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针对全省第二轮企业承包工作全面展开,市工商局在企业承包、租赁经营合同管理中加大工作力度。全市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率达到70%。1993年9月2日,全市积极宣传普及新修正的《经济合同法》,并在部分行政村建立合同管理机构。1994年,为加强室内装饰市场管理,规范装饰工程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市工商局在济宁市室内行业管理处设立济宁市工商局装饰工程合同管理鉴证处,规定所有装饰工程合同签订后均必须到该处办理鉴证手续。
1994—1996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颁布实施,济宁市工商局开始开展抵押合同登记工作。1996年12月,与市土管局联合发文要求全市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在出让土地时,必须使用经工商机关批准的出让合同文本。1999年后,随着《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工商机关合同管理的重点也发生了转移,逐渐放弃微观管理模式,倡导诚实守信用进行经济交往的宏观合同管理,更加符合《合同法》所强调的缔约自由和诚实守信用的原则。
2000年后,在全市组织开展“诚信济宁”建设活动,2003年,为贯彻《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济宁市工商局于7—8月开展“企业信用状况调查”活动。对不同类型的74家企业进行问卷调查,掌握了较为权威的企业信用资料和信息。11月14日,组织召开济宁市第一次“讲诚信反欺诈”新闻发布会,表彰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并向全市企业发出“讲诚信、反欺诈”倡议书。2004年,济宁市工商局以推进“诚信济宁”建设为工作重点,开展了一系列规模较大的活动:4月30日,联合市政府整规办等8家单位召开生产、销售“放心食品”新闻发布会,首批28家企业当场签订生产、销售“放心食品”承诺书;5月8日,印发《关于对企业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监管的通知》,对济宁市辖区企业信用状况试行分类监管,即绿牌企业(守信企业)、蓝牌企业(警示企业)、黄牌企业(失信企业)和黑牌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四类,对不同分类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11月17日,举办“兴唐杯”诚信知识电视竞赛,市六大班子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并为获奖代表队颁发奖杯;举行济宁市第一批守信企业授牌仪式,市领导为守信企业授牌;联合市政府法制办,对全市格式合同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水、电、气、保险等霸王合同条款的监管。
2005年9月27日,根据省工商局、省委政策研究室的安排部署,承办山东省“儒家文化与企业信用”高层论坛,副省长张昭福出席并讲话,现场开通山东省企业信用网,企业和高校专家进行了专题演讲。2007年,印制《济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规定凡在济宁市区经工商机关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商品房预售、销售的,均应使用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当年,市合同协会更名为市企业信用协会。2008年,召开济宁市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会议,部署开展“企业伦理与社会责任大讨论活动”,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同年,履行社会责任试点企业兖矿集团和济宁移动公司发布《社会责任报告》。2009年,在全市推广使用统一的汽车买卖合同文本。
2010年,在全市开展企业社会责任评价试点工作,有4家企业被列入试点单位。6月,召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会议,要求各试点企业注重理论创新,实现企业与职工、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当年,山东宁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评定为“2010山东最佳企业公民”。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7家,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3家,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16家。
第五节 合同管理
视图
1991年,针对全省第二轮企业承包工作全面展开,市工商局在企业承包、租赁经营合同管理中加大工作力度。全市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率达到70%。1993年9月2日,全市积极宣传普及新修正的《经济合同法》,并在部分行政村建立合同管理机构。1994年,为加强室内装饰市场管理,规范装饰工程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市工商局在济宁市室内行业管理处设立济宁市工商局装饰工程合同管理鉴证处,规定所有装饰工程合同签订后均必须到该处办理鉴证手续。
1994—1996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颁布实施,济宁市工商局开始开展抵押合同登记工作。1996年12月,与市土管局联合发文要求全市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在出让土地时,必须使用经工商机关批准的出让合同文本。1999年后,随着《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工商机关合同管理的重点也发生了转移,逐渐放弃微观管理模式,倡导诚实守信用进行经济交往的宏观合同管理,更加符合《合同法》所强调的缔约自由和诚实守信用的原则。
2000年后,在全市组织开展“诚信济宁”建设活动,2003年,为贯彻《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济宁市工商局于7—8月开展“企业信用状况调查”活动。对不同类型的74家企业进行问卷调查,掌握了较为权威的企业信用资料和信息。11月14日,组织召开济宁市第一次“讲诚信反欺诈”新闻发布会,表彰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并向全市企业发出“讲诚信、反欺诈”倡议书。2004年,济宁市工商局以推进“诚信济宁”建设为工作重点,开展了一系列规模较大的活动:4月30日,联合市政府整规办等8家单位召开生产、销售“放心食品”新闻发布会,首批28家企业当场签订生产、销售“放心食品”承诺书;5月8日,印发《关于对企业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监管的通知》,对济宁市辖区企业信用状况试行分类监管,即绿牌企业(守信企业)、蓝牌企业(警示企业)、黄牌企业(失信企业)和黑牌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四类,对不同分类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11月17日,举办“兴唐杯”诚信知识电视竞赛,市六大班子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并为获奖代表队颁发奖杯;举行济宁市第一批守信企业授牌仪式,市领导为守信企业授牌;联合市政府法制办,对全市格式合同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水、电、气、保险等霸王合同条款的监管。
2005年9月27日,根据省工商局、省委政策研究室的安排部署,承办山东省“儒家文化与企业信用”高层论坛,副省长张昭福出席并讲话,现场开通山东省企业信用网,企业和高校专家进行了专题演讲。2007年,印制《济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规定凡在济宁市区经工商机关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商品房预售、销售的,均应使用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当年,市合同协会更名为市企业信用协会。2008年,召开济宁市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会议,部署开展“企业伦理与社会责任大讨论活动”,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同年,履行社会责任试点企业兖矿集团和济宁移动公司发布《社会责任报告》。2009年,在全市推广使用统一的汽车买卖合同文本。
2010年,在全市开展企业社会责任评价试点工作,有4家企业被列入试点单位。6月,召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会议,要求各试点企业注重理论创新,实现企业与职工、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当年,山东宁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评定为“2010山东最佳企业公民”。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7家,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3家,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16家。