断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掌握领导现代化建设的本领,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政能力明显提高;二是形成和保持合理的年龄结构、知识和专业结构,合理配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领导班子的结构和整体功能明显改善;三是坚持贯彻“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作风建设有明显改进;四是健全决策目标体系、执行责任体系、考核监督体系,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常性考察,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五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决策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的团结和活力明显增强。 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 2004年12月30日,市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意见》。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大局的高度、从政权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公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人民民主专政工具和维护稳定专门力量的重要作用,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大力推进“平安济宁”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从严治警,建设高素质的公安队伍;坚持重心下移,加强和改进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2004年12月31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强科技创新进一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充分认识发挥科学技术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中的决定性作用;统筹规划,突出高新技术优势与重点;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进以科技中介机构为主要支撑的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创新科技合作机制,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加大科技投入,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围绕“三农”加强基层科技工作,推动县域科技创新;完善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体系;加强对科技创新的领导,促进高新技术产业更快发展。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2005年1月15日,市委制定《关于认真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从2005年1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时间,在全市党员中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活动分三批进行,每批次半年左右时间。1月21日,印发《关于第一批次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7月2日,印发《关于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12月4日,印发《关于全市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三个《意见》分别进行安排。 加快发展服务业 2005年10月12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出台市场准入政策、财政税费政策、就业再就业政策、融资担保政策、土地供应政策、项目投资政策和其他政策,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明确职责任务,抓好督促落实。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2005年11月11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遵循政事、事企分开和社会化的发展方向,坚持综合配套、分类实施和积极稳妥原则,改革现行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通过改革,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和活力,提高其运行质量和自我发展能力,激发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优化资源配置和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改善事业单位的运行机制,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运转灵活的事业单位新格局;建立起政事职责分开、法人地位明确、单位自主运营、政府依法管理的新型管理体制;建立起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和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建立起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推进生态市建设 2005年11月21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推进生态市建设的意见》。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注重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共赢。认真贯彻执行《济宁生态市建设规划》,经过15年到20年努力,把济宁市基本建成区域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发达、生态良性循环、环境洁净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城市。力争今后3年至5年在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循环型经济体系和节约型社会形成雏形,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城乡面貌明显改观,努力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全面实现生态市建设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 2005年11月30日,市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提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以及工作措施。正确把握选配党外干部的标准条件;不断拓宽党外干部选拔任用渠道;积极探索完善党外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切实重视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培养教育,不断提高党外干部整体素质。 深入开展平安济宁建设 2006年4月19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济宁建设的意见》。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以“五个防止”(防止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情况发生,防止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众性事件发生,防止危害群众安全感的重大治安问题发生,防止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群死群伤事故发生,防止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案件发生)为主要目标,以建设平安村居、平安乡镇、平安县(市、区)、平安单位为重点,以人为本,以民为重,抓基层打基础,抓预防重治本,抓规范建机制,抓落实见成效,着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逐步建立健全平安建设的长效机制,使刑事、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稳中有降,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持续下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进一步提升,80%以上的县(市、区)进入全省平安建设先进行列,努力把济宁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最安全的地区之一。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6年4月29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要求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任务;多渠道增加投入,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切实加强领导,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主要任务是:加快建设现代高效农业,培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新型农村产业体系;加快改善农村物质装备条件,构建新型农村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营造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健全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创建新型和谐的农村管理体系。 建设创新型城市 2006年7月20日,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提出,到2020年之前把济宁市建设成为创新型城市。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全面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实施高新技术带动、大企业带动、自主知识产权带动战略,构建自主创新体系,使济宁市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实力显著增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 实行财政制度改革 2006年7月25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改革的意见》,决定改革现行财政资金管理模式,撤销部门、单位银行账户,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对预算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结算、统一核算。 加快建设教育强市 2006年9月7日,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实施教育优先战略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决定》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深入实施教育优先和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调整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努力兴办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发展协调、水平一流、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建设教育强市,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 2007年3月19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即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新群众工作机制,构建群众工作网络,关注改善民生,密切干群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经过两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立起适应时代要求、较为完善的群众工作新体制,使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县,任何事不出济宁”,努力实现各类信访案件明显下降,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杜绝非正常集体访和越级集体访,杜绝重大群体性有影响事件。加强民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一届市委重要决策(2007.04—2012.02) 中共济宁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提出,今后5年,是济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人均生产总值从2000美元向3000美元大关迈进,进入工业化加速期、城市化成长期、市场化完善期和国际化提升期。争取用5年多一点的时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地方财政收入“双翻番”,分别达到2900亿元和160亿元;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8万元和7000元;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50%,中心城区建成区达到100平方公里。以推进经济战略转型为主线,大力实施新型工业化、城市化、教育优先、生态济宁和区域协调发展五大战略,着力打造科技创新、外向合作、金融物流、人力资源、发展环境五大区域竞争力支撑体系,构建以高新技术为先导、优势产业集群为主体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以孔孟文化为品牌、河湖名胜为特色的文化旅游名城,以立体交通网络为依托、运河黄金水道为纽带的区域商贸物流中心,以组团布局为骨架、生态宜居为特征的鲁南中心城市,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努力建设产业发达、城乡秀美、文化繁荣、民生殷实、社会和谐的新济宁。十一届市委为实现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作出的重要决策有: 加快工业发展十六条 2007年4月9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十六条规定》,提出鼓励大企业快速发展、培育重点优势产品、加大企业自主创新力度、鼓励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建立完善对企业及经营者的激励机制、切实加强对工业经济的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十六条具体规定,通过以上规定措施的落实,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市工业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2007年7月12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促进全民创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六个方面的措施: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壮大创业主体,进一步加大财政金融扶持,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现代林业建设 2008年2月25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实施林业六大工程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决定》,提出利用5年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市实施封山育林、绿色通道、果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苗木花卉、湿地保护与恢复和绿化示范村镇等林业六大工程建设,推进济宁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加强省级经济开发区建设 2008年4月27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县(市、区)都要把加快开发区建设作为推动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举措来抓,进一步明确其改革开放先导区、体制创新试验区、经济发展先行区和科学发展示范区的功能定位,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体制机制、放活政策、放宽领域,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快开发区发展步伐,真正把开发区建成产业聚集度高、经济效益好、投资环境优、招商竞争力强的第一增长极,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带动区。 推进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008年5月7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实施意见》。提出,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目标,认真实施济宁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工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规划,建设完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创新服务三大平台,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大力发展生物技术、电子信息、新材料和节能环保四大高新技术产业;把改造提升现有传统骨干产业作为工业结构调整重点,运用高新技术对其实施全面改造,突出壮大装备制造业,拉长煤化工产业链条,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通过培育优势品牌带动产品结构调整,做大主导产品,做强优势企业,增强工业整体实力,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推进旅游业跨越发展 2008年5月16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推进旅游业跨越发展的决定》,决定把旅游业作为优势主导产业培育发展。基本思路是:以保护和弘扬民族文化为主题,推进人文资源与自然资源有机融合,把济宁打造成为文化旅游名市;以培育国际知名品牌为核心,提升旅游产业发展的国际化水平,把济宁建设成为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以区域合作为重点,积极发挥旅游集散地功能,把济宁建设成为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示范城市;以优化结构、提质增效为主线,有效整合旅游资源和要素,实现济宁从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转变。坚持政府主导、科学发展、规划先行、开拓创新、项目带动的原则,力争到2012年,全市旅游总收入在2007年的基础上增长1.5倍,达到320亿元,占GDP总量的10%。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招商引资 2008年6月26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意见》。提出,要继续把扩大开放招商引资摆在整个经济工作重中之重位置,作为实施项目带动、促进产业升级、加速经济战略转型、竞争发展新优势的关键举措,坚持“济宁以外都是外”,统筹推进境内外招商,着力创新招商方式,拓展招商领域,强化招商载体,注重招商实效,务求在更高起点上开创济宁市扩大开放招商引资新局面。规划了未来5年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经济开发区(园区)建设要达到的目标。5月25日,制定《关于选派干部到省级经济开发区集中开展招商工作的意见》,决定从2008年起,从市直部门和单位选调优秀干部,挂派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集中开展招商工作,原则上2年为一个任期。 实行招投标集中统一监管 2008年7月21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实行招投标集中统一监管的意见》。提出要建立集中统一的政府公共交易平台,对建设工程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矿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和其他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监管。明确实行招投标集中统一监管的范围,健全完善招投标的监管机制,规范招投标活动行为。 创建文明城市 2008年2月26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争创省级文明城市活动。2008年,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济宁市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城市”。2009年2月10日,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建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提出,要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提升市民素质、塑造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的总抓手,按照科学化、群众化、常态化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革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即建立城市规划管理、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农贸市场管理、食品安全和经营性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城市环境保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社区建设管理、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城市管理经费保障十大新机制,努力实现2011年进入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行列的目标。 改革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 2009年2月28日,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深化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赋予济宁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完全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县级行政管理职权,行政管理范围扩大为4个街道(柳行、洸河、王因、黄屯);积极推进体制、机制、管理和科技创新,努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辐射带动能力,真正把济宁高新区建设成为济宁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样板区,体制、机制创新的示范区,产业、资本、人才、项目的集聚区,助推区域发展新高地建设的“增长极”。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009年3月5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林地和林木进行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明晰产权、勘界发证、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落实合同责任;主要措施是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机制、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建立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健全林业投融资机制、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通过改革,到2013年,逐步形成“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权责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实现林木资源总量有效增长、农民持续增收、生态明显改善、林区和谐安全的目标。 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2009年4月6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着力强化农业基础支撑,切实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创新,积极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2009年实现农业增加值增长3%以上,农民人均收入增长8%。 培育四个千亿级产业 2009年5月19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培育四个千亿级产业推进全市工业调整振兴的意见》,围绕打造区域发展新高地,坚持投入拉动、创新驱动、开放推动,集群、集聚、集约发展,以培育装备制造业、煤化工产业、食品工业、能源工业四个千亿级产业为重点,百亿企业为龙头,产业园区为载体,重大项目建设为手段,不断优化经济结构,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构建起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支撑、能源产业为基础的新型工业体系,实现工业经济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到2011年,全市规模工业销售收入、利税均比2008年翻一番,分别达到6000亿元和800亿元。四个千亿级产业销售收入4600亿元,其中装备制造业1500亿元、煤化工产业1000亿元、食品工业1000亿元、能源工业1100亿元。 加快北湖生态新城建设 2009年6月12日,市委十一届五次全委会审议通过《中共济宁市委关于加快北湖生态新城建设的决议》。《决议》指出,北湖地区自然环境优越,是新城建设的理想选址,是建设生态特色城市的最佳选择。坚持生态优先、规划先行、文脉相承、整体开发、市场运作的原则,经过5年的努力,把北湖生态新城建设成为全市的行政商务中心、科教文化基地、休闲度假胜地、生态宜居新城,未来济宁城市主中心。 加快推进文化名市建设 2009年6月15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名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构建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稳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文化经济配套政策等措施,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早日把济宁建成文化名市、促进济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战略支撑。 加强人才工作 2009年8月24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更新观念、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坚持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主题,以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切实抓好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三个环节,努力创新人才评价、配置、激励、投入机制,为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经过5年甚至更长一段时间的努力,形成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把济宁建设成为区域性人才高地。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09年9月12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从济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与投入,完善制度体系,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到2020年,建立起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改革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管理体制 2009年11月18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对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将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由市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单位双重领导改为由市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市纪委(监察局)对派驻机构的业务工作、干部工作及后勤保障实行统一管理;为切实加强对责任主体的监督,实行监督主体和责任主体分离。 制定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 2009年12月31日,市委印发《2009—2020年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要求,对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作出全面规划,努力建设一支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和领导科学发展的本领,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为推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规划》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战略目标、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 培育五大新兴产业 2010年1月13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全市工业调整振兴的意见》。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促转型,打造区域发展新高地,坚持重点突破、创新发展、龙头引领、开放发展、集聚发展、协调发展的原则,以低碳经济为方向,以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新信息和节能环保五大新兴产业为重点,突出重大项目建设,突出龙头企业培育,突出对外招大联强,突出强化自主创新,突出人才引进与培养,加快构筑新型产业体系,在低碳发展、绿色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取得新成效。新兴产业发展速度明显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占规模工业的比重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加快推进体育强市建设 2010年1月13日,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加快推进体育强市建设的决定》,明确建设体育强市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决定》提出,要大力实施奥运争光计划,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切实加强市、县体校建设,努力增强竞技体育实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逐步形成地方特色和品牌;加快发展体育产业,进一步奠定坚实物质基础;继续加大体育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提供良好条件;鼓励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激发体育事业发展动力和活力;建立完善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人才积极性。通过5年的努力,使全市体育综合水平与实力实现跨越式发展,竞技体育实现新飞跃,群众体育跃上新水平,体育产业取得新突破,体育设施呈现新跨越。 加快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引进 为加快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2010年2月2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引进的若干规定》。《规定》明确人才引进的原则、方式、责任部门,引进人才的范围、享受的优惠政策和待遇。提出要建立人才引进专业目录发布制度、人才储备制度、人才引进表彰奖励制度,建立高层次人才动态管理机制。同日,制定《关于实施海外人才引进“511”计划的意见》,提出从2010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重点引进100名领军科研型、领头创业型、领办项目型海外高层次人才,着力打造100个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力争海外人才总体引进数量达到1000人的规模。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2010年4月16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产生工作;建立党委领导安全生产工作体制,强化安全生产履职能力考核;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及其他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主管责任;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全社会支持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长效机制 2010年4月22日,市委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提出完善“书记抓、抓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组织带头人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 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建议 2010年12月16日,召开中共济宁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体会议,研究通过《中共济宁市委关于制定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议》总结回顾“十一五”的发展成就和积累的经验,分析“十二五”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提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努力方向。提出“十二五”时期,要构建现代工业体系,推进产业调整振兴;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打造区域性服务业中心;推进农业现代化,形成农业农村发展新优势;优化区域经济布局,打造鲁南中心城市;完善基础设施体系,提高支撑承载能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加快文化名市建设,推动文化繁荣和创新发展;建设生态宜居济宁,提升绿色竞争力;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活力和动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制定济宁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年12月30日,市委、市政府印发《济宁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提出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提出在未来十年,要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实施五大人才政策和十二项重点人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