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八节 公平交易执法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市志(1991—201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article/77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article/77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八节 公平交易执法
查处经济违法案件 1991年,以打击走私、贩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加强棉花管理为重点,拓宽监督管理的广度,增加监督管理的深度。全年共查处各类案件2369起。1992年,先后开展打击倒卖进口汽车、“打假清劣”等专项执法活动,全年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2222起,为受害者追回经济损失190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39起。1993年,抽调310名工商人员组成30个检查组,对5210户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共查处假冒伪劣商品818起,商品总值358万元。同时,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物,在梁山县重点组织打击非法印刷中小学生读物的行为,先后查获价值14万元的非法读物23万册,捣毁了多个印刷窝点。 1995年,开展“四整四保战役”,即“元旦春节整治食品礼品市场,保节日;春耕期间整治农贸市场,保农业;春秋两季整治饮料市场,保健康;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与虚假违法广告,保名优”活动。全年共查处各类经济案件3549件,案件总数较上年增长11%。 1996年,开展以“公平交易执法年”和“工商形象建设年”为主题的活动,以“一反两保护”为重点(即“反对不正当竞争,保护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严重扰乱经济秩序,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欺诈、假冒、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当年共立案480起,查处455起,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8倍、7.5倍。广泛开展“无假冒市场”活动,与129处市场中的1万余户个体工商户签订“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责任书”,较好地维护了市场竞争秩序。 1997年,围绕“一个深入、两个提高、三个规范”,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3418起,案值7186万元,为受害者追回经济损失677万元,市工商局被省工商局评为公平交易工作先进单位。1998年,紧紧围绕私商和非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到农村收购粮食、个体私营粮食加工企业变相收购粮食、违规贩运粮食三个重点,加强监管,共没收非法收购和贩运粮食49万公斤。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929起,案值3621万元,为受害者追回经济损失626万元。 1999年,全市公平交易执法机构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2570件,大要案88件,为受害者追回经济损失396万元。2000年,围绕查处大要案件开展工作,共立案查处投机倒把案件766件。12月13日,根据群众举报,在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统一指挥协调下,一举查获广东商贩与本地烟草部门有关人员内外勾结倒卖假冒卷烟大要案,查获假冒“中华”“熊猫”“红塔山”香烟59件(箱),假冒案值180余万元。 2001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共查处投机倒把案件584件,整顿和规范各类市场(含商业街、区)163个,取缔嘉祥棉花市场集散地1处、车辆拆解拼装市场2处,取缔无证经营393户,查办各类经济违法案件4874起,案件总值3.25亿元。 2002年,市、县两级公平交易局成立,标志着工商机关查处经济案件的重点已经从查处投机倒把和其他违法违纪案件转向查处不公平交易行为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上来。2002—2005年,各级公平交易局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2.7万件。2005年8月,全省工商系统公平交易执法工作现场交流研讨会在济宁市召开。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进行市场检查 (2005年3月)
2009—2010年,市工商局与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开展烟酒市场打假维权“利剑行动”,共查扣酒类假冒外包装1.78万余个,查获假冒酒类产品2万余瓶,查处涉烟违法案件2481起,查获非法卷烟694.71余万支,案件总价值583.64万元,查获烟叶、烟丝等原辅材料67.26吨。 打击走私贩私 1997年7月,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确立以海关为主,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联合缉私,对查获的走私案件由海关统一处理的新缉私体制、制度。当年,市委、市政府对济宁市打击走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市工商局作为成员单位进入领导小组。1998年,全市各级工商机关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有效地开展了大规模的反走私专项斗争,严格查缉走私贩私活动。济宁市工商局与兖州市工商局联手查获广州军区某部走私汽车9辆,案值396万元。1999年10月,会同市电信局查扣走私移动电话机8部、伪造进网许可证或无进网许可证电话座机12部、电话交换机2部,货值3万余元。2000年,为防止走私、贩私风反弹,采取日常监督管理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方法,从5月5日至6月5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私护企保双节”专项治理活动,重点开展对家用电器、音像制品、通讯器材、照相机、感光材料、成品油、化妆品、烟酒、医疗器械、计算机设备等物品的查缉。与商检、公安联合对保健品市场、进口食品市场进行专项治理,并结合农资市场检查,加大对进口农资的检查力度,有效地遏制了大宗走私物品在济宁的蔓延和扩散。 2001年后,随着济宁海关缉私局成立和工商机关打击走私贩私职能的转变,全面推行“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多方联动、综合监管”的监管理念,着力从私货交易源头上预防,从规范各经销使用进口商品单位的经营行为入手,先后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汽车摩托车配件、进口家电、电子产品、成品油市场行动,打击走私盗版光盘、非法拼组装汽车摩托车等专项执法行动。 反不正当竞争 1996年,把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为开展“公平交易执法年”的重点,共立案查处有奖销售、商品做假标志等典型不正当竞争案件20余起。先后纠正济宁市邮电局有奖销售BP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制止嘉祥县邮电局滥用自己独占地位,限定消费者在安装电话时必须购买自己销售的电话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当年,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228件,案件总值221万元。 1998年,针对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存在的限制竞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对公用企业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检查整顿。当年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210件,案件总值341万元。 2001年3月,对11个县(市、区)供电局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查处供电系统在农村低压电网改造中,存在严重的限制他人公平竞争行为和滥收费用的违法事实,全案共没收非法所得共计1000余万元。 2003年,查处市新华书店商业贿赂案、兖州火车站限制服务行为、酒类行业以回收瓶盖的方式促销产品等严重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2004年,在全省率先开展对殡葬行业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相继查处殡葬行业利用独占地位滥收费和医疗行业存在的药品回扣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济宁市教育图书管理供应站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查处盐业公司等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对石油、农资、电力车等商品进行抽查,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 2005年,开展查处煤炭行业掺杂使假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 打击非法传销活动 1996年11月,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部署要求,全市工商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非法传销企业或违法传销活动的查处。重点对利用多层次传销从事违法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1998年,印发《关于严厉查禁非法传销活动的紧急通知》,当年立查非法传销案件3起,取缔和制止非法传销及培训16起。1999年,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查禁传销经营活动的意见》,对全市全面开展查禁传销进行安排部署。2001年,共查处、驱散传销及变相传销团伙6起,驱散参与人员596人,没收非法传销商品价值30万元,立案查处传销案件3起。 2002年,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市中区、微山县和金乡县查处的传销案件进行案例播放;编写、印发宣传材料5万余份,发至全市2000个大中小企业和200个居委会及80所大中小学校;设立宣传教育咨询台9处,当年共查处和驱散传销及变相传销团伙5个,驱散涉案人员396人,涉案金额70余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41万元,没收非法传销商品价值30余万元。 2003年,先后印发《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相继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共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23起,立案查处3起,捣毁传销窝点17处,没收传销物品和传销工具一宗,对涉案的200多名传销人员予以遣返。2004年,出动执法人员380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16辆次,打掉传销团伙97个,捣毁传销窝点219个,查破刑事案件11起、治安案件77起,没收违法所得3085美元,查处传销人员6126人,刑事拘留11人,逮捕4人,治安处罚57人,解救受骗群众500余人,教育遣送传销人员4100余人。 2005年,市政府发布《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非法活动的通告》,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揭露传销活动的社会危害。11月1日,《禁止传销条例》正式实施,全市开展了“11·1”专项行动,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50辆次,捣毁传销窝点86个,教育遣送传销人员1000余人,抓获传销人员5人。2006年4月20日,成立济宁市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小组,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平安济宁”建设的重要内容。2007年1月24日,召开由各县(市、区)政法委负责人、各县(市、区)公安局分管副局长、经侦大队长和各县(市、区)工商局分管局长参加的全市打击传销工作会议。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33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78辆次,公安部门端掉传销窝点51个,驱散、教育参与传销人员5300余人,刑事拘留161人,解救人员781人。工商部门立案查处传销案件3起,没收微机6台、打印机1台。 2008年5月8日,开通“济宁工商打击传销专网”,向社会发布警示并开设专用投诉平台。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当年挂牌“无传销社区(村)”21个,完成全市应创建无传销社区数量的30%。在打击传销活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780人次,车辆180台次,取缔捣毁传销窝点63个,驱散参与传销人员1642人,立案查处传销案件4起。 2009年5月27日,在全省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现场经验交流会上,济宁市选送的新闻稿件荣获“打击传销好新闻、好漫画”一等奖。6月3日,在苏鲁豫皖周边地区打击传销协作会议上,济宁市政法委签署了“苏鲁豫皖周边地区打击传销协作协议”。7月16日,组织召开全市打击传销暨百日联合执法行动工作会议,在全市部署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当年,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950人次、车辆920台次,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行动25次,捣毁取缔传销经营窝点64个,驱散、教育参与传销人员1030余人。7月30日,约谈安利、康宝莱、雅芳、玫琳凯等4家直销企业负责人,规范直销市场秩序。 2010年,开展“迎世博、禁传销”执法行动和区域联合打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50人次,清理取缔传销窝点11个,教育遣返传销人员208人。11月,组织开展“安利杯”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知识竞赛。当年,共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20余次,其中传销宣传进校园活动3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公益短信5万条,发布警示提醒5000份。 治理商业贿赂行为 1996年,市工商局牵头协调卫生、纠风办参加,联合开展对药品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检查,重点是药品生产、经销企业和医疗机构以及上述企业的购销人员。1997年,共立案查处药品回扣案件25起,涉及违法金额246万元,清理无照经营药品单位9家,收缴药品价值150多万元。1999年,对326家药品经营和医疗单位彻底清查,查处药品回扣案件21起。 2007年,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89人次、执法车147辆次,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3件,涉及行业和领域包括医药购销、教材发行、中介等机构。 2008年,查处医院、学校、保险、供电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开辟了新的办案领域。2009年,把开展房地产行业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治理作为工作重点,对市直153家房地产企业进行检查,对4家房地产企业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涉案金额160万余元。当年共查办公平交易执法案件1001件,案值1320.7万元。 2010年,与市纪委、市纠风办、市物价局沟通协调,联合印发《济宁市开展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工作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了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专项行动。 整顿煤炭市场 1996年,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焦点访谈》栏目披露济宁市煤炭市场掺杂使假现象问题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由政府牵头,工商、公安等部门参与,对煤炭市场进行专项整治。邹城、微山均成立煤炭市场管理处,统一加强煤炭市场管理。全市先后查出掺矸石煤炭2万余吨,查封关闭掺矸的储运站、码头、车站50处,查扣运煤车船58辆(只),立案查处60余起,遏制了煤炭掺矸石使假活动。1997年,在煤炭市场专项整治中,共立案查处54起,查获掺假煤炭4679吨,遏制了煤炭掺杂使假行为的回潮。 2002年5月18日,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对鲁苏交界处部分煤厂、水运码头煤炭掺矸的违法行为报道后,市工商局组成专案小组,联合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对重点区域采取拉网式执法检查,先后出动1400人次,张贴散发宣传材料3万余份,出动执法和宣传车410辆次,检查港口14个、经营户860户,查获煤矸石1700余吨,扣留粉碎机9台,立案查处煤炭掺矸石案件21起。 整治拆解车市场 2001年,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省工商局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依法取缔非法报废汽车拆解拼装市场的通知》,6月15日,配合相关部门对具有10年历史的全省最大的报废汽车拆解市场嘉祥县疃里镇杨李、刘庄村废旧汽车拆解市场进行集中清理取缔,先后捣毁营业房(简易工作棚)16间,拆除栅栏、围墙400多米,拆除、销毁加工设备、设施50余件套,就地销毁汽车驾驶栅30余架,没收旧汽车散件、废旧金属10余吨,取缔非法拆解业户23户。为从根本上消除隐患,防止拆车市场死灰复燃,9月25日开展集中行动,组织人员深入到疃里镇杨李、刘庄两村做好取缔市场的扫尾工作。此次专项行动出动车辆20辆次,工商、公安、疃里镇政府等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同年,对梁山县拳铺镇18家汽车挂车生产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对7家非法生产销售车辆企业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 处置“消费储值” 2004年初,“消费储值”在济宁滋生蔓延后,全市工商系统密切注视,冷静分析,在上级没有明确答复前,以告诫书的形式先后在《济宁日报》《济宁广播电视报》《大众日报“城市晨刊”》刊发,并适时发布消费警示,在济宁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台315百姓热线栏目和8月26日的行风热线中作了专题报道;部分县工商局还利用电视这一新闻媒体将告诫书进行播放。9月15日,省委、省政府处置“消费储值”及其他类似非法经营活动紧急会议后,市工商局迅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落实措施,成立全市处置“消费储值”领导小组,对42家代理商和卖点的15家加盟商全部以“从事消费储值非法经营活动”进行立案调查,并冻结相关代理商公司账户。与公安部门联合成立全市处置“消费储值”及其他类似非法经营活动追逃协作小组,共查找、控制各代理商或主要负责人35人,其中刑拘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