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统计法制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市志(1991—201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article/81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article/81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五节 统计法制
1991—2010年,济宁市统计法制工作围绕各阶段全市统计中心工作,坚持走“依法治统、依法兴统”的道路,狠抓制度建设,加强统计执法,积极为统计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制度建设 1996年7月,济宁市统计局印发《关于加强统计违法案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将统计法规报表由半年报改为季报,建立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报告制度。市、县(市、区)统计局同时设立统计违法举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并形成统计检查网。2005年5月,制定《济宁市统计局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建立济宁市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统计执法检查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统计执法工作评比考核奖励办法,进一步规范济宁市统计法制工作。2009年,组织参与国家和省开展的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25周年网上有奖答题和有奖征文活动,参与答题3000多人。开展全市“依法统计”征文及演讲比赛,收集征文作品50多篇,有20位优秀征文作者参加演讲比赛。 执法巡查 1994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后的首次执法大检查。在各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重点抽查200个单位,立案查处统计违法行为20多件。1997年8月,市统计局再次组织统计执法大检查,共抽查单位300多个,立案处理30多件。2001年6月,济宁市统计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立案查处30多件。2005—2008年,根据《国家统计局巡查工作办法》要求,济宁市开展第一轮统计巡查工作。2008—2010年,济宁市完成第二轮统计巡查。通过巡查,加深了对县(市、区)统计工作的了解,达到了相互沟通、相互交流、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