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执法的范围主要是对生产、流通领域发生的个案进行查处,以及在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对市场进行检查。其间,重点对市场商品和计量器具进行检查,共查处计量、质量违法案件1250起,其中立案50起,现场查处1200起。1992年,济宁市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监督局,根据市政府授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打假办名义开始了对市场商品的日常检查活动,共查办案件20余起,查处自行车、药品、一次性输液器、肥皂、白酒等假冒伪劣商品货值近30余万元。
1993年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立稽查队,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流通领域进行执法检查活动,依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共查处不合格钢筋13批次,产品货值50余万元。查处不合格加油站等利用计量器具损害消费者案件3起,依据《计量法实施细则》罚款10余万元。
1994年后,随着《山东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的实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逐步加大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力度。到1996年,共查办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70余起,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货值120余万元,捣毁造假窝点10余处。
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节日期间农贸市场计量器具专项检查 (2008年4月摄)

1997—2000年,技术监督部门把查大案、端窝点、整顿专业生产、组织专项检查作为执法重点,充实稽查队伍,执法领域执法重点由针对市场商品的检查,转向对造假窝点和生产、服务行业,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联合公安机关和名优产品生产企业查处40余处造假窝点,相继查办了一批假冒服装、皮靴、摩托车、燃气灶具、润滑油、肥料、地条钢等货值800余万元。 2001—2004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要求,配合相关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查处案件1120余起,查获假冒伪劣商品货值380余万元,涉及摩托车、汽车配件、卷烟、肉制品、白酒、饮料、低压电器等20余种产品。 2005—2010年,市质监局稽查局成立后,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执法重点转移到食品、特种设备安全两个方面上来。全市质监系统每年查办案件1000余起,罚款1000余万元。查处重点是建材、农资、特种设备、食品、危化品、低压电器、防爆电器。共查处罚款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无证生产、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食品违法、特种设备方面的大要案200余起,保障了食品、特种设备安全。

1997—2000年,技术监督部门把查大案、端窝点、整顿专业生产、组织专项检查作为执法重点,充实稽查队伍,执法领域执法重点由针对市场商品的检查,转向对造假窝点和生产、服务行业,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联合公安机关和名优产品生产企业查处40余处造假窝点,相继查办了一批假冒服装、皮靴、摩托车、燃气灶具、润滑油、肥料、地条钢等货值800余万元。 2001—2004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要求,配合相关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查处案件1120余起,查获假冒伪劣商品货值380余万元,涉及摩托车、汽车配件、卷烟、肉制品、白酒、饮料、低压电器等20余种产品。 2005—2010年,市质监局稽查局成立后,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执法重点转移到食品、特种设备安全两个方面上来。全市质监系统每年查办案件1000余起,罚款1000余万元。查处重点是建材、农资、特种设备、食品、危化品、低压电器、防爆电器。共查处罚款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无证生产、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食品违法、特种设备方面的大要案200余起,保障了食品、特种设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