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口抽样调查
1995年,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开展了1%人口抽样调查,这次调查抽中任城区、兖州市、鱼台县、嘉祥县、泗水县5个县(市、区)、38个乡镇、152个调查小区。为搞好1%人口抽样调查,全市先后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调查机构,落实经费、人员、办公场所、交通工具,组织开展抽样框编制、调查小区划分、调查人员选调与培训、调查摸底、入户登记等各项工作,查清了1988年后人口发展变化情况。
R&D资源清查(科技资源清查)
2000年9月,根据科学技术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教育部、国防科工委《关于在全国进行全社会R&D资源清查的通知》和山东省统计局等七部门要求,市政府成立R&D资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进行全社会R&D资源清查工作的通知》和《济宁市全社会R&D资源清查工作方案》。全市R&D资源清查工作采取条块结合、清查与年报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科技部门、统计部门和教育部门分别负责对其分工领域的单位进行清查,统计部门负责对三部门资料进行汇总审核。全市R&D资源清查主要工作分三个阶段:2000年9月至2001年3月上旬为清查前的准备阶段;2001年3月下旬为正式清查阶段;2001年4—5月为数据资料录入汇总阶段。市统计局完成市级超级汇总、数据审核、上报工作。经省审核抽查无误后,向社会发布济宁市R&D资源清查汇总数据公报,并完成综合数据资料的编辑和数据分析。
投入产出调查
1997年,济宁市统计局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1997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同年10月,按照省统计局统一部署,召开投入产出调查工作会议,培训省统计局在济宁市抽取的重点投入产出调查点统计和会计人员,调查工作前后经过2个月的时间,于年底前完成收集、审核、上报调查表的任务。
2003年,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2002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济宁市统计局于2003年3月,对全省统一抽取的济宁市75家工业企业统计和会计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对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进行部署,并专门成立投入产出调查审核录入小组。此次投入产出调查工作主要是完成省统计局部署的培训、调查、审表、汇总上报工作,济宁市没有具体编制投入产出表任务。2003年6月底,完成各项调查工作任务。
2008年9月12日,济宁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召开。

农村全面小康进程监测 中共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了科学监测和评价农村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进程,推动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国家统计局于2004年3月制定印发《农村全面小康标准》,并要求各地及时开展农村全面小康进程的监测工作。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转发市统计局济宁市农村全面小康进程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村全面小康监测以农村住户调查为基础,做到市、县、乡、村都有一定数量、能代表本级总体水平的定点监测调查户。全市共确定133个调查网点、1330户。农村全面小康监测坚持分步实施、分级监测的原则。省负责省级和市级农村全面小康进程的监测,市负责对所属县(市、区)农村全面小康进程的监测,县(市、区)负责对所属乡(镇)、村农村全面小康进程的监测。省、市、县三级每年监测一次。按照以上标准测算,2000年,全市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19.9%,2004年为42.9%,2005年为46.9%。

农村全面小康进程监测 中共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了科学监测和评价农村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进程,推动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国家统计局于2004年3月制定印发《农村全面小康标准》,并要求各地及时开展农村全面小康进程的监测工作。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转发市统计局济宁市农村全面小康进程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村全面小康监测以农村住户调查为基础,做到市、县、乡、村都有一定数量、能代表本级总体水平的定点监测调查户。全市共确定133个调查网点、1330户。农村全面小康监测坚持分步实施、分级监测的原则。省负责省级和市级农村全面小康进程的监测,市负责对所属县(市、区)农村全面小康进程的监测,县(市、区)负责对所属乡(镇)、村农村全面小康进程的监测。省、市、县三级每年监测一次。按照以上标准测算,2000年,全市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19.9%,2004年为42.9%,2005年为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